User talk:Alberth2/2012年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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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雜誌 1996年 年度風雲人物 何大一博士之命運,謝謝!
--- WildCursive (留言) 2012年1月5日 (四) 10:52 (UTC)
移花接木大法
繞過巡查重建被討廢討論刪除條目的方法??? 見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存档/2012年1月#移花接木大法--Nivekin※請留言 2012年1月12日 (四) 11:21 (UTC)
- 我想大概只能以G5處理了。--Alberth2 汪汪 2012年1月12日 (四) 11:37 (UTC)
豪華版交通大亨
豪華版是放在遊戲名稱最後,不是前方,正式名稱是交通大亨豪華版而非豪華版交通大亨。--Dragoon16c (留言) 2012年1月26日 (四) 03:57 (UTC)
- 我是因為有看到確實有些人會寫成「豪華版交通大亨」,所以才加上那些意見。--Alberth2 汪汪 2012年1月26日 (四) 04:02 (UTC)
回复通告
哪位维基人能够一下打死五个? 2012年1月28日 (六) 15:17 (UTC)
- 謝謝你的說明,已處理完畢!--Alberth2 汪汪 2012年1月28日 (六) 16:53 (UTC)
Re:日本公路相關條目
其實本人的立場也是並原來的一樣:
其實本人是知道那些IC/SA等那些東西是翻作交匯處/服務區。但是在實際上,本人認為在「XXX IC」與「XXX 交匯處(インターチェンジ)」中,較常見的是「XXX IC」(例子:[3]、[4]),因此,根據命名常規頁面中,是使用使用事物的常用名稱,由此,本人該為應該沿用「XXX IC」為名。順帶一題,本人知道在台灣公路上的設施是常稱「XXX交流道」、「XXX服務區」(例子:[5])。可是在日本公路中,以「XXX IC」為多(例子:[6]),所以把條目設定為「XXX IC」會較適當。☞Leo 2012年1月29日 (日) 06:17 (UTC)
- 我也是經常編寫日本相關條目的人,所以我了解你的想法,但是這裡畢竟是中文的維基百科,我會認為使用翻譯後的名稱會比使用原名好。此外,目前至今已經有不少人提出類似的建議給你,維基百科是個以社群共識做決定的地方,或許你可以再考慮看看這個大多數人的建議。--Alberth2 汪汪 2012年1月29日 (日) 06:31 (UTC)
- 其實本人該為您們的建議也不是不行,而本人的想法也能成立。而在現實中,「XXX IC」和「XXX インターチェンジ」也有出現(出現「XXX IC」是多於「XXX インターチェンジ」,如上述)。所以本人和您們的的立場是正確的。所以原則上,本人是不需要更改條目名稱。本人曾編輯過日本車站,而在這個討論點中,就像定立「XXX 站」和「XXX 車站」的問題,現時在維基百科中都有出現,其實兩個名稱本人認為也可接受,可是未行討論過哪一個才是正確,以及把「XXX 站」改為「XXX 車站」或「XXX 車站」改為「XXX 站」,所以編輯者會按他們而定,又或是根據其他已經建立條目中的紅色連結,建立「XXX 站」或「XXX 車站」。本人當初建立「XXX IC」時,也是按照在已經建立條目中的紅色連結而去建立,所以也不存在有任何問題。而現在可能在維基百科中只有少數人是會關於日本道路方面,所以就太注意此討論點,在未得到更多維基百科用戶前,本人的立場還是不變。☞Leo 2012年1月29日 (日) 08:25 (UTC)
- 突然想到一件事,我所整理過的市町村行政區條目裡都有列出該市町村轄內高速道路的交流道、休息區或服務區,不過因為當初在整理這些條目時,想說不大可能會有人在中文維基百科裡建立這些交流道的條目,因此我沒有開啟內部連結,沒想到現在真的看到這些交流道條目一個一個出現了,如果有興趣的話,你也可以到各交流道所在地的市町村條目內加入內部連結。不過,我目前整理行政區劃的順序是北海道,然後再從九州、中國逐漸往北寫,和你由北往南寫的方向正好相反,目前你已經完成的交流道中,好像只有北海道的行政區是我有整理過的。--Alberth2 汪汪 2012年1月29日 (日) 14:21 (UTC)
送给您一枚星章!
小星章 | |
感謝你創建大量日本公路設施相關的重定向--Lakokat (留下一條線) 2012年1月30日 (一) 09:50 (UTC) |
移除提删模板十次都不止了,今天换了IP又继续。--MakecatTalk 2012年1月31日 (二) 08:18 (UTC)
- 辛苦你了,我已經先暫時封禁這個IP三天,但是畢竟是IP用戶,如果明天他又換了個IP...... > '< --Alberth2 汪汪 2012年1月31日 (二) 08:29 (UTC)
謝謝您的迅速行動!--Lakokat (留下一條線) 2012年1月31日 (二) 12:15 (UTC)
re
好吧,当时点错了。。。--AddisWang (留言) 2012年2月2日 (四) 11:55 (UTC)
Re: 关于周国鹏的快速删除
谢谢提醒! 我当时采用的是 Twinkle, Twinkle 的 CSD A2 删除条款写着"没有内容", 但实际显示结果为"内容只包括外部连接、参见、图书参考、类别标签、模板标签、跨语言连接的条目。", 似乎 Twinkle 有些问题 --Bcnof (留言) 2012年2月2日 (四) 13:46 (UTC)
- 感謝你的說明,我已經通報到Wikipedia:互助客栈/技术建議修改了。--Alberth2 汪汪 2012年2月3日 (五) 02:37 (UTC)
- 是否应该去 WT:TW 提出以下? --Bcnof (留言) 2012年2月3日 (五) 14:12 (UTC)
删除问题讨论
您好!请问我所编辑的鼎信通达条目中存在哪些不合理的语句,我与别的类似条目比较了一下,觉得鼎信通达这个条目里的语句已经十分客观了,并不存在宣传的语言。请您帮我明确指出一下不合理语句,我好改正。谢谢了!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鼎信通达(對話|貢獻)於2012年2月3日 (五) 10:25加入。
- 建議你可以先閱讀Wikipedia:维基百科不是什么#維基百科不是宣傳工具和Wikipedia:用户名#公司/團體名稱,維基百科希望商業機構之條目可以客觀而不偏頗,亦應附有獨立、第三方來源以備查證。所以小公司一般不會收錄。而已鼎信通达而言,仍有太多內容屬於公司對於自己宣傳,例如:「鼎信通達科技有限公司便致力於用不斷創新的技術和服務,為客戶創造價值」、「鼎信通達擁有一支專業高質量的研發團隊」、「在這個市場上公司已經取得不俗的業績」、「服務態度都完全滿足了客戶,大客戶的需求」,這些語句都欠缺了客觀。其實維基百科的內容不適合由與機構有關的人來建立條目,因為真的很不容易做到客觀的敘述。--Alberth2 汪汪 2012年2月3日 (五) 02:36 (UTC)
刪除
Re: 关于动态资料交换的存废讨论
- (!)意見:再次扩充后侵权已有改善。之前的版本[7]最后三个分句均为参考文献[8]中的原文,再次扩充之后虽然还用了这些原文,但也加入了更多自己的语言。--哪位维基人能够一下打死五个? 2012年2月5日 (日) 01:35 (UTC)
另外能否麻烦处理一下维基百科讨论:AutoWikiBrowser/CheckPage,多谢--哪位维基人能够一下打死五个? 2012年2月5日 (日) 01:38 (UTC)
- 謝謝你的回覆,至於AWB......我得研究一下,我對這個很不熟 >'< --Alberth2 汪汪 2012年2月5日 (日) 01:42 (UTC)
回复Alberth2 汪汪
向亲爱的Alberth2 汪汪问好!
布克斯教授 2012年2月5日 (日) 08:19 (UTC) — 前方署名為布克斯教授(對話|貢獻)的簽名,實際上是由Books20120103(對話|貢獻)所留下- --Alberth2 汪汪 2012年2月5日 (日) 08:42 (UTC)
關注度過期
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我愛男子漢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2年2月7日 (二) 02:09 (UTC)
关于“冰晶”与“雪花”条目
您好,发现您取消了我对“冰晶”到“钻石尘”和“雪花”到“雪”的重定向的提删请求。可能因为您参考了钻石尘和雪两个条目,所以认为冰晶与钻石尘、雪花与雪是等同的,其实不然。钻石尘和雪这两个条目中的介绍是有错误的,它们都混淆了不同的概念。钻石尘(en:diamond dust)与雪(en:snow)是两种气候现象,而冰晶(en:ice crystal)和雪花(en:snowflake)则是造成这些宏观现象的微观物体,在英文维基百科中它们也是在不同条目中介绍的。我已取消了您的两次编辑,希望您能谅解。--I.R.A.·留言 2012年2月7日 (二) 03:14 (UTC)
- 我先把冰晶改為簡單的消歧義,因為確時也有人把diamond dust翻譯成冰晶。至於雪花,不知道你有沒有興趣先建立一個簡單的雪花(en:snowflake)介紹內容?畢竟在建立雪花這個條目之前,把雪花重定向到雪也不能說完全不對。--Alberth2 汪汪 2012年2月7日 (二) 03:35 (UTC)
呵呵,我忘记说了,这些页面我准备带着一位新编者来写。我希望让新编者有创作条目的成就感,所以希望能把重定向页删除。将“冰晶”可能只是日语“細氷”的误用,实际上不合适。而且毕竟大多数时候人们提及“冰晶”指的是“ice crystal”,所以消歧义也是不必要的。麻烦您将两个页面都暂时删除吧。--I.R.A.·留言 2012年2月7日 (二) 03:53 (UTC)
- 我剛剛已經把消歧義又改為冰晶的簡單介紹,所以現在已經不需要刪除了;歡迎你的朋友把冰晶繼續擴充下去。至於雪的部分,我剛剛看了雪的前幾段其實就是介紹雪花,因此現在重定向並無不妥,建議接下來如果要創建新的雪花,就直接把重定向改寫就可以了。--Alberth2 汪汪 2012年2月7日 (二) 03:58 (UTC)
我的意思是扩充的话这两个条目就不能由新编者创建了,我希望能给他们这个机会,希望您理解。--I.R.A.·留言 2012年2月7日 (二) 04:01 (UTC)
- 我理解你的意思,但是非常抱歉,這樣的理由並不能成為刪除條目的理由。很抱歉無意間破壞了你原本的計畫。--Alberth2 汪汪 2012年2月7日 (二) 04:05 (UTC)
没关系,是我没有讲清楚。--I.R.A.·留言 2012年2月7日 (二) 04:09 (UTC)
申請
- 我申請了AWB。
- AWB是一套很方便的軟體,可以自動或半自動的編輯軟體。--小藍 找我 2012年2月7日 (二) 14:25 (UTC)
- 類似機器人,都是同樣的方式,用軟體代替人工編輯,差別在於AWB有方便的軟體介面並由維基社群發展出,其他機器人軟體則不一定。--小藍 找我 2012年2月7日 (二) 14:28 (UTC)
- 謝謝你的說明!^^ --Alberth2 汪汪 2012年2月8日 (三) 04:07 (UTC)
破坏山西条目者
您直接封禁他得了,看他的名字就知道。光用户名就足以封禁他。——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書省 2012年2月8日 (三) 04:00 (UTC)
- 已處理完畢!--Alberth2 汪汪 2012年2月8日 (三) 04:07 (UTC)
- 谢谢。您辛苦了!——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書省 2012年2月8日 (三) 04:11 (UTC)
我已按用戶繁花落葉提出的意見作出修改,請管理員看修正本,此用戶在请求保护页面提出的第一,二,四,五點已改回原本標題及刪除。至於第三點,因有此兩套劇,所以引來網民對叛逃的投訴,所以是有關連,不能刪除。第五點,我已補充授引來源,標題是"陳展鵬發冧功成功翻生",沒有改標題。請管理員看修正本,連結的第4,第11及13點有什麼問題,都是有關主流報章的相關報導,是按援引來源的字來寫,為什麼要刪除?是否因個別用戶繁花落葉個人不喜歡此主流報章報導,就可來破壞及刪除。--rightpeople 2012年2月9日 (四) 02:30 (UTC)
- 抱歉,其實我對這個電視劇完全不了解,所以我也沒辦法準確判斷你們爭議的問題所在,因此我只能依照Wikipedia:頁面保護方針將頁面回退到編輯戰之前的內容,當然,這樣的內容可能無法讓雙方都接受,不過,如果大家可以在討論頁取得共識,就可以重新申請解除保護,或是利用{{Editprotected}}模板提出編輯請求。--Alberth2 汪汪 2012年2月9日 (四) 04:40 (UTC)
- 爭議核心是wp:BLP。各下作為管理員,相信應該會很了解此一方針在娛樂圈人物相關資料是何等被無視。另,這與對該劇集的了解程度無關,反而「旁觀者」更容易在引用來源和條目內的基本資料中看出問題所在。多個條目變成如今這種狀況,愈來愈像香港網絡大典,不顧來源的可靠性、可查證性和對在世者的影響,實乃維基百科之不幸。維基百科加入這類未卜先知、未審先判的言論,殆矣。——途人 2012年2月9日 (四) 11:35 (UTC)
- 說實話,你們在爭論的東西我真的是看不懂!甚至我到現在還對這部電視劇的名稱為什麼會一直有爭議也不能理解,畢竟我真的完全不瞭解香港的電視劇及相關新聞,這些東西可能需要香港的朋友才有辦法釐清。也因此,我才必須在執行保護的同時將內容回退到我認為開始發生編輯戰之前的版本。我還是建議你們先在條目討論頁得到一些結論,再來申請解除保護,很抱歉我對這個條目真的幫不了太多。--Alberth2 汪汪 2012年2月9日 (四) 13:08 (UTC)
- 劇名哪不算爭議,就算不說開條目的動機,先前某用戶說改名時確實拿不出任何證據,直至某期官方雜誌TVB週刊出現。其實繁花落葉已在每次修改的編輯摘要寫出原油,有人要堅持加入那種參考我(們)也沒辦法,只懂有句說話叫「粉絲行為,偶像埋單」,就讓網典那兒好好記錄一下。——途人 2012年2月9日 (四) 13:26 (UTC)
- 說實話,你們在爭論的東西我真的是看不懂!甚至我到現在還對這部電視劇的名稱為什麼會一直有爭議也不能理解,畢竟我真的完全不瞭解香港的電視劇及相關新聞,這些東西可能需要香港的朋友才有辦法釐清。也因此,我才必須在執行保護的同時將內容回退到我認為開始發生編輯戰之前的版本。我還是建議你們先在條目討論頁得到一些結論,再來申請解除保護,很抱歉我對這個條目真的幫不了太多。--Alberth2 汪汪 2012年2月9日 (四) 13:08 (UTC)
- 爭議核心是wp:BLP。各下作為管理員,相信應該會很了解此一方針在娛樂圈人物相關資料是何等被無視。另,這與對該劇集的了解程度無關,反而「旁觀者」更容易在引用來源和條目內的基本資料中看出問題所在。多個條目變成如今這種狀況,愈來愈像香港網絡大典,不顧來源的可靠性、可查證性和對在世者的影響,實乃維基百科之不幸。維基百科加入這類未卜先知、未審先判的言論,殆矣。——途人 2012年2月9日 (四) 11:35 (UTC)
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02/03
台灣元宵節,這樣的關注成果應該足夠保留了。--小藍 找我 2012年2月9日 (四) 12:10 (UTC)
你好!请你察看一下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存档/2012年3月#关于Template:周朝王室、User:星光下的人、Template:周朝王室、User_talk:星光下的人#关于君主模板(续)、Wikipedia:管理员通告板/3RR。这位User:星光下的人是位回退员,他多次回退我在Template:周朝王室作的编辑,(自1月底)我在编辑摘要中以及他的讨论页多次试图与他沟通。我附上了可靠来源及页码,他根本就不理睬我,一直都没有给我回复,始终进行回退。近日我扩充了弃和周公旦条目,添加了来源注释,他仍然无视。我已经耗尽了沟通渠道,感觉无力,请管理员帮助协调。不知他的做法是否属于滥用回退员权利或破坏行为。真心希望能够早点解决这个模板的问题,谢谢!--Shibo77 2012年2月9日 (四) 14:50 (UTC)
有关冰晶条目
麻烦您撤销冰晶条目在首页的展示,原因是该条目尚未完成,推荐人一时疏忽未经主要贡献者同意便将该条目置于候选区;且作为主要贡献者之一,我在评选开始当天即声明该条目暂不能参与评选。我愿意撤销机器人在我的对话页修改{{UpdatedDYK}}的操作。--I.R.A.·留言 2012年2月14日 (二) 02:42 (UTC)
- 抱歉,因為我對部分比較不熟悉,這可能需要請你問User:Liangent看看--Alberth2 汪汪 2012年2月14日 (二) 02:47 (UTC)
該詞句在英文為Diminishing returns,這個東西有許多不同的別稱,就已知而言有九個,全部都整合到了報酬遞減中。边际收益递减的條目是亂寫的,是邊際效用遞減跟邊際報酬遞減的混寫,兩個概念幾無關聯,沒有參考價值。同時又發現邊際報酬遞減及邊際報酬遞減定律被連到边际效应递减定律然而這條目缺乏來源,而我也沒有在學界看過這樣的稱呼,已掛了請求來源模板,並將邊際報酬遞減及邊際報酬遞減定律重定向到報酬遞減。我目前只能處理到這樣,剩下的就有請高手了。條目全部內容重寫有夠累的,趴倒,其實我很想全部刪光跟回退。--莎莎隴月(post-it) 2012年2月16日 (四) 23:00 (UTC)
- 辛苦你了,謝謝你的幫忙! ^^ --Alberth2 汪汪 2012年2月16日 (四) 23:06 (UTC)
Talk:刘时快速删除通知
您好,您创建的页面被提出快速删除,该条目很快会由管理员复核并决定是否保留。
请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删除模板。若提删理由不适当或您已对条目做了适当修改,请在被提删页面的顶部、快速删除模板下方放置{{hangon}}
模板,并在讨论页中说明。您也可以同提删的维基人进行沟通。
提示:在该条目被删除后,您可联系管理员,要求他们将删除前的条目内容通过邮件发送给您。 --Alberth2 汪汪 2012年2月17日 (五) 05:07 (UTC)
以下模板內容一模一樣:Template:MY AOD我的最愛頒獎典禮、Template:MY_AOD我的最愛頒獎典禮女配角、Template:MY AOD我的最愛頒獎典禮最佳男女配角、Template:MY AOD我的最愛頒獎典禮最佳男女配角得主,我相信是原創者不小心創建的。所以我請求清除所有模板,除了Template:MY AOD我的最愛頒獎典禮最佳男女配角之外。--小鏡子~(留言) 2012年2月17日 (五) 09:54 (UTC)
- 因為這不符合快速刪除的標準,因此建議您提送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Alberth2 汪汪 2012年2月17日 (五) 09:58 (UTC)
刪除有所遺漏
閣下在刪除模板Template:Mainroute、Template:Mainroute1、Template:Mainroute2、Template:Mainroute3時,不小心遺漏了Template:Mainroute4、Template:Mainroute5、Template:Mainroute6、Template:Mainroute7、Template:Mainroute8、Template:Mainroute9及Template:Mainroute10,應該是因為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02/11裡的章節標題太長而使部份模板名不能顯示所致,非君之錯。現特此相告閣下,望抽空完成餘下的刪除工作。並順道感謝閣下對維基百科之貢獻。--Xeror對話頁貢獻 2012年2月18日 (六) 00:58 (UTC)
- 謝謝你的提醒,已經處理完畢!--Alberth2 汪汪 2012年2月18日 (六) 07:45 (UTC)
求助
我曾在template:無綫劇集中添加插曲資料的參數,但顯示不出來,請求各下協助,感謝!--途人 2012年2月18日 (六) 07:43 (UTC)
- 能否詳細說明是哪幾個參數出不來嗎?--Alberth2 汪汪 2012年2月18日 (六) 08:01 (UTC)
- 還有少許次序上的改動:
|num_episodes={{{num_episodes|{{{集数|{{{集數|<noinclude>{{{集数}}}</noinclude>}}}}}}}}} |runtime={{{runtime|{{{每集长度|{{{每集長度|{{{每集长|{{{每集長|<noinclude>{{{每集长}}}</noinclude>}}}}}}}}}}}}}}} |list_episodes={{{list_episodes|{{{每集列表<includeonly>|</includeonly>}}}}}}
之前說的:
|endtheme={{{endtheme|{{{片尾曲<includeonly>|</includeonly>}}}}}} |composer_2={{{composer_2|{{{作曲2|<noinclude>{{{作曲2}}}</noinclude>}}}}}} |lyricist_2={{{lyricist_2|{{{填詞2|{{{填词2|<noinclude>{{{填詞2}}}</noinclude>}}}}}}}}} |singer_2={{{singer_2|{{{主唱2|<noinclude>{{{主唱2}}}</noinclude>}}}}}} |subtheme={{{subtheme|{{{插曲<includeonly>|</includeonly>}}}}}} |composer_3={{{composer_3|{{{作曲3|<noinclude>{{{作曲3}}}</noinclude>}}}}}} |lyricist_3={{{lyricist_3|{{{填词3|{{{填詞3|<noinclude>{{{填词3}}}</noinclude>}}}}}}}}} |singer_3={{{singer_3|{{{主唱3|<noinclude>{{{主唱3}}}</noinclude>}}}}}} |subtheme_2={{{subtheme_2|{{{插曲2<includeonly>|</includeonly>}}}}}} |composer_4={{{composer_4|{{{作曲4|<noinclude>{{{作曲4}}}</noinclude>}}}}}} |lyricist_4={{{lyricist_4|{{{填词4|{{{填詞4|<noinclude>{{{填词4}}}</noinclude>}}}}}}}}} |singer_4={{{singer_4|{{{主唱4|<noinclude>{{{主唱4}}}</noinclude>}}}}}} |subtheme_3={{{subtheme_3|{{{插曲3<includeonly>|</includeonly>}}}}}} |composer_5={{{composer_5|{{{作曲5|<noinclude>{{{作曲}5}}</noinclude>}}}}}} |lyricist_5={{{lyricist_5|{{{填词5|{{{填詞5|<noinclude>{{{填词5}}}</noinclude>}}}}}}}}} |singer_5={{{singer_5|{{{主唱5|<noinclude>{{{主唱5}}}</noinclude>}}}}}}
--途人 2012年2月18日 (六) 08:10 (UTC)
以便处理,见替换User:Lakokat/沙盒/Template:無綫劇集,User:Lakokat/沙盒/Template:無綫劇集/core。未完全测试。--Lakokat (留下一條線) 2012年2月18日 (六) 08:24 (UTC)
- 試驗了一下,看起來是3/4/5組的參數不會出來,這是因為{{电视节目信息框/core}}裡並沒有支援到這麼多組參數。如同Lakokat的新修改的Code,這樣應就可以支援了。--Alberth2 汪汪 2012年2月18日 (六) 08:27 (UTC)
- 好的,完全明白,謝兩位!--途人 2012年2月18日 (六) 08:46 (UTC)
已解决修正问题,麻烦您将User:Lakokat/沙盒/Template:無綫劇集/core复制到{{Template:电视节目信息框/core}}。不过还没全面测试(测试太累人……)还是我测试了比较好?还有我要去提{{editprotected}}还是阁下直接动了?--Lakokat (留下一條線) 2012年2月18日 (六) 09:26 (UTC)
- {{电视节目信息框/core}}……眼花了……--Lakokat (留下一條線) 2012年2月18日 (六) 09:27 (UTC)
- 那就直接上了! ^^ 有問題的話我再回退!--Alberth2 汪汪 2012年2月18日 (六) 09:29 (UTC)
- 謝謝您:)--Lakokat (留下一條線) 2012年2月18日 (六) 09:31 (UTC)
- 不行!真的有問題!這些參數沒有設定隱藏判斷,對於沒有輸入這些參數的條目會出現空白的訊息,所以我先回退了。--Alberth2 汪汪 2012年2月18日 (六) 09:32 (UTC)
- 謝謝您:)--Lakokat (留下一條線) 2012年2月18日 (六) 09:31 (UTC)
- 那就直接上了! ^^ 有問題的話我再回退!--Alberth2 汪汪 2012年2月18日 (六) 09:29 (UTC)
- {{电视节目信息框/core}}……眼花了……--Lakokat (留下一條線) 2012年2月18日 (六) 09:27 (UTC)
嗯,抱歉~這模板還有其他問題,我真想投降了……這模板又有這麼多連入,我暈……真的不好意思了,我先看看可以做些什麽--Lakokat (留下一條線) 2012年2月18日 (六) 09:47 (UTC)
- 其實我也最怕這種複雜又有很多條目用的模板,每次改大概都在花上幾個小時才夠 XD --Alberth2 汪汪 2012年2月18日 (六) 09:50 (UTC)
- 能幫忙看看嗎……還有剛才您修改的時候我好像沒有改Template:無綫劇集,現在做了點初步測試,還沒發現任何問題。難道是我的人品出問題了?--Lakokat (留下一條線) 2012年2月18日 (六) 10:07 (UTC)
- 啊!對喔!剛剛我忘了這部份,我已經再把你修改的內容放回去,同時暫時解除保護,如果必要,你可以直接修改!--Alberth2 汪汪 2012年2月18日 (六) 10:12 (UTC)
- 目前看到直接使用{{电视节目信息框}}的條目會有問題,例如六人行、新闻联播。--Alberth2 汪汪 2012年2月18日 (六) 10:20 (UTC)
- 無線電視就沒問題。我也留意到這個問題,但未知問題原因,正研究{{电视节目信息框}}。--Lakokat (留下一條線) 2012年2月18日 (六) 10:21 (UTC)
- 那我也先把{{电视节目信息框}}解除保護,如果必要就可以直接修改。--Alberth2 汪汪 2012年2月18日 (六) 10:28 (UTC)
- 你看看現在有沒有問題了。--Lakokat (留下一條線) 2012年2月18日 (六) 10:29 (UTC)
- 目前我看好像都沒問題了,如果你的修改告一個段落後就可以跟我說一聲,我會再恢復模板的保護狀態。--Alberth2 汪汪 2012年2月18日 (六) 10:37 (UTC)
- 可以保護core跟Infobox television了。我現在處理一些包含core的模板。謝謝,我晚點再謝罪。--Lakokat (留下一條線) 2012年2月18日 (六) 10:39 (UTC)
- 目前我看好像都沒問題了,如果你的修改告一個段落後就可以跟我說一聲,我會再恢復模板的保護狀態。--Alberth2 汪汪 2012年2月18日 (六) 10:37 (UTC)
- 你看看現在有沒有問題了。--Lakokat (留下一條線) 2012年2月18日 (六) 10:29 (UTC)
- 那我也先把{{电视节目信息框}}解除保護,如果必要就可以直接修改。--Alberth2 汪汪 2012年2月18日 (六) 10:28 (UTC)
- 無線電視就沒問題。我也留意到這個問題,但未知問題原因,正研究{{电视节目信息框}}。--Lakokat (留下一條線) 2012年2月18日 (六) 10:21 (UTC)
- 目前看到直接使用{{电视节目信息框}}的條目會有問題,例如六人行、新闻联播。--Alberth2 汪汪 2012年2月18日 (六) 10:20 (UTC)
- 啊!對喔!剛剛我忘了這部份,我已經再把你修改的內容放回去,同時暫時解除保護,如果必要,你可以直接修改!--Alberth2 汪汪 2012年2月18日 (六) 10:12 (UTC)
- 能幫忙看看嗎……還有剛才您修改的時候我好像沒有改Template:無綫劇集,現在做了點初步測試,還沒發現任何問題。難道是我的人品出問題了?--Lakokat (留下一條線) 2012年2月18日 (六) 10:07 (UTC)
謝謝您對我的信任(感動),抱歉我一開始辜負了您的信任><,謹此向您謝罪。都不知道該怎樣感謝您了。--Lakokat (留下一條線) 2012年2月18日 (六) 11:57 (UTC)
- 沒這麼嚴重啦~有人願意幫忙改善模板,當然就是要相信他! ^ ^--Alberth2 汪汪 2012年2月18日 (六) 12:05 (UTC)
問題
您好,我有一個問題想請教您。假設有人為[9]掛上(美麗的)G13,您會否刪除,還是會轉交AfD、掛{{roughtranslation}}或以上都不是?如果參考ja:帝京学園短期大学,又會否改變閣下的決定?(我這樣問問題好像太先入為主了……)我絕對會參考閣下的意見,作出應對。(A_A 如果閣下答「掛G13會刪」……接著CAT:CSD……啊哈哈哈哈~)抱歉最近認真不起來。--Lakokat (留下一條線) 2012年2月19日 (日) 13:56 (UTC)
- 如果被掛上G13,我會移除第一段最後一句和第二段「大學全體」這個段落,然後移除G13。基本上,對於G13的請求,只要現有內容中有一段不算太糟糕的翻譯,我就會認為不應該被快速刪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2月19日 (日) 14:26 (UTC)
- 謝謝您的回應。那我和其他巡查員還是乖乖的替他修飾語句吧……(畫圈圈)--Lakokat (留下一條線) 2012年2月19日 (日) 14:28 (UTC)
破坏
Ken2ken(讨论 | 貢獻),胡乱移动页面。不够快被他一直移开了,不够权限回退。请协助回退。谢谢!--Lakokat (留下一條線) 2012年2月19日 (日) 14:56 (UTC)
- 已由User:Hat600处理,谢谢!打扰了抱歉~--Lakokat (留下一條線) 2012年2月19日 (日) 15:04 (UTC)
版权问题
如果有编者复制一些以CC-BY-SA发布的内容(例如wikia)到维基,要怎样表彰原贡献者的姓名(make an attribution,这个中文词我从CC复制过来的……)。(我记得好像是放模板到讨论页,但忘了是哪个模板……)谢谢。--Lakokat (留下一條線) 2012年2月20日 (一) 04:01 (UTC)
- 目前我查到的幾個作法:Talk:核动力飞机、Talk:IE_Tab_Plus、Talk:深蹲,給你參考看看。--Alberth2 汪汪 2012年2月20日 (一) 04:22 (UTC)
- 谢谢!还有如果有多人贡献,是否需要详列?还是只选择几个?--Lakokat (留下一條線) 2012年2月20日 (一) 04:24 (UTC)
- 其實這個問題我也不知道,我猜應該是看看發布處有沒有相關規定,不然就是直接連結到可以看到貢獻者的地方去。 XD --Alberth2 汪汪 2012年2月20日 (一) 04:28 (UTC)
- 好吧,我想我该知道怎样做了,谢谢您啊~一直解答我的问题!
我会一直继续问的。--Lakokat (留下一條線) 2012年2月20日 (一) 04:29 (UTC)
- 好吧,我想我该知道怎样做了,谢谢您啊~一直解答我的问题!
- 其實這個問題我也不知道,我猜應該是看看發布處有沒有相關規定,不然就是直接連結到可以看到貢獻者的地方去。 XD --Alberth2 汪汪 2012年2月20日 (一) 04:28 (UTC)
- 谢谢!还有如果有多人贡献,是否需要详列?还是只选择几个?--Lakokat (留下一條線) 2012年2月20日 (一) 04:24 (UTC)
給您一個紙杯蛋糕!
谢谢您。送上茶点!--Lakokat (留下一條線) 2012年2月20日 (一) 04:30 (UTC) |
- 正在吃午餐中,正好需要個茶點! XD --Alberth2 汪汪 2012年2月20日 (一) 04:36 (UTC)
如何举报傀儡账户?
如题,我认为User:Hanguozhichun,User:大丹河等账户可以认定是永久封禁账户User:Ribenzhichun及User:Caonimashanxizhu的傀儡。 ——開成 (留言) 2012年2月21日 (二) 08:36 (UTC)
- 如果是簡單從編輯歷史行為就可以判斷的,可以到Wikipedia:当前的破坏提出,但如果只是「推測」可能是,沒有明確證據的,就需要提出用戶查核請求,就會由有權限的人去查你所列出的使用者的系統紀錄來判斷是否為同一人,如果為同一人,就可以再回到Wikipedia:当前的破坏提出。但是因為現在中文維基百科沒有人擁有查核用戶的權限,因此必須到元维基的meta:Steward requests/Checkuser提出查核申請。--Alberth2 汪汪 2012年2月21日 (二) 08:50 (UTC)
關注度過期
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普利一切经续法苑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2年2月25日 (六) 01:49 (UTC)
re TVB fun
先前的紀錄請見: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01/11#Tvb fun--天真傻子 (留言) 2012年2月26日 (日) 06:24 (UTC)
- 謝謝!已處理完畢!--Alberth2 汪汪 2012年2月26日 (日) 06:51 (UTC)
泛太平洋航空已經過存廢討論,請見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泛太平洋航空。另外,此一航空公司純屬虛構,「Y8」乃揚子江快運的國際航空運輸協會航空公司代碼,符合Wikipedia:快速刪除。User:Yathong law不僅持續編輯虛構內容,還將這家虛構的航空公司加入星空聯盟條目,請考慮將該用戶封禁,謝謝!Ernestnywang (留言) 2012年2月26日 (日) 16:44 (UTC)
- 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02/25#泛太平洋航空的討論最後是被快速刪除,存廢討論並未完成,因此不適用G5的標準。如果確任是破壞,建議在掛上{{d|G3}}模板的同時,也說明認為是破壞的原因,這樣管理員才能判斷是不是破壞。謝謝。--Alberth2 汪汪 2012年2月27日 (一) 03:01 (UTC)
- 已加入{{d|G3}}模板,並於編輯摘要說明原因(不知道別的方法了),並加入Wikipedia:當前的破壞。Ernestnywang (留言) 2012年2月27日 (一) 04:53 (UTC)
Re: 關於泛太平洋航空
原來如此,謝謝解釋了 :) --Moonian‧♨一盅兩件立即嘆‧貢獻 主要 全部 2012年2月27日 (一) 05:57 (UTC)
可憐的維基現況
五覺大戰,一個收視良好的香港綜藝節目,播出兩週居然在維基百科建立不了條目。反映了現在維基百科是處於一個怎樣的狀態呢?希望你細想。 --183.179.32.239 (留言) 2012年2月27日 (一) 16:29 (UTC)
- 幸好,你的封殺不成立,條目已被建立。 --183.179.32.239 (留言) 2012年2月27日 (一) 17:57 (UTC)
關注度過期
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三合港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2年2月29日 (三) 02:12 (UTC)
回复通告
留空,已在{{物语系列}}用{{Internal link helper}}处理了--路过围观人士(路过进来留个爪) 2012年3月2日 (五) 04:09 (UTC)
琉球群島和西南諸島
現在就可以合併嗎?還是要再討論?--Ws227(留言) 2012年3月3日 (六) 01:04 (UTC)
- 我也很想,可是現在的情況看來,如果沒有明確的「共識」討論,一定會被作者回退的!XD --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3日 (六) 01:07 (UTC)
词条“甄立夫”关注度已经改善
Alberth2:您好!我2012年2月27日创建的词条甄立夫的关注度来源已经得到改善,敬请过目!我是刚注册不久的维基新手,不足之处,请多多赐教! 维基小编 2012年3月3日 (六) 04:31 (UTC)
關注度過期
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聂国朝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2年3月3日 (六) 04:47 (UTC)
送给您一枚星章!
團體合作星章 | |
非常感谢您对 甄立夫条目的支持!!--维基小编 2012年3月4日 (日) 09:43 (UTC) |
關注度過期
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浙大CCNT实验室饮水机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2年3月4日 (日) 16:46 (UTC)
關注度過期
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Jan Servaes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2年3月6日 (二) 06:27 (UTC)
請求轉貼社群布告欄
由於現在社群布告欄為全保護,是否可以協助貼上
感謝!!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B2322858(對話|貢獻)於2012年3月7日 (三) 07:20加入。
- OK! 已完成!--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8日 (四) 01:59 (UTC)
请求保护页面
请求半保护朝鲜战争,IP用户多次重复添加相同内容[10]—PurpleHyacinth 2012年3月9日 (五) 08:36 (UTC)
Re
感谢您的提醒,在快删删除上面在下倒是一直都有点大手大脚的,感谢指正。--SyaNHs 2012年3月10日 (六) 14:23 (UTC)
關注度過期
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马达钦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2年3月12日 (一) 02:09 (UTC)
請問
請管理員看修正本,連結的第4,13點有什麼問題,都是有關主流報章的相關報導,是按援引來源的字,為什麼要刪除?為什麼是破壞?是否因個別用戶個人不喜歡此主流報章報導,就可來破壞及刪除,不淮我編輯?請管理員公平對待--rightpeople 2012年3月12日 (二) 01:40 (UTC)
- 編輯衝突的問題,需要您親自與對方討論,透過不了解此主題的他人並沒辦法有太多的幫助。--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15日 (四) 06:09 (UTC)
請求幫忙
Naiveandsilly、繁花落葉、Miroir、ArikamaI四個用戶,疑似傀儡行為,時常合力回退有有援引來源,還要冤枉我是傀儡,在提報CU已証明,我不是傀儡,他們還要繼續冤枉我???他們良心何在???正方有其他用戶支持,都很正常,就被他們冤枉為傀儡,他們反方都是疑似傀儡行為。他們已查過,証實我不傀儡,但仍被他們冤枉,請管理員公平對待,不要偏幫他們,請幫忙在這裡提報CU查這四個用戶是否傀儡才對???--rightpeople 2012年3月12日 (二) 02:45 (UTC)
- 如認為需要提報,建議您可以自行直接提報即可--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15日 (四) 06:08 (UTC)
WP:AFD
{{LIEfu21}}->完成->(×)删除-->謝謝您--Justincheng12345(留言) 2012年3月14日 (三) 10:02 (UTC)
用户权限问题
我的权限被从巡查员改到了回退员,可以将它改为巡查员和回退员吗,谢谢!—PurpleHyacinth 2012年3月16日 (五) 01:47 (UTC)
Re: 关于User:KKD123的巡查员权限
不好意思,操作时失误了,抱歉给您添麻烦了。--Aoke1989(留言) 2012年3月16日 (五) 03:00 (UTC)
请封禁广告机器人
现在最近更改里有好几个条目。--MakecatTalk 2012年3月19日 (一) 01:59 (UTC)
- OK! 已處理--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19日 (一) 02:11 (UTC)
请封禁User:东方主机
宣传性用户名,多次发广告。--MakecatTalk 2012年3月19日 (一) 03:08 (UTC)
- OK!處理完畢!--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19日 (一) 03:10 (UTC)
- Topdevelopment(讨论 | 貢獻)--MakecatTalk 2012年3月19日 (一) 03:21 (UTC)
- 完畢!呼~肚子餓了~~ --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19日 (一) 03:24 (UTC)
给您的星章!
管理员星章 | |
及时封禁SpamBot。-- MakecatTalk 2012年3月19日 (一) 07:02 (UTC) |
名媛望族
管理員你好!討論:名媛望族中有幾項資料需作補充,煩請幫忙,感謝!——天真傻子 §⇈ 你呃人!唔好講大話!⇨ 2012年3月19日 (一) 09:13 (UTC)
Template:中華人民共和國在21世紀的群體性事件
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02/16#Template:中华人民共和国在21世纪的重大群体性事件。--MakecatTalk 2012年3月20日 (二) 04:30 (UTC)
給您的星章!
管理員星章 | |
萬歲~完美(而又看似有善)的管理員~ Justincheng12345(留言) 2012年3月22日 (四) 14:48 (UTC) |
關注度過期
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驅蟲大王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2年3月23日 (五) 05:44 (UTC)
呃
提刪了,Template:Country_data_Côte_d』Ivoire,Template:Country_data_Côte_d'Ivoire。Justincheng12345(留言) 2012年3月23日 (五) 09:54 (UTC)
請關注介輔條目的相關討論
介輔條目引出了琉球和沖繩各自所包含的時段和地理範圍的爭議,請參與此討論,如認為有需要可修改介輔條目,但請注意勿引起編輯戰--Ws227(留言) 2012年3月25日 (日) 09:33 (UTC)
re Zalora
請問關於Zalora的介紹為何被視為廣告? Zalando是德國最大時尚網站 而他在亞洲區的zalora也在各國有子集團 關於他的中文介紹有甚麼問題嗎? 謝謝 220.132.159.64(留言) 2012年3月27日 (二) 03:43 (UTC)
- 建議您可以參考淘宝网、台灣樂天市場、露天拍賣這些條目的內容來撰寫,並在內容中提供相關第三方媒體報導以證明Wikipedia:關注度。--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27日 (二) 03:50 (UTC)
re Zalora
那先幫我把整個維基的資料都刪除乾淨 然後下個禮拜再重新送資料給您 謝謝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220.132.159.64(對話)於2012年3月27日 (二) 20:30加入。
- 其實不需要將資料送給我,您可以直接在Zalora上建立新的頁面,但請務必避免添加過度宣傳性值之內容,以避免再次被提送快速刪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27日 (二) 12:37 (UTC)
关于 Icecast 快速删除
您好,上午我花了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想为维基百科增加有关Open Source Streaming Server的条目。 可是现在却被判定为拙劣的机器翻译,也没有给作者声辩的机会。 希望您能指出那几句话是拙劣的机器翻译,您应该可以在comments里面看到70%的翻译都是我花了一个小时的时间做的。 如何是拙劣的,请指导,谢谢! -- Henry Huang (留言)
- 您可以參考我下面劃上底線之部分,建議您在編修文句後,務必逐字重新閱讀過一遍,以確認文句之順暢。
- icecast 是以自由軟體形式由Xiph.Org 基金會發布的流媒體項目。它也可以專門指代其伺服器程序,這是該項目的一部分。icecast是由傑克·莫菲特和Barath Raghavan 於1998年12月至1999年一月,提供了一個開放源碼的音頻流媒體伺服器,任何人都可以修改,使用,鼓搗。Alexander Haväng 也曾經是該產品的首席架構師之一。第2版於2001年開始, 重寫,旨在支持多格式(最初的目標只是對Ogg Vorbis的支持)和可擴展性。
- icecast服务器能够支持播放以下流格式:标准HTTP上的Vorbis格式,Theora格式,基于SHOUTcast协议上的MP3格式,AAC(Advanced Audio Coding)格式,NSV格式。(对于Theora格式,AAC和NSV的只支持2.2.0和更新版本。)它使用外部程序,被称为“源客户端”,来产生流媒介,Icecast项目包含了这个源客户端程序,称为ICES 程序。该程序运行于产生音频的地方(如工作室),而Icecase服务器则运行在能够提供了大量带宽的地方(例如:托管中心 )。
請Alberth2勿擅自修改條目
很久沒有看wiki,今日心血來潮,登入本人「呂應鐘」條目,發現不正確了,找出原因,原來是Alberth2先生提出一些不是正確的看法所致,例如呂應鐘已於2009年離開南華大學,Alberth2先生卻引用2004年的報導,改為本人份任教於該大學。因此,本人在此鄭重聲明:本人呂應鐘在wikipedia上所寫的文字,完全屬實,而且會因工作變動而隨時更新,保持最新最正確的資料。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Luye168(對話|貢獻)於2012年3月28日 (三) 09:25加入。
- 該次編輯是因為先前版本有過多具有宣傳性質的內容,因此直接被恢復至由2007年5月8日 (二) 13:59的編輯版本,抱歉並沒有注意到其中工作履歷的變動。維基百科歡迎所有人一起來編輯擴充並修正錯誤,如果原本內容有錯,當然歡迎您來更正!但也提醒您務必注議Wikipedia:不要介绍自我這個方針。--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28日 (三) 02:02 (UTC)
- 編輯排版的方法,可能得在麻煩您閱讀Help:编辑页面,裡面有非常詳細完整的說明。至於Wikipedia:不要介绍自我這個方針的重點在於:
- 強烈不鼓勵在維基百科中撰寫自傳。
- 因為要寫出中立而可供查證的自傳實在是過於困難,其中隱含著許多意想不到的問題。
- 無意識的偏見的確可能存在,而且也是導致自傳文章存在的問題的極常見原因。
- 因此,還是請您務必注意這些問題,以避免未來再次被其他編者認為內容不妥而被提送存廢討論。--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28日 (三) 02:48 (UTC)
- 編輯排版的方法,可能得在麻煩您閱讀Help:编辑页面,裡面有非常詳細完整的說明。至於Wikipedia:不要介绍自我這個方針的重點在於:
不知wiki人如何評斷他人的事實
有關本人「呂應鐘」的條目,承認有些「冗長」,有些不妥。 但是有位2thuriel在討論時說:「文中多项关键信息为捏造,全文可信度很差」,實在令人扼腕。 本人所寫,字字皆實,毫無捏造。不知這位仁兄依據何在?為何可以如此憑一己有限認知來否定自己不懂的事務?若是台灣的wiki人都是如此輕率,卻自以為是文字警察,那麼wiki上的條目就沒有可看的價值了。 歡迎聯絡,親自前來瞭解,呂應鐘0958121248,[email protected]。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Luye168(對話|貢獻)於2012年3月28日 (三) 11:08加入。
- 簡單的說,由於您的研究領域是屬於比較少見的,因此如果您寫的東西沒有同時附上中立客觀的Wikipedia:參考資料,就很容易被他人認為是「原創研究」,而維基百科是不允許發表個人創新研究的(可參考:Wikipedia:非原创研究),即使您自己認為是真實的,但是在沒有客觀的資料來源下,仍可能會被其他編者認為不適合。
- 維基百科的運作完全依據參與編輯的人們的共識(雖然文字有點多,但仍建議您可以閱讀Wikipedia:共识),簡而言之,就是你要能說服其他人你寫的東西不是你自己的原創研究。
- 參與維基百科的人不是只有台灣人,而是全球懂得中文的人都可以參與,因此參與維基百的人包括香港人、中國人、馬來西亞人、新加坡人以及目前居住於其他國家的華人。也正因為維基百科是開盎由全球各地的人們自由參與,才會有今天他特殊的價值。
- --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28日 (三) 03:27 (UTC)
投诉
Template:商朝君主遭人不断的简化繁破坏。——星光下的人(留言) 2012年3月28日 (三) 10:00 (UTC)
- 如之後仍持續有編輯戰,請至Wikipedia:保護請求申請保護。--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28日 (三) 10:10 (UTC)
用户Anson888free报复式的回退了我的编辑,见[[11]],请处理。——星光下的人(留言) 2012年3月28日 (三) 15:05 (UTC)
- 此项投诉未见处理,请回复。——星光下的人(留言) 2012年3月29日 (四) 02:29 (UTC)
- Wikipedia:当前的破坏中以有管理員表示會持續關注。--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29日 (四) 02:30 (UTC)
- 你好,我在User:星光下的人的讨论页留有相关的讨论。请注意,更换繁体“報”字是导航模板的内部链接,不是条目中的内容。这在匿名浏览时若浏览器的语言设置不是中文,则给用户连向的页面是重定向页(1),这是没有必要步骤,是应该直接修改链接的,类似工作User:Shizhao由程序机器人User:Sz-iwbot完成,而且做了至少两年多了,请查看机器人的投稿历史。也就是你见到某些导航模板的链接会出现“[[中華民囯|中华民国]]”这种多余的代码的原因。也就是导航模板链接的原始文字是简体中华民国,但实际条目题目是繁体中華民囯。这种情况的正确做法是采用繁体的实际条目的题目,不是“中华民国”或“[[中華民囯|中华民国]]”。这是修改导航模板链接,不是条目内容,也不是对条目作繁简题目的移动。莫名其妙的这是我第一次听说这种做法属于繁简破坏。请你查看報乙、報丙、報丁这三个条目,条目题目的原始字体是繁体不是简体,导航模板的三个链接按照实际题目更换为繁体“報”字。若是以前在互助客栈上对导航模板的链接不能手工做繁简转换这问题达成过新的共识,而我没有注意到,那么就烦请指引我查阅这个新的方针,谢谢!--Shibo77 2012年3月28日 (三) 16:32 (UTC)
- 不論是不是重定向,都連結的到目標頁面,堅持繁體簡體有那麼重要嗎?--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29日 (四) 02:19 (UTC)
- 是可以重定向到目标页面,但为什么不能做呢?而且又根据哪项方针说是繁简破坏呢?为什么其他的用户可以做呢?--Shibo77 2012年3月29日 (四) 02:26 (UTC)
- 對於究竟該用簡體繁體我並沒有特別的主張,你說的理由我也是可以接受的,我現在保護模板的原因純粹是兩位的編輯戰。--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29日 (四) 02:29 (UTC)
- 另外,请见星光下的人的讨论页,他不在我的讨论页回复我,我唯一跟他沟通的途径就是看他的编辑摘要(所以我必须得先冒昧地编辑才能得到他的回复),现在你给保护到6月底,他根本就不会跟我交流了,我该怎么办?--Shibo77 2012年3月29日 (四) 02:30 (UTC)
- 對於究竟該用簡體繁體我並沒有特別的主張,你說的理由我也是可以接受的,我現在保護模板的原因純粹是兩位的編輯戰。--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29日 (四) 02:29 (UTC)
- 是可以重定向到目标页面,但为什么不能做呢?而且又根据哪项方针说是繁简破坏呢?为什么其他的用户可以做呢?--Shibo77 2012年3月29日 (四) 02:26 (UTC)
- 不論是不是重定向,都連結的到目標頁面,堅持繁體簡體有那麼重要嗎?--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29日 (四) 02:19 (UTC)
- 你好,我在User:星光下的人的讨论页留有相关的讨论。请注意,更换繁体“報”字是导航模板的内部链接,不是条目中的内容。这在匿名浏览时若浏览器的语言设置不是中文,则给用户连向的页面是重定向页(1),这是没有必要步骤,是应该直接修改链接的,类似工作User:Shizhao由程序机器人User:Sz-iwbot完成,而且做了至少两年多了,请查看机器人的投稿历史。也就是你见到某些导航模板的链接会出现“[[中華民囯|中华民国]]”这种多余的代码的原因。也就是导航模板链接的原始文字是简体中华民国,但实际条目题目是繁体中華民囯。这种情况的正确做法是采用繁体的实际条目的题目,不是“中华民国”或“[[中華民囯|中华民国]]”。这是修改导航模板链接,不是条目内容,也不是对条目作繁简题目的移动。莫名其妙的这是我第一次听说这种做法属于繁简破坏。请你查看報乙、報丙、報丁这三个条目,条目题目的原始字体是繁体不是简体,导航模板的三个链接按照实际题目更换为繁体“報”字。若是以前在互助客栈上对导航模板的链接不能手工做繁简转换这问题达成过新的共识,而我没有注意到,那么就烦请指引我查阅这个新的方针,谢谢!--Shibo77 2012年3月28日 (三) 16:32 (UTC)
很抱歉的說句實話,樓上兩位的溝通不良,實在不是任何第三者可以幫的上忙的。 XD 建議兩位放開點,在維基百科最該避免的其實就是過於執著,就算自己對,對方錯,這對自己又有何損害?網路上畢竟不是真實的世界,如果只是讓自己不斷的在維基百科裡進行著很不愉快的編輯,我們何苦來維基百科自找苦吃呢?--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29日 (四) 02:37 (UTC)
- 哦谢谢!我在互助客栈发起了新的话题,不在这里打扰你了。--Shibo77 2012年3月29日 (四) 03:08 (UTC)
维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03/02因關注度刪除,後因被不斷重建而白紙保護。暫未見有關之來源,未知解除保護之理據?--Nivekin※請留言 2012年3月29日 (四) 09:12 (UTC)
- 我同時參考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的申請後,有蒐尋到一些可能有關的中文、韓文報導,應該有機會改善之前的問題,因此決定給予機會讓其重新撰寫。--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29日 (四) 09:18 (UTC)
- 那重寫後再看吧--Nivekin※請留言 2012年3月29日 (四) 09:34 (UTC)
- 唉~看來他沒有搞懂問題在哪,我有空的話會試著幫他。--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29日 (四) 14:35 (UTC)
- 那重寫後再看吧--Nivekin※請留言 2012年3月29日 (四) 09:34 (UTC)
要求封禁
請把User:Player-23及User:Player23永遠封禁,並刪除用戶、對話頁、子頁面,我是故意繞過封禁發言。維基有那些爛掉的用戶也真的待不下去了。--Player23(留言) 2012年3月30日 (五) 03:48 (UTC)
快快快--Player23(留言) 2012年3月30日 (五) 05:18 (UTC)
- 這種事情其實不需要急,最簡單的作法,您其實只要不要再登入維基百科即可,是否立刻被永久封禁並沒有差別。--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30日 (五) 05:23 (UTC)
- 我是想有人可以幫助刪除用戶、對話頁、子頁面,並加上「這用戶已永久封禁」的模板,希望可以代勞。--Player23(留言) 2012年3月30日 (五) 05:28 (UTC)
- 既然已經決定永遠不再上維基百科參與編輯,那何必再繞過封禁上來發言呢?--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30日 (五) 05:38 (UTC)
- 有些用戶喜歡以這種方式結束,我也是其中之一。--Player-23 old(留言) 2012年3月30日 (五) 06:06 (UTC)
- 還有這個用戶及User:Player-23。這個用戶是因改名而生。User:Player-23那個我想請為代勞刪除用戶、對話頁、子頁面,並加上「這用戶已永久封禁」的模板。--Player-23 old(留言) 2012年3月30日 (五) 06:06 (UTC)
- 交給你了,這件事是可以慢慢來的。--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30日 (五) 06:14 (UTC)
- 去意已決,決不改變。我不想再破壞,很麻煩。User:Player-23那個我想請為代勞刪除用戶、對話頁、子頁面,並加上「這用戶已永久封禁」的模板。--Player-23 old(留言) 2012年3月30日 (五) 06:18 (UTC)
- 我前面也說過了,既然去意已決,也不必急著不斷的連到維基百科來看自己的帳號狀況。 XD--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30日 (五) 06:23 (UTC)
- 請參考User_talk:蘇州宇文宙武。給User:Player-23做一個「葬禮」。--Player-23 old(留言) 2012年3月30日 (五) 06:26 (UTC)
- 你聽不進我的意見,我也聽不進你的意見,這......似乎只能以無共識結案? XD --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30日 (五) 06:29 (UTC)
我覺得身份不重要,User:Player-23已被封多次,每一次都有一走了之的念頭,這次更加強烈了。很可能我使用匿名ip會更好。--Player-23 old(留言) 2012年3月30日 (五) 06:49 (UTC)
- 快快快,只需加上繞過封禁、破壞等的理由就可以了。只是想要一個「葬禮」。--Player-23 old(留言) 2012年3月30日 (五) 06:39 (UTC)
欢迎指正为何Facebook可以的我们不可以
自称爱路见不平的你Alberth2汪汪,请先看看Facebook的词条是如何做的。我们就是按他的模版做的。如果要封你应该先封他啊?!更何况我们已经比他们少了推广的成分,只是让大家知道词条的含义,我们的宗旨和创办的故事而已。已经删除了联络方式甚至服务特色,为何还有广告和推广之嫌?难得就是因为我们小,他们大,就可以双重标准吗?这就是你的所谓公平和正义吗?找不到你的联络方式,只能用这样的方式写给你。你可以滥用管理员的职权,不过千万不要告诉别人是为了正义呢!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Michbook(對話|貢獻)於2012年4月5日 (四) 13:03加入。
- 不知您是否是User:Michshanghai?User:Michshanghai所建立的米旭內容確實有過多用詞不中立的宣傳文句,建議您可以先閱讀Wikipedia:维基百科不是什么#維基百科不是宣傳工具,其中有說明:維基百科不是廣告場所,商業機構或產品之條目應該客觀而不偏頗,亦應附有獨立、第三方來源以備查證。所以小公司一般不會收錄。而商業機構網站之連結只要可用以核證條目主要內容,則同可使用。維基百科並不會支持任何個別商業機構,或結立任何宣傳夥伴。--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5日 (四) 05:11 (UTC)
所以你承认是对大小公司是有区别对待的啦,那我无话可说。 写含义和宗旨不存在是否中立的问题,写创办故事更是如此。我会修改后再创建,希望你给出合理理由再做处理。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Michbook(對話|貢獻)於2012年4月5日 (四) 13:21加入。
- 米旭被刪除的最關鍵原因還是在於宣傳用詞過多,雖然您相信自己保持了中立,但這並不意味著您確實保持了中立,無意識的偏見的確可能存在,而且也是導致自傳文章存在的問題的極常見原因,也因此維基百科非常不建議由與公司有關的人自行撰寫自己公司的條目,這不僅僅會影響到中立性,更會影響到自傳的可查證性與非原創研究標準。如果您不能避免「宣傳目的」的話,這條目很有可能再次被他人提送快速刪除的。此外,也提醒您也務必先閱讀Wikipedia:关注度,如果貴公司欠缺獨立第三方來源之報導,這樣的條目最終仍可能無法被存於維基百科中。--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5日 (四) 05:36 (UTC)
關於「琉球群岛」
歡迎至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03/02#南西群島和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存档/2012年3月#琉球群島 vs 南西群島提供意見。--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6日 (五) 02:56 (UTC)
- 您好,本意雖佳,策略或可調整。淺見如下:
- 頁面存廢討論,併好了可能變重定向也不會刪,那提案刪除動用得太早因為合併得還不夠尚未達成,反倒誤以為存在的合理性。至於討論……編輯上再怎麼棘手也還是要從執行面來操刀,先做好再從维基百科:合并请求爭取共識。
- 既然「南西諸島」是日本語,莫因「南西=西南,諸島=群島」製造「南西『群』島的麻煩」,依此類推:日文「琉球諸島」本來導向琉球群島非常不妥現在改指向沖繩縣,又怎面臨命名爭議得想想),現在南西群島跑出來,琉球群島縮水成琉球諸島(中文內容語句的寫法,怎麼寫才消歧義而又不越寫越模糊,這個模糊的本質是日文地域中心的習慣造成的,維基爭議只是把這個歧異突顯燙手山芋丟過來),至少中文要先謹慎描述避免被牽著走。思考如何相容(拔樁或容納進來)之前,先穩住陣腳。---- ♬ 士多啤梨 2012年4月6日 (五) 05:07 (UTC)
- 謝謝你的意見!--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6日 (五) 05:53 (UTC)
定義 | 日文名稱 | English name | 中文慣用名稱 |
位於台灣和九州之間的島嶼群 | ja:南西諸島 | en:Ryukyu Islands | 琉球群島(琉球列島) |
隸屬日本沖繩縣的所有島嶼群 | ja:琉球諸島 ja:沖縄県 |
目前英文維基上沒有這個詞 | 單一名稱 沖繩縣 |
沖繩本島週邊的島嶼群 | ja:沖縄諸島 | en:Okinawa Islands | 沖繩群島 |
- 討論頁閣下的表格中间那一行被我改這樣。特此告知。此表格有一盲點是,中文特色反而被我們主張者弱化了。有的先有中文才有日文,有的反受影響。
- 目前合併的過程,注釋第9項 2003-03-01 的原文(是值得玩味的)不知道閣下看出什麼心得?
- 依據 WP:DP#或許不需要提交刪除的條目問題 “解決方法 進行清理或提案合併及設置重定向”。如果頁面存廢討論那邊如果原告主動取消討論,是不是任何人就能直接搬開那塊紅板,開始各自做事?如果遇阻礙,應該是维基百科:合并请求那邊掛號。是嗎?(見習編輯跟執行主編請教:一定要創5則新條目才算助理榮譽嗎?重定向不算,但消歧義頁可以算嗎?)---- ♬ 士多啤梨 2012年4月6日 (五) 10:54 (UTC)
- OK!存廢討論我已經把他結案!--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6日 (五) 11:02 (UTC)
好了 就这样子
应该可以吧---- ♬ 士多啤梨 2012年4月6日 (五) 11:11 (UTC) |
- 你的動作遠比我想像的快~ XD--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6日 (五) 12:23 (UTC)
- 彼此彼此,後來我才知道您管理位階如此高 -- -- ♬ 士多啤梨 2012年4月6日 (五) 13:09 (UTC)
请封禁此用户,多次乱加人物已逝世的虚假内容,还对我进行人身攻击和骚扰。--MakecatTalk 2012年4月8日 (日) 07:08 (UTC)
- 应该是李煌老师的傀儡,见[12]。--MakecatTalk 2012年4月8日 (日) 07:11 (UTC)
- OK!完成!--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8日 (日) 07:16 (UTC)
你可以在任何时候通过移除{{You've got mail}}或{{YGM}}来移除本通知。
請問
已經被刪除的分類頁面有沒有被回復的可能,因為您在3月中時刪除了有關註記韓國的漢字姓氏之分類,而我是這些頁面主要創作者,我認為在沒有充份討論下就做出這樣決定太過草率,我希望能夠進行討論重新來認定是否有刪除之必要,我只看到使用者「余兮」一人之意見,我覺得憑一己之見做這樣大規模處理是不妥當跟輕率,特別是本人花相當大力氣精神去整理頁面去做這些分類,對於在不知情情況下因片面之詞而使得自己付出龐大心血的工作全部付之一炬,感到一定程度的憤怒跟失落,希望能有重啟討論之可能,如果沒有可能,那我可能只好在不違規的情況下全部重建,蓋房子很辛苦但破壞很簡單,希望能體會蓋房子人的心情。--ZTCRV(留言) 2012年4月9日 (一) 03:51 (UTC)
- 其實現在維基百科的存廢討論機制就是這樣,這類比較冷門少人關注的主題,就常常會發生僅有一人的意見就做成決定,但這同時也表示其他看到此討論的人認為這議題沒有太大的問題,等於是眾人「默許」下的結果。至於正式請求恢復的管道是至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提出,不過這裡因為處理態度會會更為謹慎,因此處理時效可能會稍微慢一些,需要有些耐心。--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9日 (一) 05:09 (UTC)
意外绞刑悖论
可以請您合併意外绞刑悖论和老虎悖论的編輯歷史嗎?--123.202.64.17 2012年4月10日 (二) 07:54 (UTC)
還有這個 ^^"--123.202.64.17 2012年4月10日 (二) 09:23 (UTC)
- OK! 暫時完成!--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10日 (二) 12:35 (UTC)
- 感謝 ^_^--123.202.64.17 2012年4月10日 (二) 12:37 (UTC)
前輩,可否幫幫忙?甚麼時候開始,自己刪除自己的討論頁都無權了?:(--123.202.64.17 2012年4月19日 (四) 10:08 (UTC)
- thx! ^_^--123.202.64.17 2012年4月19日 (四) 13:13 (UTC)
利君雅條目遭受持續性的破壞,我在那邊回退過三很久。為免回退過三十,不知前輩能否幫忙提供一些回退戰以外的辦法?詳見該條目的編輯歷史及Talk:利君雅--123.202.64.17(留言) 2012年4月28日 (六) 12:37 (UTC)
- 想不到是持續這麼久的事情,遇上不易溝通的人,我也實在是沒什麼辦法。 > < --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8日 (六) 14:07 (UTC)
- 對方真的很堅持,那麼我唯有偶爾回來回退一下好了 ^^"
- 不過我不是經常在維基,有沒有反破壞者正義兵團能偶爾幫忙看一下? ^^"--123.202.64.17 2012年4月28日 (六) 14:29 (UTC)
- 這群人如何? XD --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8日 (六) 14:40 (UTC)
- 以你所知,可靠嗎?如果可靠,前輩可以代為通傳一下嗎? ^^"
- 我的經驗是,過去有些維基天使、圓桌會的成員,卻在做著維基惡魔聲稱要做的事(維基惡魔卻沒怎麼當真做那些事),小弟真的有點陰影 ^^"
- 還有,也擔心惹上過度自我膨脹的「維基之王」那類活寶,真是神一樣的對手 ^^"--123.202.64.17 2012年4月28日 (六) 15:54 (UTC)
- OK! 我理解你的擔心。不過,這個條目已經被半保護一年了,最近應該會暫時安寧一點,我會把這條目列入我的長期觀察清單中。--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9日 (日) 00:42 (UTC)
- 非常感謝 ^^"--123.202.64.17 2012年4月29日 (日) 07:21 (UTC)
你是否用戶:我是許梓恂?--數字人生(留言) 2012年4月11日 (三) 13:14 (UTC)
- 不!不是,那是WP:KAGE--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11日 (三) 13:26 (UTC)
- Alberth2真是羞羞羞!許梓恂就是你的真實姓名!--1.162.158.145(留言) 2012年4月11日 (三) 13:41 (UTC)
- 感謝你的回答,唉,真係唔明那些人點解那麼無聊--數字人生(留言) 2012年4月11日 (三) 13:47 (UTC)
- 我也不知道他在羞什麼?XD--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11日 (三) 14:21 (UTC)
2012年4月
請您停止在T:Mindthegap中移除“速删模板”({{d}}或者{{delete}})。您在T:Mindthegap中移除“速删模板”的行为並不是有建設性的行為及需要被回退。如果您认为您所创建的条目不应该被快速删除,请在模板的讨论页说明理由。谢谢您的合作。--Kenny※討論頁 2012年4月13日 (五) 01:18 (UTC)
做咩刪除我整果個網 ?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8%A2%81%E5%8B%97%E6%84%B7&action=submit 我整自己都唔得?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Angus2779(對話|貢獻)於2012年4月14日 (六) 09:18加入。
- 因為您所建的頁面內容只有模板,依據Wikipedia:快速删除而刪除,此外,也建議您可以先閱讀Wikipedia: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避免您所建立的頁面持續被刪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14日 (六) 01:32 (UTC)
问个问题
像这种页面(讨论:温州市/评论、讨论:薄熙来事件/评论)应该删除吗?— PurpleHyacinth 2012年4月15日 (日) 08:29 (UTC)
- 過去的存廢討論好像也處理過幾個類似的「評論」討論頁,印象中最終都是被合併到討論頁去了。個人意見也是認為根本不需要另外開這個討論頁面,直接建個主題來討論即可。不過我看這個評論似乎是藉由{{中国专题}}這模板產生的連結,不曉得是不是真的有人用這評論在進行討論?或許需要到客棧上問問是不是真得有人在用這連結討論的。--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15日 (日) 10:03 (UTC)
- 这样的话留给您自裁吧。ps如果是模板的问题,是否可以修复呢?— PurpleHyacinth 2012年4月17日 (二) 11:58 (UTC)
WP:BOTREQ
下次類似的我會建議到WP:AWB/Tasks。至少我有把WP:AWB/Task放到監視列表去....WP:BOTREQ真的好像沒人去的樣子.....(而且會AWB的人也比會寫個新機械人的多嘛...)-Justincheng12345(留言) 2012年4月16日 (一) 15:38 (UTC)
- 了解!感謝你的通知,以後我就到這通報! ^^ --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16日 (一) 15:42 (UTC)
元朗青年商會
元朗青年商會是一個香港注冊的非牢利團體, 已有三十五年歷史, 我把資料背景等東西整理並放到維基, 為什麼把他封了, 說廣告宣傳, 我看到香港不少社團都有在維基, 怎麼我們不可以呢? 留言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Yljcben(對話|貢獻)於2012年4月17日 (二) 14:43加入。
- 最主要的問題在於您所添加的內容帶有過多宣傳性質,這幾乎成為此青商會的官方網頁,但維基百科並不是宣傳工具,也不是網站空間的提供者,因此這樣的內容並不適合存放於維基百科。建議您可以先閱讀Wikipedia: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了解維基百科的方針。--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17日 (二) 06:52 (UTC)
- 那跟這個條目 國際青年商會香港總會 有什麼分別?—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Yljcben(對話|貢獻)於2012年4月17日 (二) 15:13加入。
- 謝謝您的提醒國際青年商會香港總會現在的內容確實也不妥,我已經移除其中不適合的內容。--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17日 (二) 07:22 (UTC)
- 還有這個 北區青年商會 為什麼不用刪—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Yljcben(對話|貢獻)於2012年4月17日 (二) 15:18加入。
- 這幾個條目之所以存在,不表示他們沒有問題,畢竟維基百科是一個完全靠志願者進行編輯及維護的地方,難免會有些條目未被撿視到,之後有空我會幫忙整理這幾個條目。--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17日 (二) 07:22 (UTC)
- 建議您可以參考被大家修改過後的北區青年商會和國際青年商會香港總會,這樣的內容較能夠被維基百科接受;但是,同時也必須提醒您,根據維基百科的指引Wikipedia:关注度,如果這個組織欠缺足夠的中立媒體的報導,仍可能無法長久被放於維基百科之中。--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17日 (二) 07:25 (UTC)
- 這幾個條目之所以存在,不表示他們沒有問題,畢竟維基百科是一個完全靠志願者進行編輯及維護的地方,難免會有些條目未被撿視到,之後有空我會幫忙整理這幾個條目。--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17日 (二) 07:22 (UTC)
- 那跟這個條目 國際青年商會香港總會 有什麼分別?—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Yljcben(對話|貢獻)於2012年4月17日 (二) 15:13加入。
- 更新了, 應該沒問題吧, 刪了很多東西—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Yljcben(對話|貢獻)於2012年4月17日 (二) 15:54加入。
- 是沒有廣告問題了,不過接下來你需要注意是否可以達到Wikipedia:关注度的需求,否則一個月後可能會被提送存廢討論。建議您可以找找看有沒有香港的媒體雜誌曾經對貴商會做出報導,如果有,可以列在條目中,作為證明貴商會的關注度的証明。--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17日 (二) 08:07 (UTC)
发现几个疑似傀儡账号
发现几个疑似傀儡账号,麻烦核实下: User:拍賣 User:電視 User:購物 User:求職 User:電子書 User:影片 User:論壇 User:圖書 User:佛經 User:弘憶論壇 User:佛法 User:法師 User:佛學 User:大寬法師 User:大寬 — PurpleHyacinth 2012年4月17日 (二) 07:17 (UTC)
- 其實我現在也還不知道該如何處理,畢竟目前沒有任何不當的行為發生。有任何建議嗎?--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17日 (二) 07:38 (UTC)
- 既然未作出破坏行为,也不能拿它怎么样,先观察着吧。另外问下,维基排行榜还设不,貌似这项荣誉搁置很久了。— PurpleHyacinth 2012年4月17日 (二) 11:58 (UTC)
- 排行榜?不知你指的是哪個?--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17日 (二) 12:26 (UTC)
- 维基百科:维基荣誉#维基排行榜(尚未生效)— PurpleHyacinth 2012年4月17日 (二) 12:44 (UTC)
- 以前曾經有過Wikipedia:最近编辑次数最多的用户,不過,因為牽涉到統計工具,現在似乎沒有人在幫忙更新了。--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17日 (二) 12:51 (UTC)
- 维基百科:维基荣誉#维基排行榜(尚未生效)— PurpleHyacinth 2012年4月17日 (二) 12:44 (UTC)
- 排行榜?不知你指的是哪個?--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17日 (二) 12:26 (UTC)
- 既然未作出破坏行为,也不能拿它怎么样,先观察着吧。另外问下,维基排行榜还设不,貌似这项荣誉搁置很久了。— PurpleHyacinth 2012年4月17日 (二) 11:58 (UTC)
您好,请问能帮忙移动一下图片么?
刚才上传File:DarkDawnBattle.png.png的时候多打了个.png,请问可以帮忙移动到File:DarkDawnBattle.png么?谢谢!--铁铁的火大了(抓兔子啦,抓兔子啦……) 2012年4月17日 (二) 07:46 (UTC)
- 根據多年前的記憶,我記得檔案不能直接「移動」,因此可能只能重新上傳,然候請求刪除就的檔案。--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17日 (二) 07:51 (UTC)
- 那就请帮忙快速删除一下,不然档案相同传不上去……--铁铁的火大了(抓兔子啦,抓兔子啦……) 2012年4月17日 (二) 07:54 (UTC)
合併請求與討論_南西群島→琉球群島
您好,南西群島後期的合併與重定向是本人參與的。等了快兩個星期,終於等到南西群島條目創建者表示意見。當初三月二日那個合併模板出現的時候,我還不知道有這件事,雖然如此,剛剛我也依程序於4/19 提出合併請求的掛號。基於尊重不同意見以及盡量尋求共識,目前只是觀察後續狀況,並不會特別貿然勉強做出定論或其他作為。在此也跟閣下告知。-- ♬ 士多啤梨 ☺ 2012年4月19日 (四) 14:40 (UTC)
另,對於南西群島的名稱有不同看法,因此移動到與官方一致的南西諸島。-- ♬ 士多啤梨 ☺ 2012年4月19日 (四) 15:27 (UTC)
琉球群島是 Portal:琉球群島 的領銜條目。「美治時期」雖然時間約27年但與條目定義極密切,正以摘要方式改善中。
(投票區那邊會謹記提醒,因為之前我加了刪節號但卻真的遇到別人把它恢復了讓我錯愕所以才這樣)-- ♬ 士多啤梨 ☺ 2012年4月20日 (五) 03:42 (UTC)
- 南西诸島的移動應該是正確的;不過,說實話,我覺得這個合併請求大概只能無限期的一直卦在那邊。--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0日 (五) 03:47 (UTC)
关于用户WithinPoem被违规封禁
WithinPoem用户遵守百科规定创建词条,并按照反馈结果修改完善词条,但被缺乏责任管理员粗鲁封禁,请给与解禁!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WithinStar(對話|貢獻)於2012年4月20日 (五) 12:11加入。
- 這...... --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0日 (五) 05:28 (UTC)
請教如何判讀本人建立的條目有宣傳、推廣之嫌?
本人建立之條目為"荷風中國菜",僅基於對維基百科設立宗旨之肯定,淺薄的認為,經拋磚引玉後集眾人之參與,將逐漸完善。如今片刻之間既已被刪除,何來完善機會?又如何自稱為"自由的百科全書"之名?煩請 立即恢復本人建立之條目及其內容,以不辜枉本人之付出。否則,無異於言論箝制! Yenhsi lo(留言) 2012年4月22日 (日) 16:52 (UTC)
- 建議您可以先閱讀Wikipedia:维基百科不是什么,維基百科是自由的百科全書,但是他並不是宣傳工具,並不是因為自由就可以隨便讓大家編輯的地方;如果您想要介紹您的餐廳,其內容必需客觀而不偏頗,亦應附有中立的來源(就是與貴餐廳本身無關的網站或報導)以備查證。但是您先前所編寫的內容中,有大量具有宣傳性質之文句,例如:「倍受顧客好評」、「並以其精緻的菜色及服務」。此外,提醒您,維基百科上的內容不允許您直接從貴餐廳網站上複製文字過來,因為這會違反維基百科的版權要求,建議您可以閱讀Wikipedia:版权常见问题解答。--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2日 (日) 23:32 (UTC)
- 拜讀您的意見,本人理解您用心維護,但是您用了過多個人的意識形態來審查,如"貴餐廳"、"您的餐廳",似乎意指本人經營該餐廳,與事實有極大之偏差。此篇為本人第一次嘗試建立,其用意為教學(服務業經營管理)時使用,並將鼓勵修課學生上線完善其內容(原意)。現今,本人將如樂天市場之形式重編本條目,倘若再遭遇(極偏差之意識形態)類似待遇,例如,"提醒您,維基百科上的內容不允許您直接從貴餐廳網站上複製文字過來...",將令人遺憾管理者"想當然爾"之輕忽其職責。111.248.170.45(留言) 2012年4月23日 (一) 01:41 (UTC)
- 請問您就是User:Yenhsi lo嗎?很抱歉誤已為您是餐廳的相關人員。也非常感謝您想要以維基百科作為教學用途,但是,也必需再次提醒您務必先了解維基百科的各項方針與指引,並同時讓您的學生能了解,以避免學生們的辛苦貢獻一樣遭遇快速删除或侵犯著作权。不過台灣樂天市場其實並不適合做為您學習的範本,他當前的內容一樣有太多不中立的宣傳語句;類似玉皇朝飲食文化集團或是Yahoo!奇摩這樣的內容算是比較中立的,單純敘述該公司的營業內容以及發展歷史。此外,不知您是否已經閱讀過Wikipedia:版权常见问题解答,維基百科確實不允許任何人直接從從有版權限制的網站上複製文字過來。--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3日 (一) 02:58 (UTC)
- 是的,本人YenhsiLo 羅彥璽,服務於實踐大學企業管理學系(82年起-迄今),授課包括"管理學"、"行銷學"、"策略管理"及"服務業經營管理"等課程。原意即為假"荷風中國菜"為藍本,引導學生了解資訊平台運作方式,內容經多方比較後採用之文字,為避免抄襲有觸犯規定之嫌,本人讀完相關規範後,亦予以修正後提交,並無直接從網站複製文字情形。內容縱有不妥之處,絕非宣傳推廣用途,但請明察。111.248.170.45(留言) 2012年4月23日 (一) 04:23 (UTC)
- 附上之前您對某條目涉嫌廣告的建議- "建議您可以參考淘寶網、台灣樂天市場、露天拍賣這些條目的內容來撰寫,並在內容中提供相關第三方媒體報導以證明Wikipedia:關注度。--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27日 (二) 03:50 (UTC)" 不解何以"昨是今非"。111.248.170.45(留言) 2012年4月23日 (一) 04:34 (UTC)
- 非常抱歉,確實當時沒有仔細確認台灣樂天市場的內容,因此引用不當的範例。至於您所編修的條目,未來只要可以注意到內容的中立性質,應就可以避免被其他用戶提送快速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3日 (一) 05:17 (UTC)
- 請問您就是User:Yenhsi lo嗎?很抱歉誤已為您是餐廳的相關人員。也非常感謝您想要以維基百科作為教學用途,但是,也必需再次提醒您務必先了解維基百科的各項方針與指引,並同時讓您的學生能了解,以避免學生們的辛苦貢獻一樣遭遇快速删除或侵犯著作权。不過台灣樂天市場其實並不適合做為您學習的範本,他當前的內容一樣有太多不中立的宣傳語句;類似玉皇朝飲食文化集團或是Yahoo!奇摩這樣的內容算是比較中立的,單純敘述該公司的營業內容以及發展歷史。此外,不知您是否已經閱讀過Wikipedia:版权常见问题解答,維基百科確實不允許任何人直接從從有版權限制的網站上複製文字過來。--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3日 (一) 02:58 (UTC)
- 拜讀您的意見,本人理解您用心維護,但是您用了過多個人的意識形態來審查,如"貴餐廳"、"您的餐廳",似乎意指本人經營該餐廳,與事實有極大之偏差。此篇為本人第一次嘗試建立,其用意為教學(服務業經營管理)時使用,並將鼓勵修課學生上線完善其內容(原意)。現今,本人將如樂天市場之形式重編本條目,倘若再遭遇(極偏差之意識形態)類似待遇,例如,"提醒您,維基百科上的內容不允許您直接從貴餐廳網站上複製文字過來...",將令人遺憾管理者"想當然爾"之輕忽其職責。111.248.170.45(留言) 2012年4月23日 (一) 01:41 (UTC)
回覆
謝謝。--Kenny※討論頁 2012年4月25日 (三) 12:58 (UTC)
中銀香港(控股)
請幫忙將中銀香港(控股)移到中銀香港 (控股)。(全形括號到半形括號)
另外寒門則是我一看到wiktionary:zh:寒门就CSD了,不好意思....Justincheng12345(留言) 2012年4月25日 (三) 13:13 (UTC)
- 中銀香港(控股)這個全型括號好像是因為公司名稱本身就帶有這括號的關係,而不是消歧義的緣故,所以建議先到討論頁確認看看。而寒門的部份,雖然維基詞典上已有這條目,但是內容並不相同,可能還是不適用這條快速刪除標準,我先提送存廢討論處理。--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5日 (三) 13:19 (UTC)
- 似乎沒有討論頁?圖片處也好像顯示半形括號?Justincheng12345(留言) 2012年4月26日 (四) 09:32 (UTC)
- 不然可能直接在客棧問比較快,印象中很多香港的銀行條目都是像這樣命名(Category:香港銀行)--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6日 (四) 09:51 (UTC)
- 似乎沒有討論頁?圖片處也好像顯示半形括號?Justincheng12345(留言) 2012年4月26日 (四) 09:32 (UTC)
關注度過期
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欧洲文理学院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2年4月26日 (四) 02:10 (UTC)
维基百科:反破坏工作小组/反破坏工作小组成员申请的存盘怎么增加存档页
维基百科:反破坏工作小组/反破坏工作小组成员申请的存盘怎么增加存档页,我想增加第131-140位成员,一直没摸透怎么加 囧rz……— PurpleHyacinth 2012年4月27日 (五) 01:05 (UTC)
- 我看他的語法應該是只要Wikipedia:反破壞工作小組/反破壞工作小組成員申請/存檔/140建立後,第131-140位成員這一行就會自動出現。--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7日 (五) 01:23 (UTC)
- 谢啦,之前也想过可能是这样的。— PurpleHyacinth 2012年4月27日 (五) 01:42 (UTC)
關於圍棋術語的模板刪除
圍棋術語的模板刪除叫做有共識嗎?我到你刪除的時候才發現有人在我的留言下投了票。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12年4月29日 (日) 01:41 (UTC)
- 存廢討論的討論時間通常是一週,因此一週內大家都可以來留言表示意見。--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9日 (日) 05:56 (UTC)
- 我是覺得你看到比數是二比一就當成了「有共識」。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12年4月29日 (日) 07:01 (UTC)
- 其實現在存廢討論中,2:1確實可能會被視為有共識來處理(詳細狀況還得再看雙方提出之意見內容)。--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9日 (日) 07:29 (UTC)
- 這點可以理解,因為參與的人少。只是我之前留言時就已經在質疑用分類解決問題的可行性,但書生的回應有點顯得他可能沒看清楚,而提刪者也未有回應。(同樣地,我沒有回應書生兄的留言,不代表我同意 / 反對他的話)。我不太肯定這種情況能不能當共識處理。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12年4月29日 (日) 07:58 (UTC)
- 目前的情況我會建議你可以到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提出請求,只是最近處理存廢覆核請求的人非常少(因為是我刪除的,所以不適合由我覆核)。--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9日 (日) 08:06 (UTC)
- 謝謝您,原來還有這一個。那就抱歉打擾一下了。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12年4月29日 (日) 08:10 (UTC)
- 目前的情況我會建議你可以到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提出請求,只是最近處理存廢覆核請求的人非常少(因為是我刪除的,所以不適合由我覆核)。--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9日 (日) 08:06 (UTC)
- 這點可以理解,因為參與的人少。只是我之前留言時就已經在質疑用分類解決問題的可行性,但書生的回應有點顯得他可能沒看清楚,而提刪者也未有回應。(同樣地,我沒有回應書生兄的留言,不代表我同意 / 反對他的話)。我不太肯定這種情況能不能當共識處理。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12年4月29日 (日) 07:58 (UTC)
- 其實現在存廢討論中,2:1確實可能會被視為有共識來處理(詳細狀況還得再看雙方提出之意見內容)。--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9日 (日) 07:29 (UTC)
- 我是覺得你看到比數是二比一就當成了「有共識」。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12年4月29日 (日) 07:01 (UTC)
關注度過期
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新鸿基苏州湖滨四季别墅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2年4月30日 (一) 03:34 (UTC)
關於明慧网的模板刪除及条目保护
谢谢Alberth2对明慧网的修改,可以那样修改。经过您的修改,感觉基本中立,那么可否把页面上面的模板去掉呢?因为现在中立和关注度等问题都解决了。另外,可否给该页加以保护呢?因为很多大陆人受中国政府的影响,并不是站在中立的角度来看明慧网等词条,可能会破坏其中立性。所以建议给该页加以保护。有问题请回应,谢谢!Tomznzx(留言) 2012年4月30日 (一) 12:13 (UTC)
- 簡單說明此條目目前掛有的模板,以及個人認為相關的狀況包括:
- 存廢討論:因為此條目的存廢討論仍在進行中。
- 可能不符合通用關注度指引、需要可靠的來源:目前的內容對於此主題的「關注度」佐證仍可能不足。
- 中立性有爭議:雖然我移除了許多我認為明顯不中立的內容,但其實我還是不認為已經改善的非常好,目前存廢討論中確實也仍然有新的意見被提出。
- 需要被修正為維基格式:這其實也是這條目目前很大的問題,整個內容只有一堆被引述的報導,非常欠缺網站本身的資料,這離維基百科的格式需求還有不少落差。
- 因此,這些模版我是認為還不適合被移除;此外,維基百科是開放讓所有人都可以修改的,即使我們認為可能是「不中立」的人,一樣有資格來做修改的;只要沒有遭受破壞,是不應該將條目保護的。--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30日 (一) 12:54 (UTC)
- (:)回應:谢谢!“整個內容只有一堆被引述的報導,非常欠缺網站本身的資料”您可以明确说一下吗?因为本想引用一些网站本身的资料,但由于很多人对明慧网的不中立态度,很多也都是来自中国共产党的观点了,所以很难写网站本身的资料。其实,可以有不同观点,但很多人现在讨论的目的是想删除,而不是修改,我认为这本身就已经偏离了维基的中立标准来。他们个人的观点怎么就可以确保中立呢?他们对明慧网知道多少呢?很多大陆人好象需要翻墙才能登陆维基,大陆对很多国外网站例如facebook,MSN维基等都会遭到封锁。可以说中国政府的做法是中立的吗?中国政府对很多事情的观点都是这样,批评的一无是处。明慧网很多人提出反对观点,还不是来自于中国政府的观点吗?可是,目前只有中国大陆对法轮功及其媒体持反对态度。很多人想的就是需要那些观点,可是那些观点能够确保中立吗?这些人本身也要遭受中国政府的封网等一系列不公平对待,反过来还认可中国政府的观点。他们很多人对很多国际媒体都持反对态度,他们就只相信大陆的媒体了。不可悲吗?按照他们的观点修改词条能确保词条中立吗?有问题请反馈,谢谢!Tomznzx(留言) 2012年4月30日 (一) 13:35 (UTC)
- 在維基百科的觀點,中國政府的作法與中國人民對維基百科的編輯行為一點關係都沒有。
- 即使你認為部分中國人的編輯觀點可能不中立,但因為維基百科是讓任何人都可以自由編輯的,有不同看法的人就可以將他所認為的[不中立」改掉。
- 同樣的,親近或支持法輪功的人所編輯的內容,也可能會被其他人認為立場「不中立」,其內容或許過於著重宣傳法輪功團體所謂的正義。
- 但是,不認同法輪功觀點的人,不表示他就是支持中國政府觀點的人;一切純粹是個人根據自己所擁有的資訊所進行的判斷,你不能因為他認為這條目不好就認為他是什麼原因下的不中立人。
- 維基百科的成功,在於各種不同的聲音都可以在這裡參與編輯,最終讓一個條目的內容中可以同時擁有各種方面的看法。
- 目前條目內容除了被引述的報導外的內容,其他內容都過於傾向於法輪功的立場,例如首段「通過直接來自中國大陸的第一手資料,揭露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講清法輪功真相,同時彌補這場迫害給中國大陸法輪功弟子修鍊環境帶來的損失。」、「希望正面了解真相的世人,法輪大法弟子和法輪大法學員,參與迫害的世人。」就是非常的傾向法輪功的論述。甚至連中國觀點那段「明慧網被中共政府列為禁網,並斥巨資構建防火長城實施封鎖,阻止中國大陸民眾瀏覽。」這種敘述可能會讓人以為原來防火長城是為了擋明慧網而建的?
- --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30日 (一) 14:10 (UTC)
- (:)回應:您说“維基百科的成功,在於各種不同的聲音都可以在這裡參與編輯,最終讓一個條目的內容中可以同時擁有各種方面的看法。”但您把几乎所有内容都删除了,只保留了中国政府的态度。这样好象也倾向于中国政府的观点吧?是否这样本身也偏离了维基客观中立的标准了?明慧网词条怎么能不引用明慧网的一些内容呢?维基百科很多词条可以加正反观点,为什么明慧网不可以呢?现在这样只保留中国政府的观点,您认为中立吗?您是否可以去浏览一下明慧网词条再站在中立的角度编辑呢?您是否需要慎重考虑一下呢?Tomznzx(留言) 2012年4月30日 (一) 16:05 (UTC)
- 你認為條目中寫出中國政府封鎖及攻擊這個網站的新聞,就是認同中國的觀點嗎?--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30日 (一) 16:12 (UTC)
- (:)回應:不能说这样写就是认同中国政府的观点。当然,我明白您的意思,你是想从完全客观的角度来写。但这样的结果是很容易误导别人。因为看到该词条的人就只知道中国政府的观点了,在词条里没有其它信息了。那您说看到词条的人会不会认为编辑者是赞同中国政府的观点呢?如果编辑者不赞同,他不会这样写啊!所以你修改后,那个原来说反动的人赞同,因为你的修改可能好象正好符合了他的想法。其实这也和删除差不多了,甚至还不如删除了,因为这样好象显示的是反面观点了?可能您修改时没有注意到,所以有必要保留那些国外媒体的观点。请您再考虑一下,谢谢!有问题请反馈,谢谢!Tomznzx(留言) 2012年4月30日 (一) 17:17 (UTC)
- 如果你是認為需要加上其他觀點當然是應該的,問題是之前的內容中,其他引用的連結都只是其他媒體「引述」明慧網的文章,這「引述」的動作與這個網站本身的介紹、歷史發展或評論並沒有關係,因為那些新聞的重點根本,先前的問題之一就是引用了過多這類與主題不相關的內容。如果硬要加上之前的部份連結,大概就是像我剛剛這樣的修改。--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30日 (一) 17:27 (UTC)
- (:)回應:这样我感觉不一定合适,因为现在好象只是用美国之音等媒体转述的中国政府的观点。因为美国之音是中立的,而现在选择的是对中国政府有利的观点。而其它美国之音的文章全被删掉,这本身就好像违背了中立了。仔细考虑一下是否这样?而且现在这样你可能认为中立了,但中立的观点也只是引用了很少的一部分,明显给人的感觉可能是以偏概全。现在明慧网词条中一点明慧网的内容都没有,你认为是在介绍明慧网吗?谁最了解内容,谁是专家?客观中立的说,只有官方网站。在欧美都是这样。一些人不了解其内容也会在网上发表一些观点,看似中立,其实往往都是断章取义,甚至很多事情都不知道。你可以看看很多维基词条都是要引用一些官方网站内容的。我不反对有反面观点,但象现在这样很多中立内容都被删掉,我认为这是违背维基客观中立的标准的。其实原来那样也可以啊,有人觉得不中立,可以添加观点啊。所以目前的做法好象是在被那些反对明慧网的人利用删除词条。我想中立也是以事实为基础的,抛开客观事实很难做到完全中立。有不同看法请指出,谢谢!Tomznzx(留言) 2012年5月1日 (二) 04:05 (UTC)
另外針對Talk:神韵艺术团中你的問題作說明:「非原创研究」是指只要可以提出可靠、具公信力的來源,就不是原創研究,因此是不是以官方網站的為準並不重要。此外,因為官方網站反而會失去「中立」的立場(因為官方網站通常都會主張自己是對的!並為自己宣傳!),因此官方網站反而不適合做為主要的來源。--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30日 (一) 17:31 (UTC)
- (:)回應:我认为还是要以官方网站为准,可以添加其它内容。如果对官方网站的内容排斥的话,好象很难编出客观的词条来。可能只是引用了一些个人认为中立的内容,但其他人也不一定认为中立。一般都这样,因为每个人所谓的中立标准都不一样,只是符合了自己的观念和想法才认可的。说是中立,其实也不过是符合了自己的想法吧了,建立在符合个人想法基础上的中立,怎么能确保完全中立呢?举例来说,一个很好的网站,内部人士或对其了解的人知道其客观中立,会不会有人持反对态度并在主流媒体上发表言论呢?有人认为反对的言论中立,那其实就是因为符合了他的想法,但却违背了客观事实。这样的事情其实很多,所以明辨是非才显得重要。有不同看法请指出,谢谢!Tomznzx(留言) 2012年5月1日 (二) 04:05 (UTC)
- 內容怎麼會沒有介紹明慧網?目前的第一段、第二段就是在介紹明慧網的起源和現況。第三段則是明慧網被中國封鎖及攻擊的事件。此外,官方網站的內容算是當事人自身的「主觀」,因此採用第三者的觀點才是「客觀」,雖然第三者可能也會有許多種立場,但是只要整理過後,還是可以將各種觀點平衡列出。如果你仍然無法理解我所陳述的維基百科的主張,建議你可以到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或是Wikipedia:互助客栈/求助提出疑問,相信你可以獲得更多的意見。--Alberth2 汪汪 2012年5月1日 (二) 04:44 (UTC)
- (:)回應:现在的情况是介绍了明慧网,问题是好象给人的感觉是只有一种观点了,只有被中國封鎖及攻擊的观点了。除中国大陆以外的其它地区,我想都不是这种观点。我们可以引用他们的信息。第三方媒体在引用明慧网文章,也被认为不客观中立。第三方媒体引用肯定是想利用来说明一个问题,或正面或反面。其实原来的条目已经有大量第三方媒体观点了,其他人有不同观点可以添加啊,这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但现在把大量的第三方媒体过滤删掉,好象没有將各種觀點平衡列出。希望您能站在客观中立的观点考虑一下,我认为中立也应该是在客观事实基础上的。有问题请反馈,谢谢!Tomznzx(留言) 2012年5月1日 (二) 06:59 (UTC)
- 問題是之前列出的那些報導,並不是報導(介紹)「慧明網」本身,而是把「慧明網」的文章作為報導內容,那些報導內容都是大陸人權問題和法輪功迫害問題,這樣的報導和慧明網本身一點關係都沒有(因為不是慧明網被迫害)。適合被引用的報導應該是其他媒體評論「慧明網」這個網站的報導!(例如:慧明網獲XX機關評選為世界最佳網站、慧明網舉辦OOO活動獲得好評)。--Alberth2 汪汪 2012年5月1日 (二) 09:00 (UTC)
- (:)回應:谢谢说出你的想法!我感觉你可能对大陆的事情知道的太少。很多人都知道明慧网是法轮功的网站,主要报道法轮功学员的情况。提出删除词条的人就说明慧网是法轮功的网站。法轮功被迫害和明慧网被封锁是有明显关系的。最近一段时间,王立军到美国大使馆寻求政治庇护,泄漏了很多中国共产党的秘密,其中包括中国共产党栽赃污蔑残酷迫害法轮功的罪恶,也曝光了中共活体摘除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犯罪事实。现在法轮功好象是中国大陆高层官员关注的焦点了,因为现在的领导不想背迫害法轮功的黑锅。前段时间,明慧网和法轮功很多信息在中国大陆偶尔是可以查看的。我想在台湾有很多信息渠道可以了解这些事情。很多台湾人可能都很关注中国共产党的一些政治动向,因为中国共产党整天鼓吹收复台湾的政治谎言欺骗群众。有问题请反馈,谢谢!Tomznzx(留言) 2012年5月1日 (二) 11:13 (UTC)
- 法輪功的事情應該是要寫在法輪功,如果是明慧網的工作人員或是創辦人因為明慧網的緣故遭受中國政府迫害,或是明慧網是「第一個」報導王立軍事件的媒體,這才需要寫入明慧網條目中。至於中國政府的其他所做所為,則應該要找合適的條目去寫,而不是因為法輪功的緣故而通通都寫到這裡來。--Alberth2 汪汪 2012年5月1日 (二) 11:57 (UTC)
- (:)回應:其实原来明慧网条目中只有一些简单的介绍明慧网的主旨或主要内容等,有人也以不中立或关注度不足等各种理由修改或提议删除。哪个组织都有倾向性。维基和facebook或google等都会有自己的倾向性。个别人被中国政府的宣传所误导,以一种仇恨的心理对待明慧网等,这与以前的历次政治运动很类似,当然在海外的很多中国人可能体会不到那种心态。那个提议删除的人一上来的理由就是什么邪教或反动等。很明显这样的人只要一看到法轮功就会立刻充满仇恨心理。您上面提到的“「明慧網被中共政府列為禁網,並斥巨資構建防火長城實施封鎖,阻止中國大陸民眾瀏覽。」這種敘述可能會讓人以為原來防火長城是為了擋明慧網而建的”?其实,防火长城主要就是为档明慧网等网站而建立的。您的中立态度可能低估了中国大陆政府的很多非法做法。以完全中立的态度对待与中国政府相关的很多事情,可能都会存在此问题,因为中国民众基本没啥人权。我看了由于争议而保护的页面,我想问一下为什么很多页面因为争议就可以被保护呢?其中有些内容很不中立,甚至是错误以至误导人的。因为有争议,明显的就是中立性有问题,那么是否可以删除或修改呢?有问题请反馈,谢谢!Tomznzx(留言) 2012年5月1日 (二) 15:02 (UTC)
- 如果有明確資料來源可以證實「防火長城主要就是為檔明慧網等網站而建立的。」,那當然可以寫入明慧網條目中,但這資料的第一手來源最好不是來自法輪功相關媒體(因為與自身有相關,可能會被認為欠缺中立)。被提送存廢討論時的版本中,提刪者說是邪教確實是太過分,但當時的內容確實極度不客觀,幾乎只是一個明慧網的廣告。目前明慧網這條目中,如果出現編輯戰或是破壞才會被保護,但被保護後使用的版本將會由執行保護的管理員決定,不一定會是你所期望的版本。此外,也請你注意其他支持保留方的意見,其實大多數都不是因為支持法輪功才主張保留,純粹是就事論事認為條目沒有到需要被刪除的程度,一再的強調法輪功與中國政府的恩恩怨怨對於條目的保留是沒有幫助的。--Alberth2 汪汪 2012年5月1日 (二) 15:22 (UTC)
- (:)回應:谢谢Alberth2的意见!我已看了明慧网词条的讨论,既然词条的关注度和中立性等问题都已解决,建议去掉明慧网词条上面的相关模板。谢谢!Tomznzx(留言) 2012年5月2日 (三) 02:59 (UTC)
- 這不用急,目前我的處理習慣是待無新討論一段時間,以確認無新意見後,就會處理存廢討論。--Alberth2 汪汪 2012年5月2日 (三) 06:35 (UTC)
已覆
閱後請順道幫忙速刪小弟的討論頁,謝謝--Xtctjames(留言) 2012年5月2日 (三) 04:15 (UTC)
若要修改/共識方針, 下一步我該怎做? 投票? 還是列出說多少天沒人反對就改條文? 這個討論好像永沒結果……--Nivekin※請留言 2012年5月2日 (三) 11:33 (UTC)
- 目前似乎沒有反對聲音?這種時候一般的作法:留下一篇留言:聲明如果一個禮拜內無反對意見,屆時將直接本次提案加入Wikipedia:人物收錄準則。--Alberth2 汪汪 2012年5月2日 (三) 12:07 (UTC)
- user: RiceRice提出的標準好像比我的寬鬆, 那是不是一定要投票?--Nivekin※請留言 2012年5月2日 (三) 12:11 (UTC)
- 個人是覺得投票挺麻煩的,看看可不可能再提一個折衷方案?不然可以先問問看user: RiceRice是否覺得需要就你的方案和他的意見來個簡單投票,如果他覺得投票也OK,就投票吧~ --Alberth2 汪汪 2012年5月2日 (三) 12:18 (UTC)
- user: RiceRice提出的標準好像比我的寬鬆, 那是不是一定要投票?--Nivekin※請留言 2012年5月2日 (三) 12:11 (UTC)
Sz-iwbot
麻煩你幫手制止USER:Sz-iwbot。我已在書生討論頁留言但它仍不斷錯誤提刪, 我快瘋了--Nivekin※請留言 2012年5月2日 (三) 12:23 (UTC)
- 緊急停止完成!--Alberth2 汪汪 2012年5月2日 (三) 12:28 (UTC)
- 自动提删脚本已经停止执行了。现在有人负责每日处理小小作品和关注度提报,这个脚本也失去意义了。请解封吧--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5月2日 (三) 13:44 (UTC)
- Go------ --Alberth2 汪汪 2012年5月2日 (三) 13:49 (UTC)
- 自动提删脚本已经停止执行了。现在有人负责每日处理小小作品和关注度提报,这个脚本也失去意义了。请解封吧--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5月2日 (三) 13:44 (UTC)
- thx--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5月2日 (三) 13:54 (UTC)
Liangent-bot
本人先前創建了驿马街道办事处、地角街道办事处、海角街道办事处和涠洲镇,現在Liangent-bot又創建了驿马街道、地角街道、海角街道和涠州镇該如何處理?— PurpleHyacinth 2012年5月3日 (四) 08:56 (UTC)
- 我的建議是直接將兩個合併,連編輯歷史都併起來;不過我是建議最後僅使用街道為名字,不需要加上办事处三個字,覺得這樣做如何?如果覺得可以,我晚點可以直接動手合併編輯歷史。--Alberth2 汪汪 2012年5月3日 (四) 10:29 (UTC)
- 可以,就這樣吧。— PurpleHyacinth 2012年5月4日 (五) 00:53 (UTC)
在下挺关注Template: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事件,在下认为,这个模板中大家取得共识的历史事件还是可以保留的,并且也有保留的价值。在两次存废讨论中貌似没有看到您的意见,请谈谈您的看法。DGideas 2012年5月4日 (五) 13:22 (UTC)
- 其實這個討論目前為止我確實是完全沒有意見,所以我才一直靜悄悄的。只是,目前為止的討論中,保留意見似乎仍只是非常少數...... XD --Alberth2 汪汪 2012年5月4日 (五) 13:59 (UTC)
希望能恢复这个版本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Template:%E7%94%B5%E8%A7%86%E8%8A%82%E7%9B%AE%E4%BF%A1%E6%81%AF%E6%A1%86&diff=21038076&oldid=19297604 里面的 “|color text = {{{colour text}}}” 这样这个条目创:崛起就能达到效果了。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Qa003qa003(對話|貢獻)於2012年5月5日 (六) 10:29加入。
- 稍微研究後,發現目前创:崛起似乎還沒有寫到color text這個參數?--Alberth2 汪汪 2012年5月5日 (六) 14:56 (UTC)
- 用啦 没看到这个条目 英文文字和中文文字颜色的区别?Qa003qa003(留言) 2012年5月5日 (六) 15:03 (UTC)
- 所以你應該是指「colour text」參數,不過目前在{{电视节目信息框/core}}中沒看到「color text」這參數,這樣寫進去會有作用嗎?--Alberth2 汪汪 2012年5月5日 (六) 15:16 (UTC)
- 哪你能帮忙编辑下吗?Qa003qa003(留言) 2012年5月5日 (六) 15:40 (UTC)
- 這......就是那個{{电视节目信息框/core}}很複雜的老問題了,要不要考慮在Template_talk:电视节目信息框或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尋求協助?--Alberth2 汪汪 2012年5月5日 (六) 15:46 (UTC)
- 我在互助客栈技术发了但是没人回复啊= =Qa003qa003(留言) 2012年5月5日 (六) 15:52 (UTC)
- 這.......果然是個技術難度很高的事情 XD --Alberth2 汪汪 2012年5月5日 (六) 15:55 (UTC)
- 谢啦!无奈啊!Qa003qa003(留言) 2012年5月5日 (六) 16:05 (UTC)
- 這.......果然是個技術難度很高的事情 XD --Alberth2 汪汪 2012年5月5日 (六) 15:55 (UTC)
- 我在互助客栈技术发了但是没人回复啊= =Qa003qa003(留言) 2012年5月5日 (六) 15:52 (UTC)
- 這......就是那個{{电视节目信息框/core}}很複雜的老問題了,要不要考慮在Template_talk:电视节目信息框或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尋求協助?--Alberth2 汪汪 2012年5月5日 (六) 15:46 (UTC)
- 哪你能帮忙编辑下吗?Qa003qa003(留言) 2012年5月5日 (六) 15:40 (UTC)
- 所以你應該是指「colour text」參數,不過目前在{{电视节目信息框/core}}中沒看到「color text」這參數,這樣寫進去會有作用嗎?--Alberth2 汪汪 2012年5月5日 (六) 15:16 (UTC)
- 用啦 没看到这个条目 英文文字和中文文字颜色的区别?Qa003qa003(留言) 2012年5月5日 (六) 15:03 (UTC)
此外,可否請前輩幫忙合併维数灾难和维数之咒的編輯歷史? ^^"--Xtctjames(留言) 2012年5月20日 (日) 08:21 (UTC)
- OK! 完成! --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5月20日 (日) 09:55 (UTC)
- Thx! ^_^--Xtctjames(留言) 2012年5月20日 (日) 17:20 (UTC)
封禁的理由
可以幫我解除IP封禁嗎?還有上傳的圖為還被刪掉?謝謝—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Smileagainphoto(對話|貢獻)於2012年5月5日 (六) 20:21加入。
- 抱歉我看不懂你的問題,能否詳細說明?--Alberth2 汪汪 2012年5月5日 (六) 14:07 (UTC)
給您喝泡沫紅茶!
感谢您帮我擦屁股了。在用行动装置上维基,较大的页面无法直接编辑,呜呜。--Lakokat 2012年5月6日 (日) 09:42 (UTC) |
- 你也實在是太認真了,竟然可以使用行動裝置做管理工作。 XD --Alberth2 汪汪 2012年5月6日 (日) 09:44 (UTC)
移動
請幫忙移動王宥勝→宥勝,以修正剪貼移動。謝謝!—Iokseng(留言) 2012年5月6日 (日) 11:55 (UTC)
- 這項也是樓上建議的,能否順道搭個單?先謝--123.202.64.17 2012年5月12日 (六) 01:48 (UTC)
- 完成!--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5月12日 (六) 07:55 (UTC)
- 這項也是樓上建議的,能否順道搭個單?先謝--123.202.64.17 2012年5月12日 (六) 01:48 (UTC)
瞭解了
如題--Zhxy 519(留言) 2012年5月7日 (一) 13:26 (UTC)
給您一隻寵物貓!
看我明早起来能否协助处理那些模板的删除工作。如果不是家里的机子不争气,我就直接半自动删除了。送您一只猫陪您了!:)
Lakokat 2012年5月11日 (五) 16:13 (UTC)
- 模板的刪除其實很簡單,因為TW有「批刪」的功能,麻煩的是要先確認每一個模版是不是真的都沒有被使用了。 XD --Alberth2 汪汪 2012年5月11日 (五) 16:19 (UTC)
- 原来还有这个功能啊…一直没注意到…还以为要去碰久违的PHP了。不过还是感谢阁下的处理了。-Lakokat 2012年5月12日 (六) 02:05 (UTC)
- 應該是說我吧?(笑)。完成-(×)删除-卍田卐JC1 2012年5月12日 (六) 12:48 (UTC)
- 原来还有这个功能啊…一直没注意到…还以为要去碰久违的PHP了。不过还是感谢阁下的处理了。-Lakokat 2012年5月12日 (六) 02:05 (UTC)
金夫人墓
小弟想建一個金夫人墓的重定向頁,重定向到馬頭涌#歷史,但不知道為甚麼,頁面被禁止創建,說「本頁已被禁止創建和編輯,只有管理員可以作出改動。因為本頁標題和本地或全域黑名單配合。這通常是為了防止破壞性的編輯」,我想重定向到馬頭涌#歷史是合適的,應該不是破壞吧?可否打個商量?--123.202.64.17 2012年5月15日 (二) 06:34 (UTC)
- OK!已完成!--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5月15日 (二) 07:10 (UTC)
- Thx! ^_^--123.202.64.17 2012年5月15日 (二) 07:23 (UTC)
模版合併建議
管理員,我認為模板Template:北宋皇帝以及Template:南宋皇帝可以合併於Template:宋朝皇帝。由於三個模板太多了。請考慮它。--NeoBatfreak(留言) 2012年5月16日 (三) 00:52 (UTC)
- 建議你可以參考Wikipedia:合并请求,並在兩個模板的討論頁中提出。--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5月16日 (三) 03:05 (UTC)
- Okay.--NeoBatfreak(留言) 2012年5月16日 (三) 05:39 (UTC)
站務獎
Alberth2您好,感谢你及时处理了许多删除和存廢覆核請求。现准备提名阁下维基站務专家,不知阁下意向如何?--CHEM.is.TRY 2012年5月16日 (三) 12:05 (UTC)
- 謝了!不過不用了,這些榮譽對我而言是可有可無的東西。無論如何,還是謝謝你的好意。^^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5月16日 (三) 13:07 (UTC)
姜周庚
条目该删我没异议,拿G12删除就不对了吧。分明是一篇个人自述,何来负面论调。如果速删的话,至少也是还在讨论中的A7吧。--AddisWang (留言) 2012年5月16日 (三) 13:39 (UTC)
- 因為我的看法與該IP用戶一樣,文句中有部份帶有貶義的內容,因此可以符合G12。未來如果有A7,確實會更合適。--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5月16日 (三) 13:47 (UTC)
- 算了,我还没权限从删除版本里引句论证。有兴趣您自己去看看是不是“带有贬义内容”还是“个人自述”。至于之前两个人为什么挂提删不挂速删,我也不知道。--AddisWang (留言) 2012年5月16日 (三) 14:02 (UTC)
- 其實正如你所說的,確實也很像是自述的內容......,我們還是期待未來的A7吧。 XD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5月16日 (三) 14:05 (UTC)
- 囧rz……XD--AddisWang (留言) 2012年5月16日 (三) 14:08 (UTC)
- 其實正如你所說的,確實也很像是自述的內容......,我們還是期待未來的A7吧。 XD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5月16日 (三) 14:05 (UTC)
- 算了,我还没权限从删除版本里引句论证。有兴趣您自己去看看是不是“带有贬义内容”还是“个人自述”。至于之前两个人为什么挂提删不挂速删,我也不知道。--AddisWang (留言) 2012年5月16日 (三) 14:02 (UTC)
這麼說來,你在意的不是條目是否刪除或保留,而是你對速刪標準的理解和拿捏被質疑 ^^"
你有這麼高的自視,如果人家學你那樣,劈頭就給人家一句「乱用速刪」但不解釋理由,你一定會更生氣了。坦白說,我對我的邏輯能力也有很高的自視(雖然有時會用點奧步,但管理員和群眾的監察能制衡,我也很樂意接受這種制衡),你這樣說話我也會很難受,但我還不是耐著性子給你解釋,跟你講道理嗎?我有跟你說過你那種重話嗎?大家都公平點好 :)
維基只是個很多人玩的網上遊戲,玩遊戲就是要開心,何必那麼認真?我都主動找你聊天了,別那麼小器了,來,笑一個 :D--123.202.64.17 2012年5月16日 (三) 14:50 (UTC)
- ......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5月16日 (三) 14:58 (UTC)
- 我不是下面那個IP呀(前文也是to AddisWang的) ^^"
- 我以後還是少到人家的討論頁好,免招誤會 :P--123.202.64.17 2012年5月16日 (三) 15:12 (UTC)
- 還好還好,你們很容易分辨 :P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5月16日 (三) 15:14 (UTC)
- 謝謝,其實我也明白我有時會有點行為乖張,感謝大家的容忍,我會嘗試再克制點 ^^"--123.202.64.17 2012年5月16日 (三) 15:18 (UTC)
他媽的!你不會去轉移內容呀?笨蛋!--114.44.127.56(留言) 2012年5月16日 (三) 14:57 (UTC)
- ......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5月16日 (三) 15:00 (UTC)
- 你這個笨蛋!還不快去轉移條目?性無能的管理員!--114.42.151.43(留言) 2012年5月16日 (三) 15:09 (UTC)
- ......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5月16日 (三) 15:10 (UTC)
- 網址在這裏:
- ......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5月16日 (三) 15:10 (UTC)
- 你這個笨蛋!還不快去轉移條目?性無能的管理員!--114.42.151.43(留言) 2012年5月16日 (三) 15:09 (UTC)
--1.162.130.130(留言) 2012年5月16日 (三) 15:14 (UTC)
- ......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5月16日 (三) 15:16 (UTC)
用不用先上保护?-Lakokat 2012年5月16日 (三) 15:21 (UTC)
- 謝謝!先還不用。--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5月16日 (三) 15:23 (UTC)
这两个模板与先前朝代的模板不同,本人仍然持应当删除的观点,所以本人不会要求恢复。--达师 - 218 - 372 2012年5月17日 (四) 01:25 (UTC)
白纸保护请求
请您把頁木聯合王國条目进行白纸保护,该条目已被快速删除34遍了。--东京热北京也热 (试着注册玩玩,结果成功了) 2012年5月18日 (五) 15:42 (UTC)
- 完成!--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5月18日 (五) 15:43 (UTC)
聯合頁木王國
致管理員Alberth2: 此頁面不是為了破壞和惡作劇,而家真心希望向世界宣傳這個新興的私人國家。望見諒必刪。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Kalovekei(對話|貢獻)於2012年5月18日 (五) 23:45的加入。
- 請您務必先閱讀Wikipedia:维基百科不是什么--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5月18日 (五) 15:50 (UTC)
回應: "維基百科是一部綫上百科全書。為了實現這一目的,一群本着相互尊重的精神的人,在構建高品質百科全書的理想下共同組成了我們的綫上社群" 本人構建頁面裏的內容為事實,不是無中生有的,既是百科全書,好應讓全世界的讀者都得知和查閱。 再者,每個人都有事情的知情權,既然是一部百科全書,並本着相互尊重的精神,好應尊重此國家的建國人並尊重全世界的讀書的知情權。您刪頁面無疑是單方面剝削世人的知情權,單方面奪去他們的權利。
此外,本頁面不是因創意而洐生,而是建基於事實而創建。該國確實存在,如需要參考,本人會後補上。
最後,本人創建該頁面並不是為了宣傳成名,而是持中立客觀之態度去寫,目的旨在使世人能知,能閱得更多,並豐富維基百科。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Kalovekei(對話|貢獻)於2012年5月19日 (六) 03:41加入。
“ | 維基百科不是發表您個人思想或分析的地方。維基百科不是: | ” |
——Wikipedia:维基百科不是什么 |
- 您的聯合頁木王國並不適合放於維基百科,如果非常希望讓大家認識您的這個王國,建議您可以自行開設個人部落格或網站來介紹。--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5月19日 (六) 01:00 (UTC)
關注度過期
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山姆·奇德斯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2年5月20日 (日) 03:46 (UTC)
您撤销掉了我的快速删除模板G11,请问这条目有什么问题吗?--茶烟(留言) 2012年5月21日 (一) 07:05 (UTC)
- 因為這條目內的廣告性質其實不算太嚴重,因此我簡單修改後就撤銷了快速刪除模板。--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5月21日 (一) 07:07 (UTC)
- 可。--茶烟(留言) 2012年5月21日 (一) 07:08 (UTC)
关于User:林品宏
该用户不断创建一些令人费解的条目,且条目长度极短。而在存废讨论中User:Nivekin提到与学校怪谈 (动画)有关。若该用户依然创建类似条目,应如何处理?--LoganXue(留言) 2012年5月21日 (一) 12:18 (UTC)
- 我先溝通看看,再停不下來也只好暫時封禁了。--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5月21日 (一) 12:24 (UTC)
你好,为何删除我创建的“叶浩”条目?
创建条目是很辛苦的,而且我所创建的是真人真事,没有虚假的内容。请你审查。—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Ljlion(對話|貢獻)於2012年5月25日 (五) 16:07加入。
- 您好,我想您在刪除記錄上應該可以看到「存廢討論通過: 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05/18」這段說明,這表示是根據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05/18#叶浩的討論結果進行刪除的,刪除的原因並不是認為是虛假的,而是其关注度不符合維基百科的要求。--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5月25日 (五) 08:50 (UTC)
合併編輯歷史
勞駕,請合併刺鰭鰟鲏和 刺鳍鰟鮍的編輯歷史,並移動至一个沒有简繁混用的新标题。
对于最近大量重複条目的處理上,前辈可有些么建议可以提供?--123.202.64.17 2012年5月29日 (二) 05:16 (UTC)
- 完成!個人認為最佳解為:不要把存廢討論當作合併請求使用。此外,我們就先避免將已經被提送存廢討論的條目直接改為「重定向」吧,先動手合併我倒是覺得沒問題。--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5月29日 (二) 05:26 (UTC)
- 先謝謝 ^_^
- 「不要把存廢討論當作合併請求使用」←那麼我們是不是應該在那邊呼籲一下?或者對一劈頭就是建議合併的提刪作些限制?給他們提供別的提請渠道?--123.202.64.17 2012年5月29日 (二) 05:57 (UTC)
- 這問題有點麻煩,因為之前的「默契」是:如果是新建條目,送來存廢討論就沒關係,所以「忌諱」送來存廢討論建議合併其實是符合默契的,但之前那些「魚」真的就不該送來存廢討論了。--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5月29日 (二) 06:17 (UTC)
- 『之前那些「魚」真的就不該送來存廢討論了』←是有點不適合,所以我也建议他先掛合併模板。
- 不过他的發現有其價值。那麼大量,遂個掛模板也是比較費時(不如把掛模板的時候用來合併)。這情況下,有沒有其他機制可以處理?或者讓他通知公眾?他不放上去,大家也是無從得知(他說他還有很大量的同類資料,正愁不知甚時候放上去 ^^")
- btw,刺鳍鰟鮍一樣是簡繁混用喔 ^^"--123.202.64.17 2012年5月29日 (二) 06:27 (UTC)
- 我還是建議他送去Wikipedia:合并请求(雖然那邊的東西積壓的時間都是以年為單位),然後再到客棧去提出讓大家知道。--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5月29日 (二) 06:34 (UTC)
- 大家知道了估计也没人处理。AFD挂着那么多天了大家也该知道了,最后还是等着管理员弄。
- 其实那种(人肉)机器人的条目估计也没多少好内容,干脆我直接重定向得了?Liangent(留言) 2012年5月29日 (二) 08:41 (UTC)
- 這要看看樓上IP目前處理的心得是不是也是這樣? XD --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5月29日 (二) 08:58 (UTC)
- 我還是建議他送去Wikipedia:合并请求(雖然那邊的東西積壓的時間都是以年為單位),然後再到客棧去提出讓大家知道。--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5月29日 (二) 06:34 (UTC)
- 這問題有點麻煩,因為之前的「默契」是:如果是新建條目,送來存廢討論就沒關係,所以「忌諱」送來存廢討論建議合併其實是符合默契的,但之前那些「魚」真的就不該送來存廢討論了。--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5月29日 (二) 06:17 (UTC)
干脆我直接重定向得了?
關於這問題,其實Alberth以前曾經詳細解釋過,你可以去這裡參考一下。
條目這麼多,Alan Li君仍拒絕對話,流水作業的重複下去,一個人幫他擦屁股會很花時間。如果如Alberth的建議,Liangent到公眾客棧通知一下、讓大家關注,我覺得也是好的。
大家知道了估计也没人处理。AFD挂着那么多天了大家也该知道了,最后还是等着管理员弄
起碼多了我一個 ^^"(我知道你也有做 ^^"),不過那批魚魚你好像沒掛AFD喔。
如果真的只得一個人做,那也沒辦法,這是常有的事 ^^"(我目前仍有繼續處理,不自設限期和進度表)。
仍在活躍的管理員已經夠忙的了(致敬),我有時候也擔心這會讓仍在活躍的管理員也不再活躍 :P
那种(人肉)机器人的条目估计也没多少好内容
合併前得先查證真偽和整合內容,這點我覺得已經不是個人心得,而是普遍共識的了(不然上次Nivekin也不會這麼著緊 :D)。內容好不好還是其次,最重要是準確(現在,明顯的錯誤信息可是要速刪的 ^^")
正如你說的,錯誤的訊息會擴散(尤其是維基常被外面參照,然後維基人查資料時又查到這些參照 ^^"),如果合併時保留了錯誤的資訊,那比暫時擱著還要差--123.202.64.17 2012年5月29日 (二) 12:17 (UTC)
- 话说我可能预计错了,剩下的数量估计不大,这是鱼的(标准是FishBase模板填了同样的名字):
+-----------------------+--------------------------+ | page_title | page_title | +-----------------------+--------------------------+ | 犬牙細棘鰕虎魚 | 灰細棘鰕虎魚 | | 罕羅燈魚 | 羅燈魚 | | 日本鈍塘鱧 | 大絲鈍塘鱧 | | 太平島鈍塘鱧 | 三斑鈍塘鱧 | | 雙斜帶天竺鯛 | 條紋天竺鯛 | | 鲭鲨属 | 長鰭鯖鯊 | | 竹節花蛇鰻 | 巨斑花蛇鰻 | | 主刺蓋魚 | 主刺盖鱼 | | 半環刺蓋魚 | 半环刺盖鱼 | | 黑條無鬚魮 | 寡鱗無鬚魮 | | 瓦氏尖鼻魨 | 横带扁背鲀 | | 佛罗里达雀鳝 | 格氏波魚 | | 茄氏旗鱂 | 斯氏底鰕鱂 | | 頦突珊瑚鰕虎魚 | 睛斑阿胡鰕虎魚 | | 印度狗母鱼 | 前臀鮡 | | 高鰭魮脂鯉 | 馬魮脂鯉 | | 䱗 | 條鰶 | | 棱似鲴 | 梭似鮰 | | 高体鰟鮍 | 高體鰟鮍 | | 刺鳍鰟鮍 | 刺鰭鰟鲏 | | 海葵雙鋸魚 | 鞍斑雙鋸魚 | | 圆唇鱼 | 中華圓唇魚 | | 短吻鱼 | 史氏短吻魚 | | 南方鰍鮀 | 南方長鬚鰍鮀 | | 多輻翼甲鯰 | 薩氏巴拉圭鯰 | | 條紋裸魚丹 | 條紋裸(魚丹) | | 伯氏雅羅魚 | 法蘭西雅羅魚 | | 棘鳂 | 棘鲉 | | 北梭短吻魚 | 擬白魚 | | 絲鬚深巨口魚 | 少鰭深巨口魚 | | 金焰壯象鼻魚 | 塔氏壯象鼻魚 | | 艾氏河馬長頜魚 | 艾氏河馬長碩魚 | | 中長真巨口魚 | 艾氏真巨口魚 | | 盧什魮 | 盧金魮 | | 伍氏真巨口魚 | 加勒比海真巨口魚 | | 攀鲈 | 龜殼攀鱸 | | 横纹东方鲀 | 橫紋多紀魨 | | 阿卡西隱帶麗魚 | 鳳尾隱帶麗魚 | | 卡帕眶燈魚 | 奈氏眼眶魚 | | 恒河野鯪 | 大鼻野鯪 | | 迪亞光首鬍鯰 | 光首鬍鯰 | | 黑皮鬍鯰 | 雲紋鬍鯰 | | 等鰭異鰓鯰 | 長絲異鰓鯰 | | 貪食真小鯉 | 利氏真小鯉 | | 赫氏無鬚魮 | 六帶無鬚魮 | | 海氏狼綿鳚 | 赫氏狼綿鳚 | | 烏氏擬長頜魚 | 小擬長頜魚 | | 小鳍龙头鱼 | 短臂龍頭魚 | +-----------------------+--------------------------+
Liangent(留言) 2012年5月29日 (二) 13:36 (UTC)
- 其他模板(如Taxobox,Wikispecies)也可以查,但比较花时间,上面这个表用了40多分钟,而用Taxobox,Wikispecies的条目更多。Liangent(留言) 2012年5月29日 (二) 13:38 (UTC)
- 呼......好多 > < --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5月29日 (二) 13:45 (UTC)
- 愚公移山,一點一點,總有全解決的日子的。
- 不過愚公移山的前提是「山不加增」,這要看Alan Li君了 ^^"--123.202.64.17 2012年5月29日 (二) 14:14 (UTC)
- 还有好多鱼没有用FishBase呢。Liangent(留言) 2012年5月29日 (二) 14:23 (UTC)
- 還有你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05/19#蟲紋多紀魨的討論裡也提到過一批。
- 繼續做就是了。我這次回來,處理了的重複條目,當中有些是積壓了幾年的呢:P(Alberth偶爾也去看看吧 ^^")--123.202.64.17 2012年5月30日 (三) 02:49 (UTC)
- 書生有新回應,而且他也參與了合併工作--123.202.64.17 2012年5月30日 (三) 14:11 (UTC)
- 还有好多鱼没有用FishBase呢。Liangent(留言) 2012年5月29日 (二) 14:23 (UTC)
- 呼......好多 > < --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5月29日 (二) 13:45 (UTC)
鱼儿们的处理有进展了吗?Liangent(留言) 2012年6月22日 (五) 11:35 (UTC)
- 進展?一定沒有(XD) ,頂多只能說之前提送到存廢討論的處理完了,好像還有幾個有疑慮的還留著。剩下的魚兒,如果能夠肯定是相同的魚,直接重定向也無妨;不過如果有疑慮的,就暫先擱著吧。--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22日 (五) 12:00 (UTC)
- 「剩下的魚兒,如果能夠肯定是相同的魚」←這個前提很重要。
- 還有,你建議「在存廢討論結束前,應避免將被提刪頁面改為「重定向」」,但是「可以先將內容併入其他條目」,當時長鰳和最近的生地化循環我就全按照這些建議處理,但到討論結束,負責處理的管理員還不是沒有合併歷史或重定向--119.247.196.95 2012年6月23日 (六) 05:50 (UTC)
- 生地化循環是我還需要點時間再確認,所以我還沒處理;長鰳我倒是沒看到相關討論記錄。--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23日 (六) 15:08 (UTC)
- 嚴謹倒是好事 ^^"--119.247.196.95 2012年6月24日 (日) 08:01 (UTC)
- 生地化循環是我還需要點時間再確認,所以我還沒處理;長鰳我倒是沒看到相關討論記錄。--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23日 (六) 15:08 (UTC)
- 還有,你建議「在存廢討論結束前,應避免將被提刪頁面改為「重定向」」,但是「可以先將內容併入其他條目」,當時長鰳和最近的生地化循環我就全按照這些建議處理,但到討論結束,負責處理的管理員還不是沒有合併歷史或重定向--119.247.196.95 2012年6月23日 (六) 05:50 (UTC)
菱的鯛和異菱的鯛、菱鯛和紅菱鯛的內容已整合,不過以哪個標題為主條目,哪個做重定向頁好?--119.247.196.95 2012年6月23日 (六) 07:39 (UTC)
- 這種難以決定的歧況下,我習慣看誰先建立來做決定。 :P --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23日 (六) 15:08 (UTC)
- 在維基,當我覺得可以下決定並行動時,就會不知從哪裡湧出一票人來大罵甚麼沒得到共識甚麼的;當我認真想找個人來尋求共識時,前述的人就銷聲匿跡的了 @[email protected] 2012年6月24日 (日) 04:18 (UTC)
來源有疑點的藍身天竺鯛
- 剩餘問題還有這個,先看看圖:
- 藍身天竺鯛
- 金線天竺鯛Apogon cyanosoma(大陸名:金帶天竺鯛)
- Apogon aurolineatus(Bridle cardinalfish)(也有被譯做金線天竺鯛)
- 外觀並不相像,而且這些疑點,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05/19#金線天竺鯛裡也已有提出,不過不知怎的還是被合併了,而且還說成是根據頁面存廢討論結果的?--119.247.196.95 2012年6月24日 (日) 04:18 (UTC)
- ......,我先回退再說 XD --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24日 (日) 05:37 (UTC)
- 剩餘問題還有這個,先看看圖:
- Thx!
- 其實藍身天竺鯛疑點太多,來源太不可靠了,我覺得提刪也不為過--119.247.196.95 2012年6月24日 (日) 08:01 (UTC)
- 麻煩的是蓝身天竺鲷,還有提供資料來源「中國科學院動物研究所」和連結証明。不過,根據這個參考資料的連結,裡面又寫資料來源是「台灣魚類誌」,進一步根據這名字我找到「台灣魚類資料庫網站」,可惜裡面的「台灣魚類分類檢索表--依台灣魚類誌」無法連結。不過從這個資料庫中搜索,發現「Apogon cyanosoma」這個學名的中文名稱是「金帶天竺鯛」,而整個資料庫中,叫做「藍身XXX」的魚竟然沒有蓝身天竺鲷,看來,確實有可能是「中國科學院動物研究所」在抓台灣魚資料庫時出錯了。--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24日 (日) 08:16 (UTC)
- 我最初還以為是有人先在互動百科建立虛假資料條目,然後讓維基和其他網民互相參照,以圖在維基製造難以刪除的偽資料條目。你這麼說來,原因似乎沒我最初想像得那麼陰謀論 :P
- 我之所以這麼懷疑,是因為互動百科的兩幅圖,其中一幅在其他大陸網站被稱為单线天竺鲷Apogon exostigma(Narrowstripe cardinalfish),另一幅大陸網站稱為黑纹玫瑰apogon sp.(black striped cardinal),外語網站卻稱為Apogon nanus(即倭天竺鯛),讓人感到互動百科的資料已經屬畜意造假。
- 無論如何,金帶天竺鯛的魚身並不藍,這點倒是比較容易確定的 :)
- 因此,建議盡快刪除藍身天竺鯛。
- 這批條目擱著三五七年(如果當真只是擱著),錯誤未必會在維基進一步擴散(不過肯定會在抄襲維基的網站擴散),怕不是怕擱著,反而是怕粗疏的「反破壞」部隊「解開封印」,像先前的合併和回退,那錯誤就肯定會在維基擴散 @[email protected] 2012年6月24日 (日) 08:45 (UTC)
- 麻煩的是蓝身天竺鲷,還有提供資料來源「中國科學院動物研究所」和連結証明。不過,根據這個參考資料的連結,裡面又寫資料來源是「台灣魚類誌」,進一步根據這名字我找到「台灣魚類資料庫網站」,可惜裡面的「台灣魚類分類檢索表--依台灣魚類誌」無法連結。不過從這個資料庫中搜索,發現「Apogon cyanosoma」這個學名的中文名稱是「金帶天竺鯛」,而整個資料庫中,叫做「藍身XXX」的魚竟然沒有蓝身天竺鲷,看來,確實有可能是「中國科學院動物研究所」在抓台灣魚資料庫時出錯了。--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24日 (日) 08:16 (UTC)
有侵權的條目
[14],我的編修記錄有放上侵權來源,我好懶的去回報,你刪除吧。^_^。小鬍子 - (對話) 2012年5月30日 (三) 13:27 (UTC)
- 呼~處理完畢!你也辛苦了~~--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5月30日 (三) 13:43 (UTC)
合併請求
您好!請幫忙合併超极本→Ultrabook。謝謝!—Iokseng(留言) 2012年5月31日 (四) 02:27 (UTC)
- 完成!--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5月31日 (四) 05:58 (UTC)
給您一隻寵物貓!
由於大學整併一縣市一大學~中華民國教育部為擴大高等教育規模、提升競爭力以及因應臺灣少子化問題,而將大學相互合併為院系更為完備之綜合型大學,另得成立跨校研究中心、組織跨校之大學系統等方式。近來許多縣市大學合併都以縣市名為大學!是有必要的!!請支持(大學整併一縣市一大學) ~謝謝!!
Samsamsamsam 2012年6月1日 (五) 08:38 (UTC)
由於大學整併一縣市一大學~中華民國教育部為擴大高等教育規模、提升競爭力以及因應臺灣少子化問題,而將大學相互合併為院系更為完備之綜合型大學,另得成立跨校研究中心、組織跨校之大學系統等方式。近來許多縣市大學合併都以縣市名為大學!是有必要的!!請支持(大學整併一縣市一大學) ~請學長支持!!
Samsamsamsam 2012年6月1日 (五) 08:59 (UTC)
- 不知你是希望我們支持什麼?--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1日 (五) 09:05 (UTC)
支持!!大學整併一縣市一大學!—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Samsamsamsam(對話|貢獻)於2012年6月1日 (五) 17:08加入。
- 幾點建議:
- 目前大學整併一縣市一大學的內容幾乎都在講「大學整併」,「一縣市一大學」部份反而沒有提到。
- 現在已有大學整併的條目,因此你所建立的大學整併一縣市一大學其實是個重複的條目,如果有新的想要補充的內容,建議直接加入大學整併就可以了。
- 目前的大學整併一縣市一大學內容版面有些混亂,建議您可能需要先熟悉維基百科的編排方式,可以參考Wikipedia:编辑者常见问题解答。
- 維基百科的版權規則比較嚴格,我們不能任意從其他網站、書籍、著作中複製文字到維基百科,因此也建議您可以先閱讀Wikipedia:版权常见问题解答。
- --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1日 (五) 09:16 (UTC)
中國雲南晉寧食人案快速删除通知
您好,您创建的页面被提出快速删除,该条目很快会由管理员复核并决定是否保留。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而且,請先看看怎樣編輯。
请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删除模板。若提删理由不适当或您已对条目做了适当修改,请在被提删页面的顶部、快速删除模板下方放置{{hangon}}
模板,并在讨论页中说明。您也可以同提删的维基人进行沟通。
提示:在该条目被删除后,您可联系管理员,要求他们将删除前的条目内容通过邮件发送给您。 --A20120312(留言) 2012年6月2日 (六) 06:28 (UTC)
合併請求
您好,又要麻煩您了!請幫忙合併「吳源斌」→「吳元斌」。謝謝!—Iokseng(留言) 2012年6月2日 (六) 12:15 (UTC)
- 完成!--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2日 (六) 14:46 (UTC)
只有主要角色有侵犯,但其他、客串角色沒有被侵犯。所以可不可以把其它、客串角色的介紹她打上去!好嗎?誠懇拜託你!拜託你!因為我是IP位子,又剛好我的用戶喜小羊羊又剛好被封禁,何況我不是管理員......--114.42.156.227(留言)2012年06月2日 星期六 14:07 (UTC)
- 既然您已經都知道維基百科不得放上侵犯版權的文字,那我必需請問為何您剛才仍在愛的微光中添加了侵權的內容?如果您明知不可以卻仍然持續添加這些侵權內容,只會讓這些貢獻不斷的被刪除,甚至讓您被長期封禁。--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2日 (六) 15:10 (UTC)
關於一縣一大學的問題?說有問題的是你!說改的是你!說刪的也是你!改為來的也是你!請你想清楚問題!別改來改去!!很無聊!! Samsamsamsam
關於一縣一大學的問題?說有問題的是你!說改的是你!說刪的也是你!改為來的也是你!請你想清楚問題!別改來改去!!很無聊!! Samsamsamsam
- 幾點事情提醒:
- 我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06/01#模板:一縣市一大學已經說過這名詞不是「原創研究」,也沒有說過要「刪除」。
- Template:一縣市一大學是由他人建立的模板,在存廢討論中您不可以擅自將其內容清空。
- 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06/01#模板:一縣市一大學中Outlookxp的留言上的刪除後是Outlookxp自己家上去的,意思表示他放棄原先的刪除一建。
- 在存廢討論中,請勿任意移動或修改他人留言的位置。
- --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5日 (二) 23:48 (UTC)
列表方針
請問列表存廢方針的討論可有進展?似乎還有一大堆「XX人列表」未曾處理。--RiceRice(留言) 2012年6月7日 (四) 08:14 (UTC)
- 幾乎沒有進展。依照這狀況,那些列表再過個四天應該會被以無共識結案。 XD --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7日 (四) 08:18 (UTC)
- 無共識結案=保留?--RiceRice(留言) 2012年6月7日 (四) 08:21 (UTC)
- 正確用詞叫作「暫時保留」。:P --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7日 (四) 08:23 (UTC)
- 無共識結案=保留?--RiceRice(留言) 2012年6月7日 (四) 08:21 (UTC)
傀儡破坏
林勞動(讨论 | 貢獻)很可能为影武者。--MakecatTalk 2012年6月10日 (日) 09:09 (UTC)
關注度過期
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法輪功受迫害真相聯合調查團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2年6月13日 (三) 02:02 (UTC)
此条目发生严重编辑战,双方都已远远超出3RR。--MakecatTalk 2012年6月13日 (三) 03:25 (UTC)
- OK!處理完畢!--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13日 (三) 03:38 (UTC)
删除参考来源
明显是破坏,请回退其编辑--荆紫关吗(留言) 2012年6月13日 (三) 03:29 (UTC)
- 依編輯戰處理原則,我先回退至爭議發生前之版本。--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13日 (三) 03:38 (UTC)
關於伊四〇型潛艦
- Alberth2閣下你好,剛才閣下幫忙移動的伊四〇型潛艦被移回原處,因此請閣下再幫忙處理這個問題,謝謝。--武蔵(留言) 2012年6月14日 (四) 13:09 (UTC)
- 麻煩閣下了,謝謝。--武蔵(留言) 2012年6月14日 (四) 13:20 (UTC)
- ^^ --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14日 (四) 13:21 (UTC)
- 麻煩閣下了,謝謝。--武蔵(留言) 2012年6月14日 (四) 13:20 (UTC)
請教管理員關於移动光线飞车页面至光速城市: 合併編輯歷史
最近發現管理員您有做合併條目的動作. 原始[光速城市]條目是由我發起編輯的. 而[光線飛車]是大陸與香港代理商所使用的名稱 但大陸與香港早在2年前停止營運
經您合併的結果搜尋[光速城市]被自動導向[光線飛車] 請問能修正條目回[光速城市]嗎? [光線飛車]早已是不存在的名詞. 謝謝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Zhide(對話|貢獻)於2012年6月15日 (五) 12:30加入。
- 當初合併時,由於光线飞车是較早建立的名稱,因此依慣例我使用較早建立的這個名稱,如果你認為光速城市的名稱更合適,你可以直接依照Help:页面重命名的方法自行將頁面移動到新名稱就可以了。此外,提醒您,討論頁中他人的留言不能任意刪除,如果有不同看法,直接在下方提出自己的意見就可以了。--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15日 (五) 05:51 (UTC)
英國王權之物,請問,你看得懂他寫甚麼嗎?囧。小鬍子 - (對話) 2012年6月15日 (五) 17:41 (UTC)
- 但是如果要提送Wikipedia:快速删除,就必須符合Wikipedia:快速删除#準則,否則我們應該提送至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15日 (五) 17:45 (UTC)
- 你為甚麼一定要回兩邊阿,這樣不累嗎?我想找個看得懂的人跟我說那是甚麼,我在想想看要不要提。那你看得懂嗎?小鬍子 - (對話) 2012年6月15日 (五) 17:48 (UTC)
- 內容我大概可以理解,簡單的說就是英國統治者的一些權力象徵物,只是是否為原創我還不曉得。至於兩邊都回的目的是:一方面可以讓你知道我回覆了,一方面在我這邊我可以看到完整的雙方對話內容,因此只是複製貼上,所以其實不會麻煩。--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15日 (五) 17:53 (UTC)
- 你看得懂。那就不提刪除了。那我太笨了。因為我真的看不懂。囧。小鬍子 - (對話) 2012年6月15日 (五) 17:56 (UTC)
- 抱歉,我想到另一個問題,怎樣算原創研究阿?小鬍子 - (對話) 2012年6月17日 (日) 09:33 (UTC)
- 原創研究,簡單的說:自己發明的理論或想法。深入一點的解釋:未能找到任何可靠的資料來源的理論或想法。所以,如果英國王權之物是建立者自己發明的詞,或是找不到其他參考資料可以證明有這個詞,就是原創研究。--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17日 (日) 12:08 (UTC)
- 那我找不到中文參考資料,你英文有找到嗎?我英文很爛.....小鬍子 - (對話) 2012年6月17日 (日) 13:29 (UTC)
- 中文我也找不到,不過英文我還真的找到了en:Crown Jewels of the United Kingdom。--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17日 (日) 13:41 (UTC)
- 那我找不到中文參考資料,你英文有找到嗎?我英文很爛.....小鬍子 - (對話) 2012年6月17日 (日) 13:29 (UTC)
- 原創研究,簡單的說:自己發明的理論或想法。深入一點的解釋:未能找到任何可靠的資料來源的理論或想法。所以,如果英國王權之物是建立者自己發明的詞,或是找不到其他參考資料可以證明有這個詞,就是原創研究。--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17日 (日) 12:08 (UTC)
- 抱歉,我想到另一個問題,怎樣算原創研究阿?小鬍子 - (對話) 2012年6月17日 (日) 09:33 (UTC)
- 你看得懂。那就不提刪除了。那我太笨了。因為我真的看不懂。囧。小鬍子 - (對話) 2012年6月15日 (五) 17:56 (UTC)
- 內容我大概可以理解,簡單的說就是英國統治者的一些權力象徵物,只是是否為原創我還不曉得。至於兩邊都回的目的是:一方面可以讓你知道我回覆了,一方面在我這邊我可以看到完整的雙方對話內容,因此只是複製貼上,所以其實不會麻煩。--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15日 (五) 17:53 (UTC)
- 你為甚麼一定要回兩邊阿,這樣不累嗎?我想找個看得懂的人跟我說那是甚麼,我在想想看要不要提。那你看得懂嗎?小鬍子 - (對話) 2012年6月15日 (五) 17:48 (UTC)
你好神!!小鬍子 - (對話) 2012年6月17日 (日) 13:43 (UTC)
關於歐洲電信標準協會條目的存廢覆核
由於在下的判斷失誤,當初在處理侵權條目時來源只有一個網址,以為是後來的編輯者造成條目侵權,卻沒有發現初始版本侵犯中國通信標準化協會的網頁內容,之後在下會多留意侵權的處理,造成閣下的困擾,在下在此向您致歉。--T.A 白河(Talk - Mail) 2012年6月15日 (五) 18:52 (UTC)
明德學院
IP用戶於明德學院條目疑似觸犯3RR,煩請管理員擱下幫忙回退,並保護頁面。--RiceRice(留言) 2012年6月15日 (五) 23:52 (UTC)
- 完成!--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16日 (六) 00:51 (UTC)
- (:)回應:修復RiceRice的惡意破壞不受回退不過三原則所限。RiceRice可以另開新章節處理之,但請勿不分青紅皂白地刪除,請RiceRice停止一切毀損性編輯。42.2.20.72(留言) 2012年6月16日 (六) 02:02 (UTC)
- 我進行保護的原因是雙方的編輯戰,並回退至開始編輯戰之前的版本。--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16日 (六) 03:02 (UTC)
關注度過期
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阿超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2年6月19日 (二) 08:22 (UTC)
影武者。顺便把他的编辑隐藏掉。--MakecatTalk 2012年6月22日 (五) 02:14 (UTC)
- 完成!--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22日 (五) 02:16 (UTC)
2011wp提删,本人反对,然后结果就是通过?更别说他的提删理由(“和Wikipedia:捐赠版权材料/捐赠流程完全相同”)似乎并不适用了吧。
请至少将最后一个版本恢复,因为本来预备用其更新目前的Wikipedia:捐赠版权材料/捐赠流程。谢谢。--Kuailong1973 2012年6月23日 (六) 11:53 (UTC)
- 抱歉,先前看錯討論內容,暫先恢復以繼續討論。--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23日 (六) 15:16 (UTC)
藍身天竺鯛
應該是看學名吧,不過可能是我錯了....我去找人問一下。卍田卐JC1 2012年6月24日 (日) 05:39 (UTC)
- 先前在存廢討論(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05/19#金線天竺鯛)其實就有被提過還不能確定是同一種,此外又根據上方(#合併編輯歷史)IP朋友給的連結,也無法確認是同一種,所以我就先回退了。--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24日 (日) 05:45 (UTC)
- 謝謝提醒。-卍田卐JC1 2012年6月24日 (日) 05:46 (UTC)
- 看,你來回退尚且這樣,如果由我來回退,肯定又湧出一批「反破壞」正義高手來的了 ^^"--119.247.196.95 2012年6月24日 (日) 08:06 (UTC)
- 最好是在編輯摘要裡加入連結啦....卍田卐JC1 2012年6月24日 (日) 08:15 (UTC)
- 我就是知道IP朋友的編輯很容易遇上這種事情(即使寫了編輯摘要),所以我才不等IP朋友回應就直接動手的。 :P --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24日 (日) 08:18 (UTC)
- 這系列條目創建者比我更拒絕跟維基人對話,很多人都試過找他談談,都不得要領。
- 每合併一對這系列條目時,我唯有把資條目資料由頭到尾查找第三方來源資料,才敢動手,不然也不會剔出那麼多最後不宜合併的了。
- 事實上,藍身天竺鯛條目的疑點太多,來源太不可靠了,提刪也不為過。
- btw,我登入時一樣很容易遇上這種事情(即使寫了編輯摘要),還要在討論頁招待他們,還是不登入好 :P --119.247.196.95 2012年6月24日 (日) 08:19 (UTC)
- 這隻魚的問題我先丟上Talk:蓝身天竺鲷,待會可能也會丟到客棧去討論看看,如果真的沒有這隻魚,就丟去存廢討論好了。--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24日 (日) 08:24 (UTC)
- 敢情好,你提刪說服力肯定比我強 :D--119.247.196.95 2012年6月24日 (日) 08:48 (UTC)
- 這隻魚的問題我先丟上Talk:蓝身天竺鲷,待會可能也會丟到客棧去討論看看,如果真的沒有這隻魚,就丟去存廢討論好了。--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24日 (日) 08:24 (UTC)
- 我就是知道IP朋友的編輯很容易遇上這種事情(即使寫了編輯摘要),所以我才不等IP朋友回應就直接動手的。 :P --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24日 (日) 08:18 (UTC)
- 最好是在編輯摘要裡加入連結啦....卍田卐JC1 2012年6月24日 (日) 08:15 (UTC)
- 看,你來回退尚且這樣,如果由我來回退,肯定又湧出一批「反破壞」正義高手來的了 ^^"--119.247.196.95 2012年6月24日 (日) 08:06 (UTC)
- 謝謝提醒。-卍田卐JC1 2012年6月24日 (日) 05:46 (UTC)
魚~星章 | |
就不新開一段了。:p 卍田卐JC1 2012年6月24日 (日) 12:54 (UTC) |
撇開結果如何不說,在這過程中我萌生了一個念頭──如果我以我在維基的經驗,順著反對者的思路和慣性傾向,去建構大量虛假資料條目,可能可以像创造学那樣被保留很久,不被懷疑,且難以被提刪,因為提刪時會有一大票人來保護我創建的虛假資料條目。
雖然我不打算付諸行動,不過我估計維基裡有些「資深破壞者」就是經歷了類似的心路歷程,洩氣了,於是就順著群眾的想法的路子去「玩破壞」(的確有用戶在用戶頁裡寫了些類似的洩氣話),然後暗裡寂寞地竊笑。
無論如何,感謝台端的認真處理,抱歉找你來發牢騷了 :P--119.247.196.95 2012年6月25日 (一) 07:52 (UTC)
又合併
味美思這麼有歷史的條目,似乎不應光是重定向(現已被重定向到威末酒),是不是應該合併編輯歷史?(不是我提議合併或重定向的)--119.247.196.95 2012年6月25日 (一) 09:55 (UTC)
- 這條目根本就是被剪貼移動變更名字的~~已合併完成~~--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25日 (一) 10:02 (UTC)
- Thx! ^_^
- 有時真的寧願自己沒發現這些情況 ^^"--119.247.196.95 2012年6月25日 (一) 10:31 (UTC)
关于“民主专制”
至少在中国从来没有实行过“民主专制”这种制度,应该叫人民民主专政。这是很明显的错误信息,不是破坏是什么?--A20120312(留言) 2012年6月25日 (一) 13:32 (UTC)
- 這種有討論空間的狀況,應是提送存廢討論會較為合適。--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25日 (一) 13:36 (UTC)
但我搜索不到这种制度啊!这是不是能说明这种制度从来没有存在过呢?--A20120312(留言) 2012年6月25日 (一) 13:38 (UTC)
- 這個詞其實算是蠻常見的詞彙,只是內容確實可能是原創,但這樣的狀況,提送存廢討論會較為合適。--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25日 (一) 13:43 (UTC)
好吧,我提交存废讨论了。--A20120312(留言) 2012年6月25日 (一) 13:44 (UTC)
我不懂
我不懂,你將[15],恢復,可是他還是符合速刪不是嗎?小鬍子 - (對話) 2012年6月26日 (二) 02:09 (UTC)
- 這個問題的關鍵在於現有的專題模板都會自動產生這麼一個「評論」連結,並會將這個評論連結的內容連入討論頁中該模板之中,因此雖然他沒有主頁面,但卻是有被使用到的討論頁;我曾經在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存档/2012年4月#專題模板產生的「Talk:XX/评论」連結提出討論過這問題,基本上大家是同意不要另外建立這樣的「評論」頁面,不過後續的模板修改有點麻煩,所以暫時還沒有後續。--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26日 (二) 02:20 (UTC)
- 所以現在是修改的問題囉?主要是哪個要修改,是WPBiography,還是WPBannerMeta,還是WPBannerMeta/comments?小鬍子 - (對話) 2012年6月26日 (二) 02:23 (UTC)
- 看起來是Template:WPBannerMeta/comments,但是還有後續配套需要先想好,包括先前已經建立的「Talk:XX/评论」連結要如何處理?如何重新與模板搭配?而未來是否要在模板中繼續保留評論的功能?--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26日 (二) 02:30 (UTC)
- 決定了,上互助客棧問。小鬍子 - (對話) 2012年6月26日 (二) 02:32 (UTC)
- 那就交給你了!! :P --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26日 (二) 02:35 (UTC)
re:关于原寒条目的快速删除
谢谢您的提醒,在下以后提快删时会注意的--Leon3289(留言) 2012年6月28日 (四) 09:56 (UTC)
以下為我們發財了的演員表,請幫我看有沒有侵犯文字。—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喜小羊羊(對話|貢獻)於2012年6月29日 (五) 23:16加入。
主要演員
演員 | 角色 | 介紹 | 登場集數 |
江家大兒子。 | |||
出生於1981年。宇豪的左右手。 | |||
身分證1981年生。宇豪之妻 | |||
出生於1985年。江家二女兒, | |||
出生於1990年。江家小女兒。 | |||
出生於1984年。宇真從小的青梅竹馬。 | |||
出生於1980年。綽號Tim。富家公子哥。 |
其他演員
演員 | 角色 | 介紹 | 登場集數 |
宇豪、宇真與宇純的父親。戶政事務所兵役科的代理主任。 | |||
宇豪、宇真與宇純的母親。 | |||
宇豪的下屬。生技公司的行銷經理,小芬未婚夫。 | |||
宇豪和錦華的女兒。 | |||
薛明業的太太,江陳金玉的好友。 | |||
程婉玲的先生。 | |||
宇豪底下的研發部經理 | |||
宇真公關公司的同事,宇真的姐妹淘 | |||
生技公司的秘書 | |||
生技公司的行銷助理 | |||
綽號小燦。Tim的貼身助理 | |||
生技公司的會計,李立傑未婚妻。 | |||
阿美的美髮助理 | |||
生技公司的研發專員 | |||
社區美髮師 | |||
薇爾康營業經理,錦華前男友。 | |||
宇真同事,明達的好兄弟 |
客串演出
演員 | 角色 | 介紹 | 登場集數 |
銀行的經理。 | |||
宇真的上司 | |||
薇爾康老闆 | |||
如有請幫我刪掉,幫我放在的討論頁,謝謝。—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喜小羊羊(對話|貢獻)於2012年6月29日 (五) 23:16加入。
- 你昨天晚上放上我們發財了的內容大致是OK的! ^^ 其實判斷自己有沒有侵權是很簡單的,就是看自己是不是直接從官網或是其他網站「複製」(或是照抄)文字過來。最簡單的方法,就是不要複製+貼上,直接以自己的心得想法一個字一個字的打出來。--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29日 (五) 22:04 (UTC)
給您的星章!
勤奮星章 | |
謝謝你啊!教我不會在侵犯文字
--喜小羊羊留言貢獻 2012年06月30日 星期六 15:13 (UTC) 喜小羊羊(留言) 2012年6月30日 (六) 15:14 (UTC) |
- 提醒你,昨天你在向前走向愛走加入的劇情大綱雖然有大幅改寫,但仍然有許多文字與官方網站相同,這樣還是不夠的,最好是可以做到沒有一句話是相同的。--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1日 (日) 00:15 (UTC)
User:廉政英雄這個用戶跟民視廉政英雄名子相同,這樣侵犯到了民視的智慧財產權。請問可以封禁他嗎? --喜小羊羊留言貢獻 2012年07月1日 星期日 09:47 (UTC)
- 在維基百科中,用戶名基本上是不會與侵權行為連在一起,但是可以參考Wikipedia:用戶名這個方針,如果認為這是屬於不妥當的用戶名,可以提出理由在Wikipedia:需要管理員注意的用戶名提報給管理員們。--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1日 (日) 13:15 (UTC)
您好,為什麼「蔡嫦琪」詞條會被刪除呢?
您好,為什麼我創建編寫的「蔡嫦琪」詞條會被刪除呢?撰寫此詞條時並沒有任何廣告或宣傳目的,請審查!謝謝!—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Eastgold(對話|貢獻)於2012年7月2日 (一) 13:18加入。
- 因為您所編寫的內容有過多具有個人宣傳性質的文句,這樣的內容並不適合放於維基百科之中;建議您可以先閱讀WP:SOAP、Wikipedia:不要介紹自我,進一步了解維基百科的方針,以避免辛苦建立之內容再次遭到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2日 (一) 05:31 (UTC)
滨海新区历史
“对于条目:如果贡献者只有一人(对条目内容无实际修改的除外),并附有合理原因,适用此项。”-WP:CSD
在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即便是对条目有绝对贡献,也不能用速删吧。--AddisWang (留言) 2012年7月4日 (三) 00:00 (UTC)
- 因為這條目已經被提報侵權,所以才同意滨海新区历史的G10速刪。這種情況究竟適不適合同意G10,確實是可以討論看看。--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4日 (三) 00:16 (UTC)
- 速删这种可以不经过社群讨论便删除的措施因该在完全符合速删标准的情况下执行吧,在没有附上合理理由的情况下,因该谨慎处理。在下认为这种情况因该还是留给社群辨别是否侵权而决定是否删除。--AddisWang (留言) 2012年7月4日 (三) 00:24 (UTC)
- 嗯!那我晚點會針對G10的一些衍伸狀況到客棧提出一些探討。--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4日 (三) 01:57 (UTC)
- 速删这种可以不经过社群讨论便删除的措施因该在完全符合速删标准的情况下执行吧,在没有附上合理理由的情况下,因该谨慎处理。在下认为这种情况因该还是留给社群辨别是否侵权而决定是否删除。--AddisWang (留言) 2012年7月4日 (三) 00:24 (UTC)
Re:关于快速删除的标准G5
明白了,下次会注意的。-- chaus(留言) 2012年7月4日 (三) 15:11 (UTC)
- 我这个Twinkle没有A4这个理由,又不知道哪个最适合,所以才用G15。可选的理由真的很少。--chaus(留言) 2012年7月8日 (日) 13:21 (UTC)
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工程
当时已提出移动建议,所以才挂速删模板, 囧rz……希望尽快处理。--Cscen ◎留言板 2012年7月4日 (三) 15:13 (UTC)
- 提出移動請求後還是不能提送快速刪除,請參考Wikipedia:移動請求的程序,依程序提出討論七天後,將會由管理員協助處理移動。提醒您,請務必在Talk:三峡工程提出理由,才是完成移動請求的程序。--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4日 (三) 15:19 (UTC)
- 你不用提醒我,因为移动并不是我的建议,而是一个不了解移动的用户误操作造成的建议。他误认为移动页面就是直接粘贴,因此误建立了新条目,我只是想最快效率的实现他移动的愿望。--Cscen ◎留言板 2012年7月4日 (三) 15:24 (UTC)
沒有頁面連入的模板不算孤立嗎?
沒有頁面連入的模板不算孤立嗎?它的功能已被其他模板取代。 Asiaworldcity(留言) 2012年7月5日 (四) 05:18 (UTC)
- 可以參考Wikipedia:快速删除的標準#G15中列舉的狀況,並不包括「沒有頁面連入的模板」。--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5日 (四) 05:20 (UTC)
Re: 关于赛罗奥特曼
既然内容重复那为什么不删除?--Jack No1(留言) 什么样的节奏是最呀最摇摆?什么样的歌声才是最开怀? 2012年7月5日 (四) 05:57 (UTC)
- 處理這種新建的重複條目的原則應該是:
- 如果這個名稱沒有問題,直接改為重定向至現有的條目(赛罗·奥特曼)。
- 如果名稱不適合作為重定向,但內容文字完全與原有條目相同,就可以以快速刪除的標準A5提送快速刪。
- 如果名稱不適合作為重定向,而內容文字又與原有條目不同,就應該提送存廢討論。
- 這個條目名稱應該是可以做為重定向,但是因為文字複製自百度百科,因此就應該提報侵權處理。--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5日 (四) 06:01 (UTC)
好吧我知道了,不过现在开始有人从百度百科复制内容到维基百科了,呵呵。但好像百度百科的条目数已经超过中文维基百科10倍了:(--Jack No1(留言) 什么样的节奏是最呀最摇摆?什么样的歌声才是最开怀? 2012年7月5日 (四) 06:05 (UTC)
你好,(中華民國陸軍官校專科五期)条目與內容為何老是有質疑版模?
陸軍官校專科五期是存在事實,經內政部核定之同學會人團組織也是各軍校中運作最成功一期,別期未能似本期撰文入維基,係因其保留文物多不復見,且軍校資料有限;本期由同學會成立(文物館)彙搜檔案方得以敘文,再查本文各章節均比照母校陸軍官校維基版式撰文,語調內容均同,外部連結僅為期網官網,無個人網頁宣揚廣告之疑,如貴版仍質疑其連結性,本人當可移除!自專五期維基登入十二天點閱率逾2000人次,均正面評價,而陸官專五期奇摩部落格流覽也逾20萬餘人次,貴版模版指引本人已閱,(關注度)也示首頁抬頭參處,內容也修正,再與(母校陸軍官校維基)版比照實無差異,請明白示之何處何段落不宜?如均已改善請除模版,以寬心免終日惶恐不知期上所托何時炬付流水。「陳錦全」簽名2012.7.5.21.05
- 維基百科的指引Wikipedia:關注度的意思是:該主題必需為社會上被關注的主題才適合放於維基百科,但關注度必須由第三方的來源做證明,一般而言,最好是可以採用新聞媒體或書籍雜誌的報導做為參考依據,頁面的點閱率並不適合作為關注程度的判斷依據(因為我們並不知道點閱的來源)。--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5日 (四) 13:13 (UTC)
感謝你的指導,版模疑點已去二!另兩項~(關注度)你意指該主題必需為社會上被關注的主題才適合放於維基百科,但關注度必須由第三方的來源做證明,一般而言,最好是可以採用新聞媒體或書籍雜誌的報導做為參考依據...本人於近日提幾則相關陸官專五期媒體報導佐証;另(語調與風格不似百科撰寫方式)?再對照我與陸官維基版大綱略同,陸官之(活動)與(架構)僅文字述,我則(組織)再連結相對期網,(活動)再連結相關剪影,更輔其真實性,如覺連結不妥,可刪!所有(人物)均為歷史駐點,無褒貶之嫌,同陸官維基之人物穿差載述;後(年表)採一般書傳語調;(文物)均為全期性物品"每人均有"亦無廣告自擂之疑!我已參撰指引多次,去我公職書用語,多以白話述之,再參語調及風格與陸官維基版無異!是否那頓覺不知,請明白指出何段落須修正?「陳錦全」簽名2012.7.5.22.52
感謝你的再次指正!會將組織、活動納入,是參考陸官維基大綱,復想陸官是新中國第一個軍校,其組織架構活動當全世囑目;而專五期只是其一歷史駐點,其組織活動應僅我輩關注,且該要已於期史中贅述,不宜再分章論節;我內容已修,版模第二之疑點當可去除! 另就(關注度)個人淺見供參:我想你從以前我相關內容與連結,應知我陸官專五期是軍退社團中內政部立案人團組織運作很健全的一期,我專科一期在(陸官專科班社團)公開指出,專五期同學會是最成功,要大家來取經!去年百年返母校,陸官(黃埔月刊)撰文指我專五期是歷年來單日單一期別校友參訪最高記錄!今年高升將軍古姓同學接受聯合報、蘋果日報專訪時,亦述明他榮耀是來自陸官專五期;當然還有餘活動媒報,問題是(關注度)一定要提示傳媒佐證予貴版嗎?我之見解~維基百科其主要用意在於記錄事實與供給參閱價值,如百科全書般供於知識與學術參考,關注度所指乃為該動態消息為目前時勢供大眾做為評斷參考,於學術上所指有別於時態,若是以傳媒書籍做關注度基準,則維基百科恐淪為維基時報,維基百科價值在於典明歷史做為點閱者通曉歷史與學術之價值,如史官堅持正史所記,故若選擇以現態關注為基準,而否決陸官專五期於百科之真實所在,其維基百科之初創精神將為此關注點所掩蓋,故宜請貴版就現修撰內容准予登錄,倘堅持備傳媒佐證,當也照辦,然真必乎?「陳錦全」簽名2012.7.6.01.10
條目來源關注度,我已在期史中參插索引編號,並於文末增一參考目錄,貴版指引事項均已修正,可否先(去除不似百科寫作模版);另(關注度模版)是否期限內無惡評異議事項即可去除,核予登錄!請問此期限至?月?日,請先予告知!「陳錦全」簽名。(101.7.6.15.24)
提供陸軍官校專科五期維基關注度三則:
一、陸軍官校專科學生班https://www.facebook.com/profile.php?id=100002624635411&sk=notes_drafts#!/groups/247174998716348/ 版主張開民(陸官專科一期)2012.6.16貼文 人生已經過了半百,未來日子還剩下多少?讓我們再度熱情燃燒一次,為我們自己創造〔專科學生班〕的歷史定位! 有請各期學弟們幫忙傳遞這個訊息,讓所有不論是有沒有在FB的同學和學弟們都知道,也請在時間地點定下來的時,請大家踴躍報名參加,為我們自己,為專科學生班的榮譽,我們一起來創造屬於我們的歷史定位! 也請各期學友們,將貴期的社團都團結在一起,並讓我們知道貴期學友們的情形,就我現在所知是【專五期】的團體最為成功,希望【專五期能提供經驗協助各期〔1~27〕的團體順利成立】,我已經將專五期的社團秘書升為管理人,各期熱心人員可以就近討教,只要有心一定可以功成圓滿,祝福共廿七期團體順利成功!也預祝屬於我們的〔專科學生班〕順利成功!
二、聯合報報導(陸官專科五期)古勝文升將軍報導網頁: 國防部昨天舉行一○一年度上半年將官晉任典禮,共晉升七位中將與廿三位少將。其中聯勤四支部指揮官古勝文少將,是來自花蓮的太魯閣族人,當年還是世界展望會濟助的貧童。馬總統致詞時,特別以太魯閣語向他問候,讓他訝異又興奮。 五十二年次的古勝文,是花蓮縣萬榮鄉紅葉村人。家裡有七個兄弟姊妹,生活十分艱苦。古勝文從小學二年級開始,接受世界展望會的就學濟助。由於每家只有一個名額,古勝文國中畢業後,展望會就繼續補助弟弟就學。這時古父已經去世,身為長子的古勝文,半工半讀完成高職學業,然後考入【陸軍官校專科班第五期】。感念過去的受助,因此古勝文也參加了世界展望會的資助計畫,認養一位亞美尼亞的兒童。 全文網址: 古勝文 當年貧童今升少將 | 政治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1/6808988.shtml#ixzz1zpz5vlFZ Power By udn.com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1/6808988.shtml#ixzz1zl4mqgYJ.doc
三、蘋果日報報導(陸官專科五期)古勝文升將軍報導網頁: 晉升人員中,聯勤第四地區支援指揮部指揮官少將古勝文,是太魯閣族的首位將軍,主持典禮的馬英九總統特意以太魯閣族語問候他:「你好嗎?」古勝文接受媒體訪問時,感謝國家與長官對他的栽培與肯定,他要把這份榮耀獻給族人。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11228/33918796
~貴版,若有可靠來源,請貼上可靠來源或換用
模板。我剛貼上模板,這樣對嗎?「陳錦全」簽名(2012.7.6.17.40)
我剛與另一審驗人唐吉歌德笑一步..對話,坦白講我對他見解有異,前兩天獲你助益良多,願一項項指導我,我都五十了,電腦不靈光,有時看維基指引是英文,和一些專詞也不懂!以下是我與他對話,也說出這十來天心聲,前次六月十五日撰文被指侵權七日撤版,原因是我撰期(沿格)史,先前被同學載用,反倒變我侵權,廿三日再撰,我內容重新修正而有今天篇幅!我覺你較理性討論,如你覺我與他對話有理,就請將條目內容回復至(應具備有關注度但需再有可靠來源可彰顯),近日專五期還有活動,有媒體會報導,我再補上為媒體關注度事項,如七月廿九後准登改由用戶讀者驗證,要是被評不合格撤文,我絕無二話!以下為我與另一審驗人唐吉歌德笑一步~我真不知前兩天與我討論及現今的你,對一件事的看法卻....昨模版已修至(應具備有關注度但需再有可靠來源可彰顯),現在馬上換上七日討論存廢!你們昨天(前一版模還說至七月廿九日前再提可靠來源關注度補強,後交用戶讀者檢驗),可以這樣變來變去嗎?從一個應具備有關注度但需再有可靠來源可彰顯至七月廿九,現變疑侵權七日討論存廢,要慎思慎行!答案與事實就是我本人陸官專五期畢業,自蒐文撰寫,讓維基能典藏(唯一軍校單一期別)文資,大綱與內容均參陸軍官校維基版,原貴版質疑中立性、不似百科寫作方式等,於兩日前經貴版指導修正以去疑,剩關注度也提幾項佐證,提註文頭本不宜,所以(示置八月底)旨供貴版驗證與讀者檢驗,如以此指責似過當。佐証第一條(陸官母校會訊校刊)有假嗎?破歷年記錄是它们寫的,另提新聞報導「古勝文升任將軍」,而不是報導「陸官專科五期」本身,他說考進(陸官專五期畢業)不是事實嗎?他沒讀官校專五期就不可能有今天將軍;同小妮子受訪說是李遠哲引見請企業贊助才有今日球后,因果是相對!再說你進谷歌與奇摩查尋陸官專科,專五期是活動與組織訊息最多期別,難道這不是事實?我看貴版~一個連續劇、藝人也登,難道這些肥造劇與藝人就因上影劇媒體,就比陸官專五期在社會上的貢獻更有關注度,所以他可上,而我們還要去找有否媒體報導佐證,我看林益世也可撰入維基,管它是正面或負面消息,媒體關注度鐵夠。貴版啊!我撰此文不為名利,是用自己心力完成,這篇文可提升國軍形像,喚取國家意識,現年輕人都不想當兵,以後台灣誰保護,這撰文入維基,對維基絕對有正面意義,不也是維基創辦精神,我版權也授了,全是我撰寫內容,有無可讀性、中立性、詳實否?你看點閱率與信評就知,該有的條件都有了,不要再論枝節,讓他過吧![陳錦全]簽名 2012年7月8日 (日) 02:47簽名
我發現昨晚另一審驗人唐吉歌德劍~貼侵權版模本尚未除,後進入他指文疑似來自抄襲以下~ http://tw.myblog.yahoo.com/[email protected]/article?mid=1067&prev=-1&next=1060~ 竟發現那篇是我六月廿三日登的維基,在先前還未貼質疑版模,是我同學六月廿六轉載的維基,此版內容均我寫,維基內容全世界人都可分享不是嗎?他怎會此疏忽的拿此做為我侵權之疑?甚七日要討論存廢?且轉貼陸官專五維基的應還不只一處,請協助其修正錯誤,恢復登錄,善責的維基人不該讓好資材掩沒!「陳錦全」簽名。(2012.7.8.10.15)
汪汪貴版:很高興再與你對話,昨晚我與另一維基人是有點....你所言~維基百科的最主要目的純粹是紀錄這世界上值得被收錄的事物~,但也收錄一些連續劇探討八掛藝人,真是符合中文維基百科社群的共識是以「關注度」作為適合與否的判斷指引?我看它們點閱率真是...沒撤版當然長久存在!我認為維基當然正負面訊息都登,這才是百科,媒體也是!但媒體、戲劇播聳動負面消息反而收視率高,大家會學,社會就敗壞,這是因果!我提可「提升國軍形像,保護台灣」這不是獨指台灣,這是(普世價值),連瑞士中立國也寓民於兵,我是舉例談升將軍同學,沒專五期就沒將軍,也不會有報導;談小妮子訪,他感謝李遠哲,沒李就沒球後;談小豪熱度高,要不他有台灣血統,誰理他!你們以標體訪古勝文,但內容是他從小艱困,半工半讀考進陸官專五才有今日榮耀,或許目前中文維基百科社群的共識目前只能以「關注度」作為適合與否的判斷指引,但不是(啥都不能變通),憲法都可改,只要是(正面)的,不要過於拘泥關注度!我再舉(陳樹菊),若三年前將她撰維基鐵沒關注度不夠撤版,而若現在入,對維基與世人是多大正面效益,請問她得獎前後行善義舉有變過嗎?他低調為善不人知,媒體誰報導,那有關注度可佐證,我要強調她(義舉是一直存在)的,維基要重視是他(義行事實),而非有關注度可彰顯,再強調不是啥都不能變通,憲法都可改,只要是正面的不要過於拘,你們可(提案修規定),善法方以適足,要注意維基存在之(真正精神),希望陸官專五維基以後是你我對話,教學相長![陳錦全] 2012年7月8日 (日) 11:58簽名
我們現談的是中文版維基,而顯然中國人(為善不欲人知)的美德,與維基的(關注度)是衝突矛頓的!每年我们年會也會做些捐助,今年五月年會,自由時報表明來訪,我们也婉拒了!再試想要沒李安提名陳樹菊,這麼一善行沒人知;我剛強調是正面益向撰文,不用太拘泥關注度,就是這意思!我不會進去網頁討論,我五十了,沒摸電腦十年,為撰文維基能學到目前這樣,已很滿足!僅提個人淺見,以我公職經驗,提案宜由主管部們或相關成員提出為宜,最近專五期有活動,我們會讓記者採訪,再提媒報予佐證,謝了 !「陳錦全」簽名。(2012.7.8.13.12)
貴版 我有放期徽與紀念章兩張圖像 放置時已書~來源自己、作者陳錦全;前些日出現未提來源七日內會刪,要我提來源予管理員,昨晚依指示進頁面點~我的物件 自攝上傳,也提供版權,為何質疑版模仍在,可否協助!「陳錦全」簽名。(2012.7.9.11.22)
- 其中File:專五紀念章.jpg這張圖你提供的連結並不能看到任何東西;此外,只要這兩張照片是你自己拍攝的,且沒有放在其他標記為版權所有的網站上,依照File:旗徽.jpg這樣的說明應該是可以的。但是因為維基百科的圖像歸責我比較不熟悉,詳細原因可能需要直接詢問掛上模板的人。--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9日 (一) 03:35 (UTC)
貴版:我上次聽你建議擬與貼我圖像版模之人對話,但看不出是誰?故在討論頁留言,但均未回,現圖像被刪,試就刪者姓名查人,但點入後是為基共享頁面,可否協助瞭解何人?我再傳圖像並與討論,嘹解問題所在!「陳錦全」簽名。(2012.7.12.10.25)
:由於在維基共享我並沒有管理員權限,我也沒辦法去查詢;不過,根據我的記憶,好像是User:Mys 721tx掛的模板,你可以問他看看。--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12日 (四) 03:13 (UTC)
剛搜尋維基條目裡的林益世、陳進興、李師科三個條目,犯罪的關注度,還真是夠值的我们去查閱他身家背景與犯罪過程!是【警惕了人或教壞】更多人?維基說有(編者)認為陸官專科五期關注度不足,要檢討惕除這麼有一光榮歷史可留典的?竟以關注度不足檢討不值得留在維基?真不知道【質疑的那位編者】在想什麼?(陳錦全)2012.8.10
- 先前已經說過了,維基百科不是以單一個人的見解來決定,維基百科的方針和指引都是經過維基百科社群討論出來的共識,如果不願意嘗試去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改變現在的方針,就必須依據現在的方針指引處理。目前Wikipedia:关注度就是維基百科判斷條目是何存在與否的依據之一,此外,維基百科不是公民課本的教材,因此主題是犯罪還是正義使者對維基百科而言是完全沒有關係的,重要的是這個主題是否屬於被社會所關心的事物?如果純粹是個社會上沒有太多人關心的事物,以目前維基百科社群的共識,這還是不適合放於維基百科的。--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10日 (五) 13:31 (UTC)
我始終認為你是較良善維基人,剛入廢存討論頁,感謝你正面看待,但結果我看不懂,是留或刪,或僅中間一討論過程?(陳錦全)2012.8.10
- 目前的討論結果是應該要被刪除的,因此在未來幾天內,這個條目應該會遭到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10日 (五) 13:47 (UTC)
关于“陸官專五期”的條目存廢討論
貴版汪汪:你似乎尚未投票,我與你對話已久,祈知我意!我剛投一保留票,尚希貴版投票支持:請見審議主文之正面性,能否著我意見慎思~如主文有多處來源,關注度雖不足但不損其存在性?頁面原著(陳錦全)2012.8.10
- 很抱歉,基於Wikipedia:關注度指引,我實在是沒辦法投保留票;此外,也因為我是幾個主要處理存廢討論的管理員之一,我更是不能違反指引來投票,而且未來幾天也有可能會是我來執行這次的刪除工作。--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10日 (五) 22:16 (UTC)
如(陸官專五期)條目真不能成立,能否改納編入(中華民國陸軍軍官學校)之【子條目】,俟爾後關注度足以單獨成篇時再單設條目!(陳錦全)2012.8.12
- 如果是現在全部的內容,絕對不適合併入,因為這些內容太多太瑣碎了;此外,仍然可能有其他參與中華民國陸軍軍官學校的編者會有不同看法,因此可能建議先至Talk:中華民國陸軍軍官學校詢問意見看看會比較好。--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12日 (日) 00:45 (UTC)
單獨條目內容適宜,但卡在關注度,併入陸官章節與主文相比則內容會過於龐大,然再精簡則失編撰旨趣,不做考慮!此專五期能留最好,真要刪,可否刪淨,含之前傳約廿偵圖檔,因怕有人享載,致後重登維基時會有版權疑慮!(陳錦全)2012.8.12
- 其實當你將那些圖片上傳到维基共享资源時,就已經是允許任何人不須另外詢問,可以直接轉載這些圖片做任何用途了,此外,由於维基共享资源和中文維基百科是兩個獨立的維基計畫,因此我在那邊並沒有任何管理員的權限,所以在那一邊的部份我能幫忙的部分比較有限。--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12日 (日) 02:17 (UTC)
我有發現谷歌與相關網站載製專五維基資料,誠你所言~那些圖片上傳到维基共享资源時,就已經是允許任何人不須另外詢問,可以直接轉載這些圖片做任何用途了~故我重點是專五維基若爾後具關注度要重登維基時,會不會因上述情況有版權疑慮!因我登前,他们載後,應不會有版權衝撞問提吧!(陳錦全)2012.8.12
- 基本上Google的庫存頁面不會影響版權問題,此外,屆時只要你提出主張,是你先發布於維基百科,管理員再清查過去的紀錄就可以確認證件事了。--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12日 (日) 03:09 (UTC)
專五以前辦活動或公益事項是不找傳媒,甚拒絕傳媒,此次專五維基未具關注度問題已獲同學注意,理事會已研擬是否採開放態度,這與要改為善不欲人知觀念是有衝突的!(陳錦全)2012.8.12
我想再確認一下!因我編修專五維基應不下百次,是否已具備維基(投票權的確認用戶),你可幫我查證嗎?(陳錦全)2012.8.19
- 這一點有點麻煩,因為你大多數的編輯都沒有登入你的帳號(包括你在這留言時),因此依據系統紀錄來看,你過去大多數的編輯都是屬於匿名用户,因此在多數情況下你還不具有自動確認用戶資格。--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19日 (日) 04:15 (UTC)
Re:关于条目CSD
阁下两次纠正在下的A4错误使得在下对「重要性」的定义感到疑惑。在下使用A4是因为搜索不到相关内容(出来的只是社交网站什么的),但阁下又说不符合。那请问A4应该什么时候用呢?范★kira★(o∩_∩o ) 2012年7月6日 (五) 06:53 (UTC)
- 這可以參考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原始提議及討論,不過對於沒看過這討論串的人,僅是根據目前快速刪除標準A4文字來判斷意思,確實有可能無法理解此項標準的範圍,我會在客棧提出討論看看是否能夠再修改文字敘述,讓大家更容易理解。--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6日 (五) 07:19 (UTC)
本兮
昵称、口号等都是脏话。--MakecatTalk 2012年7月6日 (五) 08:54 (UTC)
re
撤销速删我没有异议,不过TW有标记为巡查的功能。所以请您删除维护模板的时候添加好相应的其他模板,避免巡查失误。--AddisWang (留言) 2012年7月8日 (日) 09:28 (UTC)
- 此外对于李寿初,在下认为一个博士毕业两年刚刚成为大学老师的人,未必有知名度吧。所谓的课题或者论文什么的,很多博士学位者或者普通的大学老师都有很多吧。若以此便判断为具有知名度,是否太过牵强。--AddisWang (留言) 2012年7月8日 (日) 09:33 (UTC)
- 其實最出在討論A4規則時(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A7規則修訂版(僅限人物並正面表列)),是把範圍縮在條目內容未指出其影響力有超越自身周邊以外,而在當時的討論中「曾出版著作」就已經算是超越範圍了,因此依據原始的討論精神,這樣的條目已經不符合A4。不過,現在顯然我們當時列出的文字敘述不足以準確表達出我們當時討論的範圍目標,我正在提議修正條文文字。--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8日 (日) 09:41 (UTC)
- 您的意思是,这种情况已经不符合速删标准,但是不代表可以留在维基百科,可以使用提删或关注度模板进行维护?--AddisWang (留言) 2012年7月8日 (日) 09:42 (UTC)
- 對!這些可能有疑慮的,就提送存廢討論或是關注度,讓多一些人一起檢視確認,以避免不小心刪到真的有關注度的人。--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8日 (日) 09:51 (UTC)
- 您的意思是,这种情况已经不符合速删标准,但是不代表可以留在维基百科,可以使用提删或关注度模板进行维护?--AddisWang (留言) 2012年7月8日 (日) 09:42 (UTC)
請保護
臺海現狀與歷史修正主義兩條目遭大幅亂刪有可靠來源之內容(尤其是涉及臺灣章節),還被將子標題或內容的臺灣改為跟香港一樣的地區,請留意版本並予保護,以免編輯戰持續。謝謝! --WildCursive(留言) 2012年7月8日 (日) 10:09 (UTC)
- 完成。--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8日 (日) 10:18 (UTC)
- 多謝!雖然你保護到他大刪「人民意志」之台灣民意一節的版本了... 所以這保護期是到2012年7月10日(move)或22日(edit)?我看到有兩個日期?差別為何呢?謝謝!--WildCursive(留言) 2012年7月8日 (日) 10:32 (UTC)
- 已恢復,日期是到7月22日,另外一個是移動保護。--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8日 (日) 10:36 (UTC)
- O.K., 那至少這兩周可以清靜些!再次感謝!--WildCursive(留言) 2012年7月8日 (日) 10:43 (UTC)
- 已恢復,日期是到7月22日,另外一個是移動保護。--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8日 (日) 10:36 (UTC)
- 多謝!雖然你保護到他大刪「人民意志」之台灣民意一節的版本了... 所以這保護期是到2012年7月10日(move)或22日(edit)?我看到有兩個日期?差別為何呢?謝謝!--WildCursive(留言) 2012年7月8日 (日) 10:32 (UTC)
送阁下一枚星章!
管理員星章 | ||
感谢阁下积极处理VfD事物!--1.83.199.148(留言) 2012年7月10日 (二) 17:53 (UTC) |
功能已经合并到Template:Delete,故请改为重定向。--2011wp(留言) 2012年7月11日 (三) 00:51 (UTC)
- 測試了一下,格式上還有一點點問題。--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11日 (三) 05:52 (UTC)
re
这个模板的正确用法是{{d|文件名}}或{{d}},和Template:NowCommons用法相同,而不是{{d|F7}}。至于問題,我稍后会修复。--2011wp(留言) 2012年7月11日 (三) 06:12 (UTC)
- 问题已经修复。--2011wp(留言) 2012年7月11日 (三) 06:14 (UTC)
- 重定向改好了!--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11日 (三) 06:15 (UTC)
請協助解封馬英九條目
請協助處理已於WP:PT提出數日的解封申請,謝謝! -- WildCursive(留言) 2012年7月11日 (三) 13:11 (UTC)
回复通告
您好,在下是使用Wikipedia:TW做编辑的,可能是由于TW出了故障吧。在下并没有对原词目做除添加快速删除模版之外的操作,由此造成的误解,在下深表歉意,并感谢您指出在下的错误。--道法☯自然.☏ 2012年7月11日 (三) 15:40 (UTC)
学术关注度的探讨
Wikipedia:存废复核请求#李延福中,阁下提到:“他的著作确实很多,关注度上应该是OK的。”而根据Wikipedia:关注度 (人物),用于测试人物关注度的标准包括“他是否比一个普通大学教授更广为人知,或出版了更多的书籍”。对普通大学教授来说,著作很多是必然的,所以我认为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07/04#李延福中用“相关著作也不少”作为恢复的理由欠妥。(顺便吐槽一句:我认识的三四十岁的副教授著作基本都比李延福多且质量高……)--哪位维基人能够一下打死五个? 2012年7月12日 (四) 01:15 (UTC)
- 其實簡單的說,我是主張盡量給條目保留機會的,所以依我的理念,這些著作很多的三四十歲副教授都是值得保留的(如果有建立條目的話)。不過以這個條目而言,因為我對那個領域完全不懂,我目前並沒有執著的保留或刪除意見,純粹是依據存廢核覆請求的討論把討論再次送回存廢討論徵詢更多人的意見。--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12日 (四) 01:33 (UTC)
- 但是现实是懂一个学术领域的人是少数,这其中经常参与存废讨论的又是少数,所以基本都是外行在讨论。讨论的也都是无聊一下,如果原作者很执著一般就保留了,然后他就拥有这个条目了。不幸的是某些群体(比如民科,还有争议更大的就不点名了)通常很执著,如果不是像李煌老师那么明显的破坏,我也就懒得管了。
- 至于“著作很多的三四十歲副教授都是值得保留的”,似不符合en:Wikipedia:Notability (academics)的标准——好吧这不是中文维基的正式指引——而且范围太广了,基本只要一个人读博士,在大学教书,三四十岁的时候都会有很多著作;不济一点退休的时候也会有很多著作了,就像这位李延福教授一样。而且中文维基百科还要收录世界各地的“著作很多的三四十歲副教授”……我只能说,这里边绝大部分人连学术界的关注度都不足,比如河北师范大学学报这种文章根本没人看。大家看自己领域里的顶级期刊和会议上的文章还看不过来,看这种评职称刊物只能是浪费时间。即使是比较好(非顶级)的专业刊物,如这里的粗略统计,也不过百余人看过而已。
- 以上一点拙见,若有兴趣不妨移动至互助客栈讨论?--哪位维基人能够一下打死五个? 2012年7月12日 (四) 03:39 (UTC)
- 其實我的理念重點是「盡量給條目保留機會」,但我並不強求,也不會違反已有的共識而堅持保留的意見。--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12日 (四) 03:44 (UTC)
Alberth2 我想完善维基百科其中一個人物介紹
http://zh.wikipedia.org/wiki/%E9%A0%85%E6%98%8E%E7%94%9F#cite_ref-0 可以教下我嗎,我看了限久說明,也不懂。 Kenchan1993(留言) 2012年7月12日 (四) 08:57 (UTC)
- 不知道你現在的問題是在哪裡?--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12日 (四) 12:21 (UTC)
- 此條目的中立性有争议。內容、語調可能帶有明顯的個人觀點或地方色彩。這個怎樣才會除消?Kenchan1993(留言) 2012年7月12日 (四) 16:32 (UTC)
- 簡單的說,現在的內容具有一些宣傳的色彩,例如:[寫作概念]一節、[於2011年榮升為......]、[以肯定其作出的貢獻],這類的文字,此外,現在的幾乎大部分內容都是列出他的豐功偉業,也很容易讓人覺得是為了個人宣傳的目的而建立這個條目。--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12日 (四) 23:12 (UTC)
- http://zh.wikipedia.org/wiki/%E9%A9%9A%E9%9D%92%E8%AB%96%E5%A3%87 這個問題如何解決?—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Kenchan1993(對話|貢獻)於2012年7月14日 (六) 01:30加入。
- 這最好可以找出新聞媒體、雜誌、書籍曾經針對「驚青論壇」作出報導或是探討的文章,來證明[驚青論壇」在社會上是有「關注度」的。--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13日 (五) 22:54 (UTC)
黃逸昌
我很感謝您的幫忙(移除模版)! 因為條目黃逸昌並沒有廣告或宣傳成分。--Elmond(留言) 2012年7月13日 (五) 02:19 (UTC)
代为修正笔误
详见这里,过来通报一下顺道问个好。--Lakokat 2012年7月13日 (五) 03:34 (UTC)
- XD 感謝!! --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13日 (五) 03:35 (UTC)
頁面已完成授權
張龍 (歌手)頁面已經在原文處授權,麻煩您去驗證一下,謝謝!----誠誠、xstar.me(留言) 2012年7月13日 (五) 05:27 (UTC)
- 完成!--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13日 (五) 06:15 (UTC)
送给您一枚星章!
管理員星章 | |
感謝存廢討論的維護--某生(留言) 2012年7月14日 (六) 16:18 (UTC) |
澳門新福利
我們剛剛才在Talk:維澳蓮運拒絕他的移動申請,閣下就把新福利移動了!--瓜皮仔@Canton 2012年7月17日 (二) 03:05 (UTC)
- 啊......抱歉,在新福利那邊看不到維澳蓮運的討論。那......現在有沒有甚麼建議?--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17日 (二) 03:09 (UTC)
- 恢復原狀吧,不能雙重標準噢Otz。--瓜皮仔@Canton 2012年7月17日 (二) 03:15 (UTC)
- OK! 完成!--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17日 (二) 03:20 (UTC)
- 恢復原狀吧,不能雙重標準噢Otz。--瓜皮仔@Canton 2012年7月17日 (二) 03:15 (UTC)
關於"廣州地鐵Movia電動車組"
您好!希望閣下可以收回對"廣州地鐵Movia電動車組" 條目進行刪除的處理。首先,該條目在掛上存廢討論時,宜家是比當初建立條目的時候,內容更為完善,關注度也日漸提高。其次,此條目也是介紹廣州地鐵車輛的主要條目之一。希望閣下可以取消刪除條目的處理。謝謝!—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Towermega(對話|貢獻)於2012年7月18日 (三) 02:38加入。
- 抱歉,因為這是依據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06/27#廣州地鐵Movia電動車組的無異議共識刪除的,而送交存廢討論後,條目內容也未曾增修過,因此我不能直接恢復它。如果希望恢復條目,可以至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提出,提出同時請附上佐證關注度的資料,已方便大家討論。--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18日 (三) 01:59 (UTC)
文件移動
請將File:QQ2011 Beta3.png移動到File:QQ.png,原文件名只指定一個版本而已……—— PurpleHyacinth 2012年7月18日 (三) 00:58 (UTC)
- 完成!--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18日 (三) 01:54 (UTC)
- 順帶覆蓋重定向吧,這圖片只鏈接到一個條目,原文件名已無用(應該是這麼表達o(╯□╰)o)— PurpleHyacinth 2012年7月18日 (三) 07:47 (UTC)
請協助條目退回
金在中條目回退到 2012年7月1日 (日) 19:21 183.179.37.229的版本
朴有天條目回退到 2012年5月30日 (三) 05:23 108.163.171.98的版本
以上兩個條目內容被大量刪除及破壞,要求回退到上述日期的版本,目前條目頁面呈現不完整及不符合維基格式,請求退回---Meimeiyeh∝尖叫聲之後請留言❤ 2012年7月19日 (四) 14:07 (UTC)
- 不知為何不嘗試自行回退呢?--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19日 (四) 14:13 (UTC)
不讓退........我也不知道為啥 (哭)---Meimeiyeh∝尖叫聲之後請留言❤ 2012年7月19日 (四) 14:15 (UTC)
- 不知道有出現什麼錯誤訊息嗎?--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19日 (四) 14:21 (UTC)
可以了.....打擾你囉^^---Meimeiyeh∝尖叫聲之後請留言❤ 2012年7月20日 (五) 04:45 (UTC)
提刪者與刪除前內容
Alberth2君,您好:請問如何才能得知所列已刪除條目的提刪者帳號與刪除前內容?-Kolyma(留言) 2012年7月22日 (日) 01:04 (UTC)
- 我是因為有管理員權限,可以看到刪除記錄及被刪除的內容。--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22日 (日) 01:29 (UTC)
- 那麼我只好勤看分類:快速刪除候選了。剛才有2個新掛A4,都被我暫掛 hangon 攔下來了(先不刪A4模板以利討論):
- 都是很明確地誤用A4,看起來的確需要與提刪人溝通一下。--Kolyma(留言) 2012年7月22日 (日) 05:43 (UTC)
- 可否麻煩您在User:Alberth2/temp2的A4案例追蹤列表中,寫出(不當使用A4者?)且已刪除條目的提刪者帳號?-Kolyma(留言) 2012年7月22日 (日) 05:52 (UTC)
- OK!我會加上這些資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22日 (日) 05:58 (UTC)
- 謝謝您。剛才被刪除的曹旅阳(較值得注意的是曾獲省級外商優良員工)極具研究價值,接近A4臨界。不過創建者心虛,被提報A4後即自行清空至僅剩一字。這類優良員工一般並無選拔機制,大型公司有提報就上榜,報紙也不太會報導。感覺上該條目即使送至WP:頁面存廢討論也難逃被刪,應該還不至於列入冤枉行列。--Kolyma(留言) 2012年7月22日 (日) 07:48 (UTC)
关于清朝与中国的关系
您好,清朝与中国的关系词条内容完全是复制于维基百科清朝词条的讨论存档,争议段落里的内容,故而符合A3快速删除之定义,在下提请了快速删除,如有异议欢迎讨论。--道法☯自然.☏ 2012年7月22日 (日) 14:22 (UTC)
- 抱歉,A3指的是[複製自其他中文維基計畫」,是指維基辭典、維基文庫等維基計畫,並不包括「維基百科」。與維基百科其他條目重複應該要使用A5,但此條目並非複製自維基百科其他現有條目內容,而是複製自討論頁,這也不符合A5。--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22日 (日) 14:27 (UTC)
關注度過期
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前波画廊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2年7月22日 (日) 15:36 (UTC)
这两个页面的pp-vandalism应挂在REDIRECT的后面:#REDIRECT [[中華民國交通部]]{{pp-vandalism|small=yes|expiry=2012-07-02T13:03:13+00:00}}--2011wp(留言) 2012年7月23日 (一) 02:13 (UTC)
- 完成!--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23日 (一) 02:16 (UTC)
该用户已经用重复创建此条目达到了自动确认用户,半保护没用。--MakecatTalkDC10 2012年7月23日 (一) 02:29 (UTC)
參考來源是取自於國際商情雙周刊,為什麼要以「G15. 孤立页面」而刪除呢??是哪裡不對?Elitelineind (留言) 2012年07月23日 (一) 10:42 (UTC)
- 這個頁面的主頁面(漢泰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由於關注度被認為可能不足而被提送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07/16#漢泰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討論,經過一週後以無異議結束討論而刪除。而討論頁(Talk:漢泰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為已經沒有主頁面了,所以討論頁也不應繼續留著,因此符合「孤立頁面」的定義,可以被提送快速刪除。如果希望重新建立此條目,應至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提出請求,並參考關注度指引提出相關佐證,以協助大家確認關注度符合維基百科的要求。--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23日 (一) 02:51 (UTC)
- 補充一點,先前你重建時加入的期刊資料,因為那幾篇報導台灣參加那三個展覽的訊息,並非介紹「漢泰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這家公司,因此仍不適合作為佐證關注度的來源。--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23日 (一) 02:58 (UTC)
1. 工商名錄http://www.web393.com/%E5%85%AC%E5%8F%B8/%E6%BC%A2%E6%B3%B0%E7%94%9F%E9%86%AB%E7%A7%91%E6%8A%80%E8%82%A1%E4%BB%BD%E6%9C%89%E9%99%90%E5%85%AC%E5%8F%B8
2. 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所發行的PDF檔,http://download.taipeitradeshows.com.tw/2012/Medicare/download/20120615_ch.pdf?
以上這二個可以算是佐證嗎?Elitelineind(留言) 2012年7月23日 (一) 14:03 (UTC)
- 工商名錄並不適合作為佐證關注度的依據,而外貿協會的資料主題是「台灣國際銀髮族健康照護產業展」,並不是這家公司。--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23日 (一) 10:48 (UTC)
關注度過期
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2年7月25日 (三) 04:51 (UTC)
移動
能否把造王者移動到造王者 (電視劇)?因為把造王者頁面用作Kingmaker的重定向頁會比較合理(en:Kingmaker對應的粵語版維基也是叫造王者)--119.247.197.91 2012年7月26日 (四) 11:40 (UTC)
- 本來是想建議你應該去掛{{move}}模板的,不過正好發現造王者 (電視劇)的編輯歷史是被複製貼上移動到造王者的,因此就移動回去並合併編輯歷史了。--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26日 (四) 12:09 (UTC)
- 所以囉 ^^"
- anyway, thx! ^_^--119.247.197.91 2012年7月26日 (四) 17:55 (UTC)
抱歉每次遇上僵局都找你幫忙,關於這個,是我對速刪標準的理解(只是指O3速刪標準)有問題嗎?--123.202.64.2 2012年8月22日 (三) 06:05 (UTC)
- 對方好像不再糾纏了,好像沒事了。抱歉打擾了 ^^"--123.202.64.2 2012年8月22日 (三) 06:55 (UTC)
請求更改全保護模版
你好!想請你幫個忙。在「模板:Height」中,單位「米」的轉換只做了(zh-cn:米和 zh-tw:公尺);所以即使港澳地區是用「米」的,也因為正體而顯示了「公尺」。可否幫忙改一改,加入zh-hk:米嗎?謝謝!-Wongpong(留言) 2012年7月27日 (五) 09:43 (UTC)
- 完成!--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27日 (五) 14:02 (UTC)
- 謝謝你!--Wongpong(留言) 2012年7月27日 (五) 14:07 (UTC)
無共識保留
剛剛在清理Category:自2012年5月主題關注度不足的條目,發覺現時的處理也未免太保守了吧? 很多提出了大量報導的條目如林贤友、反貧困聯盟、陈维都當作無共識;Shade 45有6國語言版本也是無共識……--Nivekin※請留言 2012年7月29日 (日) 17:05 (UTC)
- 嗯!我最近確實是處理的非常保守,我會試試看修正處理態度.....--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29日 (日) 22:50 (UTC)
请求条目保护及封禁用户
色情片条目多次被IP用户和某些用户加入色情网站外链,且经多次回退和警告后某用户仍我行我素(见7月29日的编辑历史至今),现在请求保护该条目,对User talk:苦苦骚和User talk:Litingshu104(疑似傀儡)封禁,同时屏蔽那些网址,可以的话隐藏部分修订版本。— PurpleHyacinth 2012年7月30日 (一) 00:59 (UTC)
- 已完成保護和封禁,至於防濫用過濾器的修改,因為我不熟悉這部分運作,我會找別的管理員幫忙改。--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30日 (一) 05:40 (UTC)
關注度過期
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何志輝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2年7月30日 (一) 01:01 (UTC)
遷移到其他維基計畫的存廢討論
完成--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7月30日 (一) 06:32 (UTC)
關注度過期
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鄭金鈴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2年7月31日 (二) 02:07 (UTC)
麻煩刪除ip用戶加入侵權的故事簡介的歷史紀錄,回退至較早前的版本。某生(留言) 2012年7月31日 (二) 11:16 (UTC)
- 完成!--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31日 (二) 11:20 (UTC)
明德學院
明德學院又被IP用戶3RR,麻煩管理員閣下幫忙回退,並考慮延長保護時限。--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8月2日 (四) 00:51 (UTC)
- (-)反对:你多次惡意刪去準確的資料,惡人先告狀!58.153.222.147(留言) 2012年8月2日 (四) 00:53 (UTC)
- 經討論後各維基人大致認為閣下的編輯過份冗長、包含過多瑣碎資訊及缺乏焦點,大家一起參與編輯至被閣下覆蓋的版本,閣下一意孤行,實屬破壞。--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8月2日 (四) 01:04 (UTC)
- 保護完成!--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2日 (四) 01:00 (UTC)
(-)反对:確認用戶也參與編輯戰,必須 无限期全保护,請勿袒護確認用戶!58.153.222.147(留言) 2012年8月2日 (四) 01:17 (UTC)
關於場外821事件的快速刪除
Alberth君,我會去看之前的討論。--石(留言) 2012年8月3日 (五) 13:04 (UTC)
Re:CSD A4
HELP!我可以说我看不懂么TAT……我很努力地在理解……可以用自然语言帮忙解释一下或举例子么……谢谢--范★kira★(o∩_∩o ) 2012年8月4日 (六) 00:40 (UTC)
- 簡單的說,最初A4是針對一些學生的自傳所設計的(例如:王某某,生於2001年,目前就讀於OO小學,興趣為數學,在校內參加XX社團);因此只要在條目中有列出當事人曾獲得校外(或就職之公司以外)之獎項、榮譽,或是職務屬於公司內高階(例如創辦人、CEO這類),就不屬於A4的範圍。--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4日 (六) 00:49 (UTC)
- 「校外之奖项、荣誉」的定义是?--范★kira★(o∩_∩o ) 2012年8月4日 (六) 01:34 (UTC)
- 嚴格的說,只要不是學校內(或是工作地點、或是朋友之間自行舉辦)的活動,通通都算。不過實務上條目內常出現的內容,曾發表著作、論文,或是獲得非學校(或工作)以外之機關發出的榮譽或頭銜,通通不適合使用A4。--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4日 (六) 01:53 (UTC)
- 那么现在按照我的理解,即使我建立一个介绍自己的条目,只要我在条目内标明我曾获得的校外竞赛奖项并出示相关证据,就不适用于A4,顶多用G11或挂关注度模板来处理。正解?--范★kira★(o∩_∩o ) 2012年8月4日 (六) 02:02 (UTC)
- 是的!確實是這樣!--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4日 (六) 02:04 (UTC)
- 呼……终于理解了。thanks!--范★kira★(o∩_∩o ) 2012年8月4日 (六) 02:15 (UTC)
- 是的!確實是這樣!--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4日 (六) 02:04 (UTC)
- 那么现在按照我的理解,即使我建立一个介绍自己的条目,只要我在条目内标明我曾获得的校外竞赛奖项并出示相关证据,就不适用于A4,顶多用G11或挂关注度模板来处理。正解?--范★kira★(o∩_∩o ) 2012年8月4日 (六) 02:02 (UTC)
- 嚴格的說,只要不是學校內(或是工作地點、或是朋友之間自行舉辦)的活動,通通都算。不過實務上條目內常出現的內容,曾發表著作、論文,或是獲得非學校(或工作)以外之機關發出的榮譽或頭銜,通通不適合使用A4。--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4日 (六) 01:53 (UTC)
- 「校外之奖项、荣誉」的定义是?--范★kira★(o∩_∩o ) 2012年8月4日 (六) 01:34 (UTC)
關注度過期
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摩擦係數穩定劑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2年8月4日 (六) 02:09 (UTC)
有獨立報導也是無共識? 那蔡德鈞有大堆不清楚關注度為何物的人支持保留是否也是無共識?--Nivekin※請留言 2012年8月6日 (一) 01:33 (UTC)
- 其實這個是個老問題了,雖然我們已經提了某些我們認為可以作為佐證的報導,但依然有人在知道這些報導後,仍然堅持其關注度還是不足。以我的主張而言,能保留當然是最好,但我還是覺得不宜因為有報導就直接裁定保留。雖然我以無共識處理,但無共識其實某方面而言也是一種保留的結果,所以這種情況下,我會選擇以無共識處理。
- 至於蔡德鈞,雖然保留意見的理由確實很薄弱,但還不算是太過無理取鬧的理由,基於「盡量避免刪除條目」的個人目標,如果是由我處理,現在這狀況我確實會讓其無共識保留。
- --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6日 (一) 01:53 (UTC)
- 管理員除了日常站務工作外, 很大的責任是要承擔維持維基共識及方針,而不是個人目標。 明顯不合格的條目如因有不理解維基運作的人大吵大罵便留下, 會令法例無所依。蔡德鈞建議請通知其他管理員判斷吧 --Nivekin※請留言 2012年8月6日 (一) 02:03 (UTC)
- 其實我不覺得這狀況下採取無共識保留是違背共識及方針,畢竟在這次討論中,也沒能獲得有效的刪除共識。--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6日 (一) 02:10 (UTC)
- 主要問題還是如果法例已確立, 是否能因為有人對法例不正確的理解而違反? 這情況下應是由管理員根據法例作出判斷. 但重要的是管理員的心態是切實執行法例, 還是奉行「民主」而不捍衛法例. 這條目若其他管理員也認為無共識保留, 我再過一段時間再提出討論吧--Nivekin※請留言 2012年8月6日 (一) 02:18 (UTC)
- 是否可因為演員,配音員單純在電視上的演出而當作是有關注度, 這一點在以往的討論共識中是很清楚的--Nivekin※請留言 2012年8月6日 (一) 02:23 (UTC)
- 但如果完全只是依據法例處理,那Wikipedia:删除守则根本不需要加入「討論」及「共識」了,直接向法院一樣雙方提出論述後由法官直接裁定;但存廢討論從過去以來,一直不是走完全「裁定」的方向。我是覺得,在存廢討論中,如果有討論出共識,還是可以推翻既有方針的。--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6日 (一) 02:31 (UTC)
- 此外,我會選擇盡量給予保留的機會,是因為被保留(包括無共識保留)的條目,不同主張的人依然可以繼續被提送存廢討論;但被刪除的條目,通常都不容易被恢復了(雖然有核覆請求,但是會走這管道的人不多,而且核覆處理通常都更嚴謹)。--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6日 (一) 02:36 (UTC)
- 危險是每次有粉絲團來捍衛偶像, 大家又要從零開始討論每一個方針? 今次例子, 保留方提出的絕大部份理據都是不成立的, 在這兩年來的存廢討論及方針版已經說過無數次, 印象中有閒角事件, 小演員事件; 配音員的關注度也是經多番討才加入"為主要角色配過音的配音員具關注度"這共識. 這些討論的成效, 應該是累積的, 而不能讓維基的精力虛耗在重覆無休止的辯論中. 協助新朋友了解已存在的共識, 也是很重要的.-Nivekin※請留言 2012年8月6日 (一) 05:22 (UTC)
- 你講的狀況我也是知道的,所以確實如同你的建議,有時候我也會避開一些討論的處理,以避免我做的決定會引起這方面的問題,這個配音員討論我也有可能會避開,只是,如果一直討論被積壓在那,最終我可能還是會不得不去處理他......--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6日 (一) 05:44 (UTC)
- 但如果完全只是依據法例處理,那Wikipedia:删除守则根本不需要加入「討論」及「共識」了,直接向法院一樣雙方提出論述後由法官直接裁定;但存廢討論從過去以來,一直不是走完全「裁定」的方向。我是覺得,在存廢討論中,如果有討論出共識,還是可以推翻既有方針的。--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6日 (一) 02:31 (UTC)
- 其實我不覺得這狀況下採取無共識保留是違背共識及方針,畢竟在這次討論中,也沒能獲得有效的刪除共識。--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6日 (一) 02:10 (UTC)
- 管理員除了日常站務工作外, 很大的責任是要承擔維持維基共識及方針,而不是個人目標。 明顯不合格的條目如因有不理解維基運作的人大吵大罵便留下, 會令法例無所依。蔡德鈞建議請通知其他管理員判斷吧 --Nivekin※請留言 2012年8月6日 (一) 02:03 (UTC)
- 若你真的決定不處理這條目, 那請幫忙向那些朋友解釋一下關注度是甚麼. 我明白有時管理員要最終處理存廢, 需要避嫌. 但只靠少數幾個沒有職銜的編輯向他們解釋, 人手有限之餘說服力也不夠, 其他管理員也只是丟下一句刪除便算了. 今次他們有參考方針己是很正面的例子 (雖然理解的方法有問題). 正如上面說, 協助新朋友了解已存在的共識, 也是很重要的, 亦是管理員必耍的工作吧?-Nivekin※請留言 2012年8月6日 (一) 09:08 (UTC)
- 今天終於很認真的把那一串攏長討論看完了,處理的方向我大概已經有個底了,未來一個禮拜應該會處理。--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12日 (日) 10:29 (UTC)
- 沒關係, 有其他管理員認為無共識, 那過一兩個月再提交討論吧-Nivekin※請留言 2012年8月13日 (一) 07:03 (UTC)
- 今天終於很認真的把那一串攏長討論看完了,處理的方向我大概已經有個底了,未來一個禮拜應該會處理。--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12日 (日) 10:29 (UTC)
請求合併
您好~又要麻煩您了!請幫忙合併大津佑樹→大津祐樹的編輯歷史。謝謝!—Iokseng(留言) 2012年8月6日 (一) 02:20 (UTC)
- 完成。--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6日 (一) 02:45 (UTC)
- 因標題相同,我就寫在這裡了:) 應該是因為某管理員誤操作,所以Wikipedia:特色條目複審被直接重定向到了Wikipedia:特色条目评选,因此請幫忙合併編輯歷史~謝謝!—Iokseng(留言) 2012年8月13日 (一) 10:20 (UTC)
- 這個移動請求其實我有看到,但因為我對特色條目的機制不熟悉,所以一直沒有動;我只是需要確認,現在Wikipedia:特色條目複審是被廢除並把機制併入Wikipedia:特色条目评选了嗎?--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13日 (一) 10:25 (UTC)
- 嗯~好像是沒有相關討論…但有一點我覺得好奇的,[16]的編輯歷史有看到移動,但在[17]卻沒有相關歷史,難道是某段歷史被隱藏了?—Iokseng(留言) 2012年8月13日 (一) 12:37 (UTC)
- 從日誌中我也查不到移動後的歷史資料,我直接問書生看看好了。--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13日 (一) 21:52 (UTC)
- 嗯~好像是沒有相關討論…但有一點我覺得好奇的,[16]的編輯歷史有看到移動,但在[17]卻沒有相關歷史,難道是某段歷史被隱藏了?—Iokseng(留言) 2012年8月13日 (一) 12:37 (UTC)
- 這個移動請求其實我有看到,但因為我對特色條目的機制不熟悉,所以一直沒有動;我只是需要確認,現在Wikipedia:特色條目複審是被廢除並把機制併入Wikipedia:特色条目评选了嗎?--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13日 (一) 10:25 (UTC)
- 因標題相同,我就寫在這裡了:) 應該是因為某管理員誤操作,所以Wikipedia:特色條目複審被直接重定向到了Wikipedia:特色条目评选,因此請幫忙合併編輯歷史~謝謝!—Iokseng(留言) 2012年8月13日 (一) 10:20 (UTC)
- 又發現一項剪貼:剃頭→光头。麻煩您了^^—Iokseng(留言) 2012年8月14日 (二) 14:09 (UTC)
想玩音樂 頁面被刪除一事
你好!! 關於頁面的刪除的事, 我問了好多問題, 請你回答!! [18] 而且我這兩天才看到連結到很遠的刪除守則, 只給7天時間, 這是你們從討論開始到現在都沒有跟我提起過的事!!! 你們只有跟我說過關注度是放"30天"的, 然後第二天就說有侵權問題 (這是放"7天"的), 而現在侵權的解決了, 照理我仍然還有30-7=21天, 所以我想辦法在這21天找回關於度的東西, 但是昨天回來你就把頁面刪了, 而你沒有事先跟我說過!! Shayububu(留言) 2012年8月6日 (一) 03:57 (UTC)
- 這個條目因為已經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02/10#想玩音樂曾經被討論過並獲得刪除之共識,而此次提送存廢討論的同時,除了關注度的理由外,也有再次提到前次存廢討論的狀況,此次討論中亦有用戶認為廣告意味太重。雖然您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07/29#想玩音樂主張內容與之前被刪除的版本明顯不同,但我在查詢過去刪除紀錄時,其實大部分內容還是相同的。綜合上述狀況,我認為目前關注度並不是這個條目存廢與否的重點,宣傳性質過重,以及上次存廢討論之理由依然適用於重建後的狀況,因此我決定予以刪除。如果仍然認為此條目不應該被刪除,可以至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提出,會由其他管理員進行覆核的決定。--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6日 (一) 05:40 (UTC)
- 那你可以給我頁面最後的內容給我複製再拿回去修改嗎!? 另外2月10日那次我沒理是因為他們的官方網站斷連了, 不能証明我所寫的, 所以我任由它被刪除, 但是這次你不動聲色給我刪除, 那我根本不可以修改到什麼!! Shayububu(留言) 2012年8月6日 (一) 06:31 (UTC)
我想完善维基百科其中一個人物介紹
本条目中立性有争议。內容、語調可能帶有明顯的個人觀點或地方色彩。(2011年12月26日) 加上此模板的編輯者需在討論頁說明此文中立性有爭議的原因,以便讓各編輯者討論和改善。 在編輯之前請務必察看讨论页。 如何修改?可以教下我嗎,我看了限久說明,也不懂。 http://zh.wikipedia.org/wiki/%E9%A0%85%E6%98%8E%E7%94%9F Kenchan1993(留言) 2012年8月7日 (二) 09:34 (UTC)
回︰再麻煩你了
可用客氣。講起上來,應該是我講才對。前陣子,一直無法處理存廢覆核。幸得你願意兼顧,同時打理存廢討論及存廢覆核,才不會積壓。辛苦你了。--J.Wong 2012年8月12日 (日) 07:38 (UTC)
re:关于初航条目的快速删除
感谢提醒!以后会慢慢的熟悉这些日常事务。-iamchenzetian♥Talk:iamchenzetian 2012年8月13日 (一) 12:50 (UTC)
我觉得留着编辑历史好了,没必要合并--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8月14日 (二) 00:22 (UTC)
- OK!就先這樣吧~感謝您的關注 :) —Iokseng(留言) 2012年8月14日 (二) 12:52 (UTC)
那個劇情簡介是侵權的,麻煩刪了它。某生(留言) 2012年8月16日 (四) 15:05 (UTC)
- 完成!--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16日 (四) 15:12 (UTC)
你好, 關於輞川鄉
輞川鄉已撒縣改鎮(輞川鎮 (藍田縣)),留著輞川鄉除了是先建立的,還有甚麼原因麼?維基方針有沒有此類問題細致的敘述?我自己是覺得怪怪的…不是質疑你的操作,我是想求保留的合理性,是不是可以拋挖出更多的理由,為日後維基可能遇到的管理問題所用。謝謝。Ivantalk(留言) 2012年8月18日 (六) 04:19 (UTC)
- 基於維基百科尊重過去他人編輯歷史的原因,我們不能因為有人建立了新的頁面而直接要求刪除舊有的頁面。也因此快速刪除的準則A5特別要求必須是「後建立」的條目才適用快速刪除。以這個條目的情況應該是到Wikipedia:合并请求或Wikipedia:移動請求提出請求,將兩者的編輯歷史合併會較為適合。--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18日 (六) 05:06 (UTC)
- 但是輞川鄉作為條目名的意義已經不存在,如果不進行合併或移動,那只能因制度而制度而留下這無用的重定向嗎……Ivantalk(留言) 2012年8月18日 (六) 05:54 (UTC)
- 如果「輞川鄉」是歷史上曾經使用過的名稱,作為重定向仍然是有意義的。--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18日 (六) 06:07 (UTC)
- 我也是想到這唯一的一點,謝謝開導。Ivantalk(留言) 2012年8月18日 (六) 07:27 (UTC)
- 如果「輞川鄉」是歷史上曾經使用過的名稱,作為重定向仍然是有意義的。--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18日 (六) 06:07 (UTC)
- 但是輞川鄉作為條目名的意義已經不存在,如果不進行合併或移動,那只能因制度而制度而留下這無用的重定向嗎……Ivantalk(留言) 2012年8月18日 (六) 05:54 (UTC)
致上星章,以表讚揚
管理員星章 | ||
特此表揚閣下於管理範疇上的不倦努力及不偏不倚的表現,閣下的維基及專業精神是值得關注及欣賞。CVS(留言) 2012年8月18日 (六) 05:31 (UTC) |
已交维基百科:存廢覆核請求,歡迎表示意見--Nivekin※請留言 2012年8月21日 (二) 02:38 (UTC)
明德學院已受保護,IP用戶卻建立起明德學院 (香港)來。麻煩予以刪除,並考慮禁封IP。--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8月22日 (三) 06:55 (UTC)
- 已提送存廢討論。--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22日 (三) 08:06 (UTC)
霹靂布袋戲人物列表
把人物都併在一個列表的意義是?—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22.116.218.181(對話)於2012年8月23日 (四) 07:43加入。
- 因為那些人物的條目經過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後認為不適合單獨建立條目,但直接刪除又很可惜,因此併入霹靂布袋戲人物列表。--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22日 (三) 23:51 (UTC)
维基站务奖
提名阁下为维基站务专家,望阁下在此表示意见:)--铁铁的火大了(留言) 2012年8月23日 (四) 03:46 (UTC)
原本的保護應該是為了防止重複建立;現在若是依據共識恢復該分類,自然也不需要再保護了。—Iokseng(留言) 2012年8月24日 (五) 17:44 (UTC)
- 已解除保護。--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24日 (五) 23:20 (UTC)
Re:关于陈依婷、赵小彪条目的快速删除
好像原来是没有A4这一项的(至少我从未见过),而且上面的标准写的很模糊,同时个人感觉与关注度、G11等有重叠,希望有谁能把标准写的具体、通俗一些?--Jack No1(留言) 什么样的节奏是最呀最摇摆?什么样的歌声才是最开怀? 2012年8月25日 (六) 00:44 (UTC)
- 這項標準現在確實有這個困擾,目前的敘述對於沒有參與過當初討論的人真的很不容易正確理解設計的目的。簡單的說,最初A4是針對一些學生的自傳所設計的(例如:王某某,生於2001年,目前就讀於OO小學,興趣為數學,在校內參加XX社團);因此只要在條目中有列出當事人曾獲得校外(或就職之公司以外)之獎項、榮譽,或是職務屬於公司內高階(例如創辦人、CEO這類),就不屬於A4的範圍。--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25日 (六) 00:47 (UTC)
那么能不能改一下叙述以便于谁都能看懂呢?--Jack No1(留言) 什么样的节奏是最呀最摇摆?什么样的歌声才是最开怀? 2012年8月25日 (六) 00:49 (UTC)
- 這問題其實在這項標準制定後,一直有在客棧上檢討,不過目前進度較慢,還沒找出更合適的敘述。--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25日 (六) 00:55 (UTC)
好吧,我也来想想。比如说“明显缺乏关注度的个人和组织的自传”?--Jack No1(留言) 什么样的节奏是最呀最摇摆?什么样的歌声才是最开怀? 2012年8月25日 (六) 00:58 (UTC)
- 這樣的敘述其實先前好像也有討論過,但是因為大家對「明顯」的解讀還是會有差異,所以當時沒有採用這樣的敘述。--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25日 (六) 01:37 (UTC)
这个东西和关注度模板有什么区别吗?--Jack No1(留言) 什么样的节奏是最呀最摇摆?什么样的歌声才是最开怀? 2012年8月25日 (六) 02:01 (UTC)
- 差別只是在於關注度模板需要一個月又一個禮拜後才會被刪除,這個是立刻被刪除,最初就是有人認為有些條目不應該要花上這麼久才被刪除;其實我和另外一位用戶也是蠻想廢除這項標準的,因為這項標準太容已被擴大解釋了。--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25日 (六) 02:04 (UTC)
或者叫做“缺乏WP:可靠来源和WP:关注度,且具有明显自传性质的人物或团体的介绍。”?--Jack No1(留言) 什么样的节奏是最呀最摇摆?什么样的歌声才是最开怀? 2012年8月25日 (六) 02:02 (UTC)
再不行把A4和关注度模板同时废除,直接提交存废讨论,7天应该还是可以令人接受的。--Jack No1(留言) 什么样的节奏是最呀最摇摆?什么样的歌声才是最开怀? 2012年8月25日 (六) 02:08 (UTC)
我發現很多人在PM10-AM03作侵犯,我用匿名在上面刪除了,但是還是有人在上面做侵犯,請你幫我在PM10-AM03用為半保護,並把侵犯的編輯記錄刪除。謝謝!--2012年08月29日 星期三 11:04 (UTC) 喜小羊羊留言貢獻
- 感謝您的通報及處理,以完成保護!--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29日 (三) 11:36 (UTC)
- 太刻薄觸犯了3RR,麻煩回退至編輯戰之前的版面,並對條目加以保護。--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8月30日 (四) 06:37 (UTC)
- RiceRice大量刪去有來源的內容這是一種破壞行為,--太刻薄(留言) 2012年8月30日 (四) 06:42 (UTC)
- 特別是董建華的邪教論關乎香港言論自由,不該被大量弱化,刪去反對董建華的話,我不是法輪功信徒但我關注香港人的宗教自由--太刻薄(留言) 2012年8月30日 (四) 06:47 (UTC)
- 有來源的資訊不一定適合寫進維基,原編輯過於著重法輪功的觀點,不能反映法輪功在香港的現況,相信建立目的純為宣傳該教;本人刪除的正是瑣碎的資訊,刪後條目整體容易閱讀了很多,而且比較貼近事實。--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8月30日 (四) 06:48 (UTC)
- 姑勿論怎樣,閣下顯然回退了第四次,犯了規是沒錯的啦。--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8月30日 (四) 06:56 (UTC)
- 大量刪去有來源的內容本來就是一種破壞行為,法輪功條目當然有法輪功觀點,條目反映了法輪功的困難是理所當然的,所謂貼近事實只是河蟹觀點--太刻薄(留言) 2012年8月30日 (四) 07:04 (UTC)
- 建議閣下不妨先細閱維基百科:中立的觀點及維基百科:破壞。--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8月30日 (四) 07:10 (UTC)
- 我......可以當作沒看到以上文字嗎? XD --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31日 (五) 01:57 (UTC)
- 可以 XD--CHEM.is.TRY 2012年9月3日 (一) 09:25 (UTC)
東門四少故事大綱是我用匿名打的,請問這樣可以嗎?有侵犯嗎?如果有侵犯,就幫我刪掉,謝謝--喜小羊羊留言貢獻2012年09月2日 星期日 01:07 (UTC)
- 我簡單搜尋後看起來是OK!不過既然是你寫的,只要你確定自己不是直接複製文字過來的,那應該就不會有問題。--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2日 (日) 06:32 (UTC)
用户名
- 2012年9月5日 (三) 09:46 关节康复芯片(讨论 | 贡献)创建用户账户,其用户页已经标记速删。
- 2012年9月5日 (三) 08:36 金盛通达科技(讨论 | 贡献)创建用户账户
- 2012年9月5日 (三) 08:18 康佳冰箱洗衣机(讨论 | 贡献)创建用户账户
- 2012年9月4日 (二) 22:39 我是大明星(讨论 | 贡献)创建用户账户,参考其用户页面。
另,记得有一二地方专门提报此类用户名的,烦请告知。祝好。--LoganXue(留言) 2012年9月5日 (三) 02:02 (UTC)
- 已大致處理完畢,這類用戶可以在Wikipedia:需要管理員注意的用戶名--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5日 (三) 02:18 (UTC)
請刪除條目中侵權歌詞的歷史記錄。某生(留言) 2012年9月9日 (日) 04:43 (UTC)
- 完成。--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9日 (日) 04:45 (UTC)
給您的星章!
管理員星章 | |
謝謝,每次刪除歷史都要麻煩你,我想問是否有一頁面可提報有關的請求。 某生(留言) 2012年9月9日 (日) 04:56 (UTC) |
這算不算破壞
討論還沒達到共識,就以一已的見解把條目四年以來大量編輯的貢獻的內容(包括wiki link)全數刪除(當中有些編輯者也是管理員),這算不算破壞?
竊以為這是破壞,雖然不知道有多少人同意。不過如果說這是「頗不恰當的做法」,相信會得到多些公眾同意吧?--123.202.69.27 2012年9月10日 (一) 03:26 (UTC)
- 其實我倒不覺得算是破壞,除非在被多人回退後仍不斷堅持這樣修改。--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10日 (一) 04:23 (UTC)
- 討論你還沒關掉,我仍有在那裡試圖用對話解決。不過他們不再對話,剛才還兩度回退到一個連基本標點都錯了的版本,做法已經流於意氣和很非理性:
魚腩部隊簡稱魚腩,是運動術語,通常指該球隊)的實力太低,不足以影響比賽的整體戰績,同時亦是一些稍強的隊伍取分的好機會。
- 事情到此,如果說這是「頗不恰當的做法」,我覺得已經很保守的了--123.202.69.27 2012年9月10日 (一) 06:18 (UTC)
- 我會採用這個保守的說法。不過我倒是支持刪掉那些例子。 XD --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11日 (二) 05:08 (UTC)
- 事情到此,如果說這是「頗不恰當的做法」,我覺得已經很保守的了--123.202.69.27 2012年9月10日 (一) 06:18 (UTC)
- 謝謝你也採用「這個保守的說法」 ^^"
- 如果撇開這個議題,先把Underdog條目譯成中文(無論中文標題用不用「魚腩」都好),到最後,還是要面對en:Underdog (competition)#Sports這部分能不能全都譯過來且保留在中文維基這問題。如果en:Underdog (competition)#Sports這部分可以,目前「魚腩」的例則沒道理例外;反之,如果en:Underdog (competition)#Sports這部分不宜譯成中文且保留在中文維基的話……那將有很多譯自英文版的中文條目比「魚腩」更值得大家忙。
- 還有,如果en:Underdog (competition)譯成中文,無論標題用哪個都好,其他地方習慣用語也應該成為en:Underdog (competition)中文版的重定向頁,臺灣用語可以是泅水大象建議的「弱隊」甚至「鳥隊」,而粵地用語嘛,最適宜的,仍然找不到「魚腩部隊」以外更首選的選擇。
- 飯飯我知道你也在看,如果氣消了就一起討論吧。抱歉讓你不開心了,不過如果把一個觀念的單數說法和眾數說法當成兩個不同的觀念,要指出這問題,我也實在想不出用哪種說法才能讓被指出理解錯誤者感到快樂,你就當是我駕馭語言文字的能力低下吧--123.202.69.27 2012年9月11日 (二) 11:30 (UTC)
「不過我倒是支持刪掉那些例子」,如果這樣呢?--123.202.69.27 2012年9月11日 (二) 13:29 (UTC)
Re: 请协助移除Twinkle速删的A4
已经删掉了。--Jimmy Xu 查 · 论 · 编 2012年9月10日 (一) 05:56 (UTC)
關於“Talk:琉球群岛”請表示來源
您好!!
關於“Talk:琉球群岛”請表示下列的來源。
(Masanori Asami(留言) 2012年9月11日 (二) 13:01 (UTC))
- 對我而言,是1988年台灣的國立編譯館國民中學地理課本。網路找了一下,1962年的初級中學地理課本的圖也是這樣畫。--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11日 (二) 16:41 (UTC)
- 不贊成他這種作法改框框內的東西,有意見就在框框外面寫就好。-- ♬ bonne journée ☺ 2012年9月11日 (二) 13:12 (UTC)
- 是啊,這樣讓別人很難注意到有人新的留言在那。--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11日 (二) 16:25 (UTC)
我看了一下,我苦笑了。如果「把他在您這邊留言的文字」完整複製過去框框外(後面)就可以了,並且把框框內被塗鴉的內容恢復原有的樣子(因為新意見也寫在外面了)。另外他提出的問題到底是誰要舉證,我很懷疑,因為我們中文從來不講南西(而且是日本的西南)這也要舉證嗎(除非他找到我們從來沒看過的書)?-- ♬ bonne journée ☺ 2012年9月12日 (三) 15:21 (UTC)- 已修复(採上述作法)如果不妥之處仍請指導。-- ♬ bonne journée ☺ 2012年9月13日 (四) 14:19 (UTC)
- 這樣也是可以啦,就暫先這樣吧。--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13日 (四) 18:20 (UTC)
一個疑問
您好!發現分類Category:朝鮮半島歷史被您保護了,然而猜想您原始的用意應該是保護被刪除的簡體分類。若是如此,其實那個簡體分類被重複建立的機率應該不高;最好的方法還是讓大家知道不應建立繁簡重複的分類,即使是分類重定向也不應建立。—Iokseng(留言) 2012年9月14日 (五) 00:50 (UTC)
- 啊!是我操作錯誤,我本來想白紙保護的是簡體字的Category:朝鲜半岛历史,可是系統繁簡轉換的結果讓我保護成存在的繁體字Category:朝鮮半島歷史,我暫先解除保護了。--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14日 (五) 01:07 (UTC)
- 了解~謝謝您 :) —Iokseng(留言) 2012年9月14日 (五) 01:11 (UTC)
授予維基資深主編榮譽
恭喜!您現在已經符合維基資深主編的最低要求;通过申請榮譽審核後現在授予 閣下:
感谢您对中文维基百科的贡献。根据您的贡献,现授予您維基資深主編荣誉。欢迎您继续帮助改进维基百科。 |
特此授予。日後如果要申請更高級的榮譽請再到维基百科:维基荣誉与奖励/申请与变更申請。
授予人:—铁铁的火大了(留言) 2012年9月14日 (五) 10:15 (UTC)
过敏
管理员您好,请注意“过敏性反应”的内容全文均翻译自英文的Anaphylaxis,中文意思即为“全身过敏性反应”。--CHEM.is.TRY 2012年9月15日 (六) 02:23 (UTC)
- 謝謝修正!--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15日 (六) 03:57 (UTC)
合併
「已併入蚰蜒」←沒有喔。
我不是不可以動手去做。事實上,這幾天也挑了幾個很久沒人爭論的來合併,不過還是屢遭回退。蚰蜒科那麼接近討論期,我就更加不敢去碰它了 ^^"
有興趣的話,不妨也關注一下Talk:木结构#合併討論 、Talk:食物銀行#合併討論、Talk:中国画#合併討論和Talk:阿爸#「阿爸」的歧義的討論 ^_^--123.202.69.27 2012年9月17日 (一) 12:50 (UTC)
- 唉~這問題,大概是無解了;現在唯一可以給的建議就是:善用編輯摘要了吧。--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17日 (一) 18:36 (UTC)
- 兎に角,thx! ^^"--123.202.69.27 2012年9月18日 (二) 12:21 (UTC)
現在唯一可以給的建議就是:善用編輯摘要了吧
這次有善用編輯摘要了吧?討論頁也見有共識了,還不是一樣遭回退,甚麼是貢獻?甚麼是破壞?--123.202.69.27 2012年9月19日 (三) 08:02 (UTC)
求助。O3速刪過去我已經用過很多很多次,期間O3速刪標準沒甚麼大改變,只是近年使用O3時,阻力越來越大。我也已盡力試圖透過解釋速刪標準來解決,無奈白紙黑字的明文規定變得無效、被無視,盲目回退,無奈只得再一次打擾你,不好意思--123.202.69.27 2012年9月19日 (三) 04:54 (UTC)
- 這純粹是大家對文字解讀不同的結果;簡單的說,一般的IP用戶幾乎都不會在意討論頁是否存在,所以這個O3通常都是在討論結束「很久」之後由第三者掛上去的,甚至是出動機器人去批次清理的。目前看到的大概也只有你會主動,並這麼「快」的去掛上O3。--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19日 (三) 06:14 (UTC)
- 那麼可以麻煩你來當這個「第三者」嗎? ^^"
- 如果不可,那麼可以順道關注一下上面提到那三項人身攻擊嗎?--123.202.69.27 2012年9月19日 (三) 06:33 (UTC)
- 這個就.....不要急吧......--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19日 (三) 16:24 (UTC)
- 如果不可馬上使用O3,難道這眾多先例全都是錯誤使用嗎?
發現三胞胎,簡繁混用兼同種異名 @_@
已查明黃鰭鯛(Sparus latus)是異名,黃鰭棘鯛(Acanthopagrus latus)才是有效學名(見「台灣魚類同種異名資料庫」)。 已整合條目內容,可否在再次被回退前,幫忙合併編輯歷史,重定向到黃鰭棘鯛?--123.202.69.27 2012年9月19日 (三) 09:25 (UTC)
- 合併完成。至於名稱移動,就交給移動請求吧。--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19日 (三) 16:24 (UTC)
響應了你這項呼籲,算是合併了,你看看有沒有問題吧--123.202.69.27 2012年9月24日 (一) 09:39 (UTC)
关注度/提报”(新段落)的寫法應該去哪裡參考呢?
您好,,我編輯了中華人權促進會一條目,現在正面臨被刪除的命運,所以我想增加其關注度,這其實是拿著台灣的國旗到世界人權舞台上為國爭光的相關條目,不希望讓這個我認為很重要的條目被刪掉。不過,我卻找不到書寫方法,請問我該去哪裡找出參考資料呢??感謝您~ --scntwn8008※請留言 2012年9月18日 (二) 03:30 (UTC)
- 首先必須告訴你,由於維基百科是中立的,因此不希望被特定團體用來進行宣傳,也包括為國家宣傳。
- 至於要讓大家認同這團體具有關注度的最簡單方法,是找出媒體、雜誌對這個團體進行報導的紀錄。
- 目前這條目內提供的連結中,「人權之光」─我國青少年代表莊凱仲-出席第八屆日內瓦國際人權高峰會報導的重點是「第八屆日內瓦國際人權高峰會」,僅提到中華國際人權促進會了代表參與,因此這篇報導不適合作為關注度的佐證。
- 中华国际人权促进会 从教育落实人权這篇的主題就是這個團體沒錯了,不過這個的問題在於這報導的媒體是「大纪元」,這個媒體的公信力常被質疑,因此可能也會有人覺得光憑大紀元的報導是不夠的。
- 而這條目目前另外一個大問題在於宣傳意圖太明顯,特別是「該會之青少年人權教育」、「該促進會的方案與活動」、「該促進會使用之教材」這幾段的內容都是不適合放在維基百科的。而其他段落中類似「這五年來之心路歷程,可說是台灣的「人權之光」」、「所篩選出來的佼佼者」這樣的用詞也是因為具有宣傳性質是不大洽當的。
- 最後,再提醒您,維基百科是強烈建議與該團體相關的人不要自行來建立該團體自身的條目,因為立場的原故,雖然可能當事人不覺得有宣傳性質,但是一樣的內容從其他大多數人的角度來看,可能還是覺得具有宣傳意圖,因此這樣的內容很容易被提送存廢討論。
- --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17日 (一) 22:22 (UTC)
- 感謝您的行俠仗義,學習了。--scntwn8008※請留言 2012年9月18日 (二) 03:15 (UTC)
美國統治琉球時期條目
您好,您編輯的此一段敘述:「1947年4月,聯合國通過『關於前日本委任統治島嶼的協定』,正式將北緯29度以南的琉球群島交給美國託管。」,僅在新華網及少數中國(大陸)網站提及。依所述時間判斷,可能是將1947年4月2日通過的聯合國安理會21號決議案所述之太平洋群島託管地誤植為琉球群島。是否請協助查證並予更正,謝謝。 - Stalin(留言) 2012年9月18日 (二) 08:07 (UTC)
- 那段內容應該是五年前直接從日文維基百科翻譯過來的,不過後來日文維基百科也拿掉這段了。--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18日 (二) 15:52 (UTC)
- 所以我直接刪除嗎?就目前看到的資料,這應該是錯誤資訊。 - Stalin(留言) 2012年9月18日 (二) 16:54 (UTC)
- 恩,那就拿掉吧。--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18日 (二) 17:58 (UTC)
- 所以我直接刪除嗎?就目前看到的資料,這應該是錯誤資訊。 - Stalin(留言) 2012年9月18日 (二) 16:54 (UTC)
請求協助
謝謝你替我恢復「File:S.W.C.S Chan Pak Shan School Logo.jpg」的檔案!可否請你幫多一個忙,把這檔案重新命名至「File:S.W.C.S Chan Pak Sha School Logo.jpg」(刪掉Sha後的n),並不保留原名?因之前命名錯誤了,謝謝!-Wongpong(留言) 2012年9月18日 (二) 18:27 (UTC)
- OK! 已完成!--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18日 (二) 18:29 (UTC)
- 謝謝您!你的效率實在太高了!-Wongpong(留言) 2012年9月18日 (二) 18:31 (UTC)
港島南教學中心
- IP用戶又再死心不惜,將港島南教學中心條目改成他堅持的明德學院般的模樣。麻煩幫忙撤回到2012年8月23日 (四) 12:44Nivekin最後作修改的版本,並予以保護。--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9月20日 (四) 05:08 (UTC)
- 已暫先回退,這幾天我會繼續追蹤這條目的後續。--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20日 (四) 05:14 (UTC)
(-)反对:我是這個條目的實際創建人,為甚麼RiceRice要不斷打壓IP用戶的編輯權利?就連回退到甚麼版本,都是RiceRice一個人說了算,實在是霸道野蠻!219.79.218.15(留言) 2012年9月20日 (四) 17:49 (UTC)
- 簡單的說:「明德學院」相關的內容就應該寫在明德學院條目中,如果因為半保護無法編輯,則應至條目討論頁內提出意見或是提出編輯被保護頁面請求。--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20日 (四) 18:46 (UTC)
有關“中國海事專科學校”的維基網頁:
- 之前,我們成立的“中國海事專科學校”的維基網頁。上個星期被一位編輯把它列入刪除的討論中。我們部分校友看到後,就進入討論提出應該保留的意見。但因為不熟悉維基百科的規章,他們提出的意見都被定位為真人傀儡,因此造成部分資深編輯員和管理員的反感,就決定將“中國海事專科學校”的網頁轉接指向“台北海洋技術學院”的維基網頁。轉換後,在“台北海洋技術學院”的網頁中,就有人故意將所有有關“海專”對外的連接給刪除,並刪除部分有關有關“海專”的歷史。因此更造成部分校友的不滿,在“台北海洋技術學院”的網頁上添加有點情緒上的文章。這樣兩邊對立,實在不是維基百科應該有的狀況。“中國海事專科學校”于2007年,因為當時政策的關係,從五年制專科,改制為四年制的大專院校。從此部分科系都被更換,或合併,加入許多和海事無關的科系。因此“中國海事專科學校”畢業的校友們,認為應該保留“中國海事專科學校"的歷史,所以在維基百科開了網頁。我查看了部分維基百科的資料發現,很多過去的大學改制,更名後,都各自擁有他們的維基百科,彼此網頁之間已有鏈接,可以按下,去看他們前身或後世的資料。這是正確的做法。因此我希望維基百科能保留“中國海事專科學校”的維基網頁。這樣才能避免一些衝突在維基百科上發生。也能保留維基的宗旨,就是百科,客觀,資料,歷史。感謝您!播空了解,如果需要更多說明,我願意補充。謝謝!
- 下篇是我留給其它資深編輯員的內容,供您參考;
- 您好!我是中國海專畢業校友,當初看到“中國海事專科學校”被提出“已被列入页面存废讨论列表中,正在討論條目的存廢。”時非常詫異。由於我們對於維基百科不熟悉,所以可能反映激烈了一點。先請見諒。我在此提出一個疑點:燕京大學是北京大學的前身,南洋大學 (上海)是交通大學的前身,北洋大學是天津大學的前身。以上的學校不論現在還存在與否,都有自己的維基百科專頁。中國海事專科學校是台北海洋技術學院的前身,卻無法單獨有自己的維基百科網頁。之前將中國海事專科學校轉移到台北海洋技術學院之後,就有人將所有和海專有關的信息和鏈接都刪除了!這樣有違背一般大眾知識的權利。有被台北海洋技術學院建立模糊一言堂的機會。希望各位資深編輯能重新考慮,中國海事專科學校是否能有她自己專屬的維基網頁?因為歷史既然已經存在,就應該讓後人了解中國海事專科學校的歷史背景。這不是維基百科的宗旨嗎?感謝您!--Bccmc(留言) 2012年9月20日 (四) 05:13 (UTC)
- 維基百科由於必須客觀、中立,因此條目名稱是不應該根據校友們的感情來決定,而必須是依據社群(所有願意參與討論的用戶)的共識來決定。
- 先前存廢討論中,我並不是因為對那些真人魁儡反感而決定刪除的,純粹是根據討論內容做出的決定;另一方面,為了參與投票而前來建立大量帳號確實是違反危機百科的規定。
- 簡單的說:維基百科的慣例是同一個機關「改制」的話,直接將原有條目變更為新名稱,內容增加改制相關的歷史,同時將舊有名稱重定向到新名稱即可。
- 如果不是單純的改制,而是眾多學校合併為一所新的學校,或是一所學校被併入其他學校,那這些被合併的學校條目就會被保留下來。
- 如果您希望讓更多人了解關於中國海事專科學校,那就應該在加強現在台北海洋技術學院的歷史相關內容,這樣大家一樣可以了解過去的這段歷史。他人移除了相關內容,您仍然可以與其溝通討論,設法與對方取得共識後就可以加回去。
- --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20日 (四) 06:19 (UTC)
- 謝謝您的回答,我會嘗試與刪除在“台北海洋技術學院”網頁上有關“中國海事專科學校”校史的編輯員聯繫。也希望能取得對方的諒解和認同。我只是希望能全面的深入的保留下“中國海事專科學校”的歷史,而不是被部分有心人士磨滅。而造成“海專”在歷史中消失。維基百科不就是應該如此保留真正的歷史軌跡嗎?完全贊同維基百科要保持客觀、中立。因此我在這裡,誠心的向給為先進請教,而非隨便去更改,造成大家的誤解。
- 再度為校友們的魯莽向各位道歉。實在是因為處於不熟悉維基百科的規定,以為討論就是廣泛邀請所有人來該處提供各人意見。絕非故意的!煩請原諒!感謝!
- 另外如果有問題不知是否能在此請教您?
- --Bccmc(留言) 2012年9月20日 (四) 06:50 (UTC)
- 當然可以。--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20日 (四) 06:51 (UTC)
送给您一枚星章!
管理員星章 | |
讚!--Scott88514(留言) 2012年9月23日 (日) 08:01 (UTC) |
113遊戲網的快速删除通知
您好,您创建的页面被提出快速删除,该条目很快会由管理员进行复核并决定是否保留。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和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请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删除模板,快速删除旨在加快處理顯然不合適的頁面。如果您想取回已刪除页面的条目内容,您可联络管理员,让他们将内容通过邮件发送给您,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 · 存廢覆核請求 · IRC聊天頻道--Iokseng(留言) 2012年9月24日 (一) 08:36 (UTC)
这个合并直接全文复制覆盖就好,明显内容更多更好。PS:至少要把信息框复制过去吧。PS2:记得带上reflist--YFdyh000 2012年9月25日 (二) 01:50 (UTC)
- 謝謝你的提醒。--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28日 (五) 22:18 (UTC)
速刪問題
分析:目前國內建築工程石材市場現狀及與物業公司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應注意什麼這兩個條目根平不符合速刪條件,最多只是原創/個人研究WP:NOT,但其他管理員見到模版就直接刪除,連討論頁的留言亦不屑一顧。雖然這兩個條目結果很大可能都被人刪除,但程序上管理員是否越過權限呢?—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Mkckim(對話|貢獻)於2012年9月28日 (五) 16:48加入。
- 個人也會覺得這兩個條目交由存廢討論會比較適合,如果真的要仔細探討的話,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应注意什么被刪除的理由是G1,這個理由是勉強算可以接受的,分析:目前国内建筑工程石材市场现状以G11就比較不適合了。其實這種狀況,我會建議可以直接與刪除的管理員討論看看,如果仍有疑問,也可以在客棧上提出討論。其實快速刪除的標準每隔一段時間就會出現經常被過度解釋或使用的狀況,往往就是需要在有人出來提醒之後.......才能將標準導回。--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28日 (五) 22:30 (UTC)
不要急
關於不要急這點,最近一次,我已等祁勳的留言過了五天後才再掛O3的了,還是被回退。也嘗試過耐著性了,透過討論解決,不過卻得到這樣的回應,頗有點「你拿我沒辦法,識時務吧」那種味道,這已經不是理性的討論,而是流於意氣了。能否請您再幫一次忙,「有空會去填一填」?
此外,能否幫忙看看這些發言能不能以「人身攻擊」處理?(這用戶已經頗有前科的了)
- 看過那串O3討論後,我大概有個想法出來了,未來如果有機會讓我看到那些頁面被掛上快速刪除,我會刪除,不過問題可能會在於我最近上線時間不多,看到的機會其實也不大。但我也建議,還是不要太急著去掛O3,如果被人回退也不要不斷的掛回去,看開一點......
- 至於那種有人堅持不該合併的條目,在欠缺多數意見的支持下,我會直接把合併模板拿掉,在合併請求中註明,不要合併了。
- 而「人身攻擊」的問題,目前我大概是比較不會去處理......因為後續處理需要花很多時間,我現在時間不夠 XD
- --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3日 (三) 22:49 (UTC)
- 「還是不要太急著去掛O3」←我這次都已經等五天後才再掛的了……
- 「後續處理需要花很多時間」←那倒是,這也正是我不登入的原因 ^^"
- 那麼短期內,如再有像上次大量義大利城鎮「名提刪實合併」在頁面存廢討論湧現的情況,得辛苦您了 ^^"--123.202.69.27 2012年10月4日 (四) 02:09 (UTC)
這次已經不是我來掛了,用的也不是O3而是G10,掛的是原作者,他提出刪除,且貢獻者只有他一人,還是跟我說「不符,近期仍有討論。另請詳見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存档/2012年10月#话说碰到以CSD O3删除自己讨论页的IP用户怎么处理?」,為回退而回退,盲目到這地步,真的好嗎?--123.202.69.27 2012年10月8日 (一) 13:54 (UTC)
你好Alberth2, 請問你為何刪掉Avercast的頁面呢? 可以列出有什麼問題讓我改善嗎? (小弟初用維基) User: Yaokein—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Yaokein(對話|貢獻)於2012年10月4日 (四) 03:15加入。
- 先前被刪除的原因是內容略有些類似宣傳的語句,建議您再翻譯的同時,避免讓文句中出現「經過多年精心策劃和開發革命性軟體」這類有些像是宣傳的語句。--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3日 (三) 22:49 (UTC)
合併編輯歷史
麻煩幫忙合併謬論的編輯歷史,重定向到謬誤,謝謝--123.202.69.27 2012年10月4日 (四) 10:30 (UTC)
- 我想你的意思應該是將謬論移動到謬誤,已經完成。--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4日 (四) 12:44 (UTC)
- 你對,thx! :P
- 這些技術上的問題,我其實從來沒去充分了解過 :P--123.202.69.27 2012年10月4日 (四) 13:42
关于实际控制的具体定义
请见如下报道《海监66、46船继续在我钓鱼岛领海内巡航》: 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12-09/25/c_123760714.htm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务船已经开进黄尾屿、赤尾屿的12海里范围内执行公务,这个算不算实际控制?那么阁下所谓的实际控制是指什么?是驻军还是打渔还是在领海执行公务? --Aqi00(留言) 2012年10月6日 (六) 14:59 (UTC)
- 至少也要到島上執行公務吧。--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6日 (六) 15:01 (UTC)
- 岛上的是领土,12海里范围内是领海。在国际法上,领土和领海都是主权的一部分,是密不可分的。况且世界各国也有许多无人岛,那么这些国家没有到无人岛上执行公务,莫非表明这些国家对无人岛就没有实际控制吗? --Aqi00(留言) 2012年10月6日 (六) 15:07 (UTC)
- 一般屬於實際控制的島嶼,雖然島上不一定有公務人員長駐,但至少該國的公務人員在需要登島時都能上去,過去的釣魚台就是島上雖然沒有住人,但只有日本能夠隨時派人上去,臺灣和中國的公務人員根本都沒辦法上去••••••--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6日 (六) 15:22 (UTC)
- 你我的分歧点在于:1、领海是否具有与领土同等的主权地位;2、臺灣和中國的公務人員是否曾经登上釣魚台。关于第一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务船已经开进釣魚台列島的领海,并且中华民国的海巡舰艇也已于9月25日驶入釣魚台的12海里内的领海。关于第二点,1955年国军从大陈島撤退时,曾经短暂驻军于釣魚台;并且现阶段中國的公務人員没有登岛并不说明就是没有能力登岛,公务船开进领海就是最好的解释。综合以上二点,我认为至少釣魚台的实际控制是存在争议的,不管是领土的实际控制存在争议还是领海的实际控制存在争议。既然存在争议,那么就不适合把争议的部分作为条目的地理描述中列出来。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Aqi00(留言) 2012年10月6日 (六) 15:43 (UTC)
- 問題是現在離1955年時在是太久了......--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6日 (六) 23:15 (UTC)
- 太久是多久?有没有一个明确的时间长度定义?是一年还是十年还是一百年?不过不管结果如何,我觉得争议都是存在的,不知您是否承认这个争议的存在呢? --Aqi00(留言) 2012年10月7日 (日) 03:01 (UTC)
- 但50年絕對是太遙遠了,此外中國政府更是從來都沒有上去過,維基百科上講求的「中立」觀點不是光由一個人自己所認定的,必需是結合多人的意見後相互修正來產生,看看目前為止大家對您修改內容的看法,幾乎都是不能認同您的修改,請務必尊重多數人的意見。--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7日 (日) 22:46 (UTC)
- 太久是多久?有没有一个明确的时间长度定义?是一年还是十年还是一百年?不过不管结果如何,我觉得争议都是存在的,不知您是否承认这个争议的存在呢? --Aqi00(留言) 2012年10月7日 (日) 03:01 (UTC)
- 問題是現在離1955年時在是太久了......--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6日 (六) 23:15 (UTC)
- 你我的分歧点在于:1、领海是否具有与领土同等的主权地位;2、臺灣和中國的公務人員是否曾经登上釣魚台。关于第一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务船已经开进釣魚台列島的领海,并且中华民国的海巡舰艇也已于9月25日驶入釣魚台的12海里内的领海。关于第二点,1955年国军从大陈島撤退时,曾经短暂驻军于釣魚台;并且现阶段中國的公務人員没有登岛并不说明就是没有能力登岛,公务船开进领海就是最好的解释。综合以上二点,我认为至少釣魚台的实际控制是存在争议的,不管是领土的实际控制存在争议还是领海的实际控制存在争议。既然存在争议,那么就不适合把争议的部分作为条目的地理描述中列出来。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Aqi00(留言) 2012年10月6日 (六) 15:43 (UTC)
- 一般屬於實際控制的島嶼,雖然島上不一定有公務人員長駐,但至少該國的公務人員在需要登島時都能上去,過去的釣魚台就是島上雖然沒有住人,但只有日本能夠隨時派人上去,臺灣和中國的公務人員根本都沒辦法上去••••••--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6日 (六) 15:22 (UTC)
- 岛上的是领土,12海里范围内是领海。在国际法上,领土和领海都是主权的一部分,是密不可分的。况且世界各国也有许多无人岛,那么这些国家没有到无人岛上执行公务,莫非表明这些国家对无人岛就没有实际控制吗? --Aqi00(留言) 2012年10月6日 (六) 15:07 (UTC)
關於泰國兄妹首相之中文譯名
我認為,應該以政府官方文檔(如身份證、護照等等)為準,並採取在中文發音上最為相近的譯名。對於他們個人的華文名字,在個人沒有做出任何正式聲明之前,其正式的使用場合基本僅限於家庭範圍內。此外,曾經有過一段時期,泰國華人被迫在公共場合放棄使用自己的華文名字,轉為使用新的或相應意譯的泰文名字,以求事業拓展,並延續至今。本人發現,閣下在完成對英叻·钦那瓦和达信·钦那瓦的移動後,並未加以查證新用戶 Groverlynn(對話 | 貢獻)的移動理由,而該新用戶也沒有在討論頁面提出任何明顯有關“名從主人”的個人的深入意見或理據,便於半個月前忽然改回至英樂和達新。因此,本人請求閣下慎重處理,一面暫時退回當前的有關動作,一面在討論達成共識後,再做變更,謝謝。--Gzyeah(留言) 2012年10月7日 (日) 06:29 (UTC)
- 其實管理員是不會去監控所有頁面的移動狀況,因此像這樣的狀況就需要靠用戶們的通報。目前已經將頁面移動完成,並依據Wikipedia:移動請求暫時給予一個月的移動保護,也請您務必與對方溝通並設法達成共識,以避免一個月後再度發生移動的爭議。--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7日 (日) 23:05 (UTC)
- 十分感謝。已各於达信·钦那瓦和該新用戶自己的討論頁面中作出告示,並在靜候該新用戶之回覆當中。--Gzyeah(留言) 2012年10月9日 (二) 16:34 (UTC)
沒有Edward.K.Taft這個美國將軍,美国陆军参谋长的名單上沒有這人,關於韓戰的資料上找不到此人,也沒有甚麼「塔夫脫防線」("Taft line" or "Taft defenive line")或者甚麼墨西哥南部防線,這是個純粹虛構的惡作劇。
我想掛G3速刪,但上次创造学我掛G3你尚且有保留。如果其他人,恐怕更加會回退我掛的G3,你看怎麼辦好?--123.202.69.27 2012年10月8日 (一) 08:57 (UTC)
- 這種就應該提送存廢討論處理,因為你大概不方便提送,所以我就直接提出去了。--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8日 (一) 10:13 (UTC)
- 無論是吵架或者讚揚,我都不想收訊息(上次某系列條目,我登入提刪了當中一個,馬上就收到星章了 :P)
- 說回條目,我覺得如果符合G3,其實不必因為它年代久了就不敢刪的。
- 不過大家各從其是吧 ^^"
- anyway, thx!--123.202.69.27 2012年10月8日 (一) 10:30 (UTC)
- 沒能確定是惡作劇還是筆誤,皆因創建該條目的新用戶也添加了這個:威廉·霍华德·塔夫脱 (美国陆军),然而似乎並沒有提供足夠可信的書面或其它證據。另外,能夠被google到的名字目前只有 William Howard Taft (威廉·霍华德·塔夫脱) ,即美國前總統之一。所以我認為,爱德华·塔夫脱和威廉·霍华德·塔夫脱 (美国陆军)這兩個頁面都需要被提送,畢竟維基百科不是偽基百科。--Gzyeah(留言) 2012年10月9日 (二) 15:57 (UTC)
- 剛剛找到所謂「塔夫脫防線」的出處,該名字來源於某網絡小說(網址在此),故事背景為抗日戰爭,跟韓戰無關,更何況是聞所未聞的 south mexico defensive line 了。--Gzyeah(留言) 2012年10月9日 (二) 16:12 (UTC)
- 也提送出去了。--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10日 (三) 00:38 (UTC)
- Good job! ^_^
- 也提送出去了。--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10日 (三) 00:38 (UTC)
- 剛剛找到所謂「塔夫脫防線」的出處,該名字來源於某網絡小說(網址在此),故事背景為抗日戰爭,跟韓戰無關,更何況是聞所未聞的 south mexico defensive line 了。--Gzyeah(留言) 2012年10月9日 (二) 16:12 (UTC)
頁面存廢討論遭受破壞
- 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10/05被user:Only2u9大量刪除內容,請管理員關注。--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10月10日 (三) 01:47 (UTC)
- 呼,該恢復的應該都恢復了..... XD --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10日 (三) 02:05 (UTC)
被IP用戶重建的違規條目
違規內容:雷霆戰場
創建者:203.85.122.10
建立時間:2012年10月12日 (五) 17:34
10月初被提刪如下:
(×)删除理據:不知名游戏,疑似广告和自我宣传
-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Sakamotosan 2012年10月3日 (三) 13:34 (UTC)
-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10日 (三) 00:46 (UTC)
特此通報,請速處理,謝謝。--Gzyeah(留言) 2012年10月12日 (五) 14:11 (UTC)
- 謝謝通知,已處理完畢;未來如果再看到類似狀況,您也可以直接在該條目上方掛上快速刪除模板{{d|G5|相關刪除討論連結}},任何管理員看到後都會立刻處理。--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12日 (五) 14:19 (UTC)
Masanori Asami
I am sorry for communicating again in English but I am not at all fluent in Chinese.
I believe you should block this editor here, as was done on en.wp. It is clear that Masanori Asami only wishes to make 琉球群岛 match the Japanese translation and continue to make 琉球弧 into an article as if it is some compromise. He claimed he is doing the same on many other websites, including Hudong where he's already made the changes. I've made 琉球弧 back into a redirect, as I doubt that it can be expanded in any language project (most of the page is just the list of the geographic islands).—Ryulong 2012年10月13日 (六) 16:34 (UTC)
- Thanks for your notice again. However, according to Policies and guidelines in Chinese Wikipedia, yet it should not be blocked immediately unless he keep to modify the article, 琉球群岛, without any consensus. As for 琉球弧, we do not have any discussion in Chinese Wikipedia. Hence, I am not sure if has any problem in this article.--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14日 (日) 08:04 (UTC)
- 互动出现了“归真见浅”orz……--水樹美月(留言) 2012年10月16日 (二) 13:01 (UTC)
- 雖然無奈,可是......我們應該不需要管到那邊去 XD --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16日 (二) 13:10 (UTC)
請協助移動
Hello, Alberth2管理員, 您好!
我想比照臺灣、臺灣人、臺灣人口、臺灣人口史、臺灣原住民、臺灣客家人、臺灣外省人、在日臺灣人、臺灣裔加拿大人、臺灣裔美國人名單、臺灣省政府及「模板:臺灣主要族群」之通例,將
1. 台灣裔美國人改為「臺灣裔美國人」
2. 台灣族群改為「臺灣族群」
3. 台灣省改為「臺灣省」 (依臺灣省政府官方網站用字 http://www.tpg.gov.tw/)
使這幾個直接聯繫的基本詞條之用法一致,可我發現這三個條目的移動功能似乎都被鎖住了,所以煩請您協助移動。謝謝!
-- WildCursive(留言) 2012年10月15日 (一) 01:39 (UTC)
- 這三個條目不能移動的原因是因為目標名稱的頁面已經有編輯歷史,所以一般用戶無法直接移動過去,建議您可以參考Wikipedia:移動請求的程序提出移動請求,接下來就會有管理員依據討論頁的結果進行處理。--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15日 (一) 02:56 (UTC)
- 瞭解,多謝說明指點。稍後會提出請求。--WildCursive(留言) 2012年10月15日 (一) 04:46 (UTC)
- 中華民國駐帛琉大使列表的條目顯示是「帛琉」(另有帛琉條目),或許也是同樣的原因。但這種明顯錯誤大概毋須申請吧,煩請移動,謝謝。 --WildCursive(留言) 2012年11月3日 (六) 10:26 (UTC)
- 這是因為錯誤使用了{{noteTA}}的結果,其中的參數T會轉換標題,移除這個參數就可以了。--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1月3日 (六) 13:29 (UTC)
- 嗯,多謝說明!我會再研究研究這些較不熟的技術性參數... --WildCursive(留言) 2012年11月4日 (日) 07:58 (UTC)
pich
你好,最近注意到阁下将pich功能从tl模板中移除,并且移除掉了部分使用该功能的图片。我想知道一下这样做的原因,是因为对可以放置在条目中的图片的政策发生了改变,还是因为达成的某些共识?谢谢。--Howchou(留言) 2012年10月17日 (三) 03:55 (UTC)
- 因為{{PicH}}模板已經依據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10/10#Template:PicH之討論刪除,因此在刪除的同時移除各條目中使用該模板的部分,又因為避免圖片沒有隱藏後產生爭議,故也暫先將圖片一併移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17日 (三) 04:57 (UTC)
- 好吧,多谢解答,只是不知道到时候全部恢复的工作量会不会太大。我看过其他语言的版本,似乎部分血腥图片不隐藏也没事啊,隐藏这种图片是不是中文维基特有的啊。--Howchou(留言) 2012年10月17日 (三) 05:00 (UTC)
GeForce 700
為什麼回退到由Hyins做出的修订版本18634180?--Rx5674(留言) 2012年10月17日 (三) 11:50 (UTC)
- 由於GeForce 700有可回退且看起來並沒有太大問題的編輯歷史,因此不適合直接以「錯誤重定向」的理由快速刪除,如果認為先前的版本是有問題的,且不適合重定向,建議提送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處理。--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17日 (三) 11:54 (UTC)
建請延後處理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10/12
我已於該討論串再提新議,由於大家可能都很忙,未必能天天上維基表達意見,顯然需要更長時間才能決定新分類名稱並做可能的移動,建議您與其他管理員暫緩處理,待本案討論結束後再看看共識如何。謝謝! --WildCursive(留言) 2012年10月18日 (四) 11:34 (UTC)
- 這些分類確實應該集中起來一起討論,但是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其實不適合作為長期討論的地方,我建議將這幾個分類的存廢討論都暫緩,並移到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討論,待討論完再處理這些分類。
- 其實「台灣主題公告欄」已開啟相關討論,我個人覺得可先於本版達成內部共識。-- WildCursive(留言) 2012年10月18日 (四) 11:56 (UTC)
- 但是存廢討論中不適合出現這種太攏長的討論,在存廢討論大家比較不會進行持續長久的討論下去。--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18日 (四) 12:00 (UTC)
- 喔, 我是指「台灣主題公告欄」已有幾位當事人開始討論,但還有部分參予時質討論的臺灣維基人不知道,也許一周到了可先移至該版達成內部共識。-- WildCursive(留言) 2012年10月18日 (四) 12:09 (UTC)
- 但是存廢討論中不適合出現這種太攏長的討論,在存廢討論大家比較不會進行持續長久的討論下去。--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18日 (四) 12:00 (UTC)
- 其實「台灣主題公告欄」已開啟相關討論,我個人覺得可先於本版達成內部共識。-- WildCursive(留言) 2012年10月18日 (四) 11:56 (UTC)
香港專業護理學會条目的存废讨论出现较大分歧,我并非需要阁下支持我的意见,而是觉得您作为资深的维基人,能够作出独立的、正确的判断。希望能也能参与此讨论。-- 豆腐daveduv留言 2012年10月19日 (五) 14:26 (UTC)
XX裔台湾人
是否应先开启在互助客栈的讨论再关闭存废讨论?乌拉跨氪 2012年10月19日 (五) 16:09 (UTC)
- 因為目前在Wikipedia_talk:台灣主題公告欄已經在進行討論了,我是怕同時再開一個討論會分散討論,所以我是先列出Wikipedia_talk:台灣主題公告欄#東北裔台灣人連結。--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19日 (五) 23:53 (UTC)
月经帖又来啦~!
请移步Talk:琉球群岛。看样子浅见真规同学最近工作得很辛苦,以至于互动百科上出现了“规真见浅”--水樹美月(留言) 2012年10月20日 (六) 03:28 (UTC)
關注度過期
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港島南教學中心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2年10月20日 (六) 04:05 (UTC)
不是侵權: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User_talk%3ANivekin&diff=23324478&oldid=23324190 --Nivekin※請留言 2012年10月21日 (日) 04:06 (UTC)
- 謝謝通知。--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21日 (日) 08:01 (UTC)
維基百科不是追星網站,移除過於瑣碎的資料
請問你為什麼移除在葉慧婷頁面上的所有過往出席各活動、電視和電台節目的記錄!! 這些全部都是已經發生的活動而不是預告即將發生的一切,所以並不是追星的資料!! 事實上維基百料上亦有其他歌星藝人的頁面上有類似的資料而沒有被移除,那為何在葉慧婷頁面上的要被移除?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Francis417(對話|貢獻)於2012年10月21日 (日) 21:58加入。
- 其他藝人條目上沒被移除並不代表就是沒問題的,基本上維基百科並不是追星網站,這些過於詳細的活動出席紀錄是不需要通通都列出來的,但實務上,因為維基百科的條目太多,其實內容不要太過誇張也就不一定會被大家注意到並修改。但是葉慧婷先前的內容中,這些瑣碎的資料就佔了超過九成的內容,也因此才被我注意到並修改,而後也是在修改的過程中再被其他用戶注意到也跟著做出相同的修改。--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21日 (日) 16:03 (UTC)
如果是用資料佔了多少成內容來決定那些是不是琑碎那就根本不是所謂"百科"了。事實上就算只保留該頁面現在留下的資料也難保其所佔的比例在某段時間後會超過某個數字,那是不是到時那些資料又變成瑣碎呢? 相類似的資料當有朋友經常更新時就被你們這些管理員評為瑣碎, 反而久久沒有更新的頁面就可以留存後世! 這些是公平嗎? --Francis(留言) 2012年11月1日 (四) 14:46 (UTC)
- 越常被編修的條目確實是越容易被大家注意到,但這也不表示沒有更新的條目的內容就是對的,但是維基百科訴求的目標並不是「公平」,而是「由眾人共同維護」;實際上,越常被編修的條目,內容才會更加客觀,成為被眾人所認同的內容。如果您仍然認為這些資料應該要詳細的列出,建議您可以到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提出討論,唯有讓社群都認同,才可以快速的完成您的目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1月1日 (四) 15:08 (UTC)
正如你所說, 維基百科訴求的目標是「由眾人共同維護」。那為甚麼管理員在沒有得到社群認同前就可以任意删除其他人所更新而又是事實的內容呢? 相反,管理員們在主觀因素下删掉了原本已經更新了在百科上的資料後,反而要求更新的朋友要得到社群認同才能將那些原本已在但被刪去的資料再次補上, 這是甚麼道理?!!!—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Francis417(對話|貢獻)於2012年11月5日 (一) 20:50加入。
- 基本上我的修改是依據我過去參與社群討論的經驗而進行的(大部分管理員也都是),葉慧婷這條目在我的編輯之後亦有位用戶也作了相同的修改,這可以顯示這樣的修改已不只是我單一個人的看法。我還是一樣的建議:「建議您可以到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提出討論,唯有讓社群都認同,才可以快速的完成您的目標。」只是在這邊爭論,對於達成你的目的並沒有太多的幫助。--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1月5日 (一) 13:05 (UTC)
請撤銷頁面存廢投票資格
管理員大您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10/15#十二年國教學生研討會中取消了包括我在內的兩名用戶的投票資格,但同樣在此投票的user:Antiblock其用戶創建日期為 2012年10月13日 (六) 15:48,為投票發起日前兩日,理應不可能在發起時具有自動確認用戶權限,請一併撤銷其投票效力。Ottyonecky(留言) 2012年10月23日 (二) 01:44 (UTC)
- 謝謝提醒。--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23日 (二) 04:01 (UTC)
投訴
我明明就在註冊七天後投票,為什麼非得要被框起來?我有去看我的設定明明就寫我是自動確認用戶!User:Antiblock/S2012年10月23日 (二) 08:16 (UTC) 補充:這裡的規定不是說「該用戶不符合資格,投票者必須在本討論發起時已為自動確認用戶,所以投票無效,但意見仍可供參考。」嗎?還有[19]User:Antiblock/S2012年10月23日 (二) 08:28 (UTC)
- 「投票者必須在本討論發起時已為自動確認用戶」,該討論是在2012年10月15日09:10 PM (UTC+8)發起的,因為在這個時間點,您仍不是自動確認用戶,因此才會加上這個框。--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23日 (二) 08:36 (UTC)
但我在投票須知上只看到「投票者至少需為自動確認用戶資格者,但原作者不在此限。」這個字樣,「本討論發起時」這樣的字眼在規定中隻字未提,我按照規定走有誤嗎? 難道這規定有雙重標準?User:Antiblock/S2012年10月23日 (二) 08:58 (UTC)
- 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投票與討論中也有說明:「只有在存廢討論提出時是自動確認用戶或是被提報頁面的原作者將計作有效票」,其實上在維基百科中所有的投票都有這樣的限制。如果您發現有地方的說明未寫清楚,麻煩請告訴我是哪個頁面,我會盡快去補上。謝謝。--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23日 (二) 09:04 (UTC)
這種事情應該要早點補上,否則有些用戶沒看清楚就直接投了,到事後再刪除這不是扼殺言論自由嗎?我有在我個人首頁上有說過,我不偏任何團體,但是只要不符合這裡的規定,如世紀電視我還不是提刪了對吧?若學研會無法通過刪除只好貼上d g11這字樣來維護網友的瀏覽權益,因為我認為學研會那廣告條目看起來就是宣傳,而且我也蒐證下來了請看[20],這不是宣傳他們有他們的條目是什麼,而且到現在那群用戶(指學研會的成員)到現在都還沒檢討,難道我是不是也可以揪團來保我所創立的「廣告頁面」(澄清一下我還沒有成立)?我不希望你違反了行政中立才好心的提醒你,否則我真的不會忍,因為暫緩十二年國教全國學生會也是我創立的,只是因為疏忽未登入就以IP戶成立頁面,那也能刪嗎?你也是台灣人但我不怕有任何威脅尤其是學研會成員在這個社群裡所惡搞就這樣,順便再問你一下,你是不是支持十二年國教學生研討會?User:Antiblock/S2012年10月23日 (二) 09:16 (UTC)
- 很抱歉,所以也請你務必告訴我是哪個頁面還欠缺完整的說明,好方便我盡快去補上。--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23日 (二) 09:56 (UTC)
先處理模板:Invoting。User:Antiblock/S2012年10月23日 (二) 10:03 (UTC)
- 已補充說明。--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23日 (二) 10:09 (UTC)
那你可以回答我是不是支持十二年國教學生研討會?User:Antiblock/S2012年10月23日 (二) 14:49 (UTC) 這個檔案:Wiki.png有保護嗎?萬一那logo被他人替換的話...User:Antiblock/S2012年10月23日 (二) 14:56 (UTC)
- File:Wiki.png的狀況因為我不是很清楚,因此我不方便去處理,如果你仍認為這樣不妥,建議可以到Wikipedia:互助客栈問問看大家的看法。--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23日 (二) 23:42 (UTC)
Re: 關於新华大街站的存廢討論
先关了吧。等关注度到期再说吧。--达师 - 218 - 372 2012年10月23日 (二) 14:46 (UTC)
re
完成。--耶叶爷 2012年10月26日 (五) 07:39 (UTC)
依據規定提速刪
學研會的連結有刻意宣傳他們的條目連結,這裡的規定明明就寫者 明顯的廣告宣傳頁面,或只有相關人物或團體的聯繫方法的頁面。只針對專門用於宣傳的頁面,這些頁面需要經過完全重寫才能體現百科全書性。需注意,僅僅以某公司或產品為主題的條目,並不直接導致其自然滿足此速刪標準。不是嗎?[21]
另外反畸教這條目擴充前就在台灣教育改革上貼出他們的連結,如[22],我不希望你對待我們這些用戶裡有大小眼!User:Antiblock/S2012年10月28日 (日) 07:52 (UTC)
- 實務上,貼出該條木介紹主題的網站連結是可以的,但快速刪除的重點在於「應先考慮是否可以改進、合併.....」,無法或難以改善的,才需要被快速刪除。此外,這條目先前也曾經經過存廢討論並獲得保留共識了,更是不應該提送快速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28日 (日) 07:57 (UTC)
(~)補充若學研會那垃圾廣告條目意外獲得保留,我會直接提G11刪除,反畸教會隨後,難道教改總團必刪嗎?你們切勿回退否則會採取另一波行動。User:Antiblock/S2012年10月28日 (日) 08:00 (UTC) 其他(!)意見這G11的條件就是指反畸教及學研會有明顯的相關人物或團體的聯繫方法的頁面,你不會質疑嗎?User:Antiblock/S2012年10月28日 (日) 08:01 (UTC)
- 前面說過,快速刪除的重點在於「能否改善?」。此外,我必須提醒您,依據Wikipedia:不要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這樣的行為將可能會被視為破壞。請不要無視社群先前討論之共識,這在維基百科是很不當的行為。--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28日 (日) 08:03 (UTC)
(!)意見我有破壞嗎?「能否改善?」之前就被其他用戶及IP戶所提過,不是被學研會的關係人給惡意刪除就是完全沒有修正為維基化,已經明顯符合真正的破壞,尤其是他們群起支持教改總團被刪除時的態度,只講沒有關注度就能刪,這樣的投票還有效才看到鬼哩!User:Antiblock/S2012年10月28日 (日) 08:09 (UTC) 顯然你沒有認真地看這個說明[23]。User:Antiblock/S2012年10月28日 (日) 08:10 (UTC)
- 因為您現在的行為正是一種擾亂,所以才先提醒您必須注意。--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28日 (日) 08:12 (UTC)
(!)意見「一種擾亂」?你的認定是啥?是他們沒擾亂就是囉?User:Antiblock/S2012年10月28日 (日) 08:13 (UTC) 我覺得你還是要再看一次维基百科:中立的觀點和维基百科:維基百科不是什麼再跟我講!User:Antiblock/S2012年10月28日 (日) 08:17 (UTC)
- 其實......我忍不住要說,這些方針和指引我應該都比你還熟悉。不過,我給你的建議是:如果你認為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08/11#反畸形12年國教學生聯盟的討論結果有問題,依據維基百科的規則,就應該到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提出覆核請求,或是到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發起討論好好的探討。--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28日 (日) 08:22 (UTC)
你知不知道你這麼做就是在保護劉宇星等人你知道嗎?我連在Wikipedia:维基百科不是什么比喻有誤嗎?事實都擺在眼前了你難道非得要有人罷免你才會善罷干休嗎?User:Antiblock/S2012年10月28日 (日) 08:28 (UTC)
- 我只是在執行管理員的工作,至於那位用戶是誰我並不在乎,如果你真的認為我作的事情違反了管理員的職責,你可以直接提出罷免請求。--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28日 (日) 08:37 (UTC)
- 似乎刪漏了一小小作品。--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10月29日 (一) 00:45 (UTC)
- 其實我是想試試看有沒有機會來幫這條目擴充,所以我暫時先擱著。--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29日 (一) 01:46 (UTC)
教改總團他們的首頁已經啟用了
之前楊淳佑就回應這句偏激言論「阿是不會等開好有關注度在來寫維基?連官網都還沒開好,維基憑什麼收你?」,但是他們的官網已經啟用了,你過目一下吧!公平正義教育改革總團 (臨時頁) [24] (這樣就能恢復嗎?還是要覆核啊?但本人只是分享給你教改總團他們的首頁及我編輯的臨時頁,本人不為該團負任何責任!)User:Antiblock/S2012年10月29日 (一) 05:53 (UTC)
- 是的,這一樣得到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提出。--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29日 (一) 06:07 (UTC)
独岛争议
独岛争议的内容已经罗列很长,单独成文是符合维基百科要求的。目前英文、韩文和阿拉伯文都对独岛争议单独建文。我将过长篇幅的段落另外成文是没有错误的。螺钉(留言) 2012年10月31日 (三) 11:49 (UTC)
- 其實前次主要是因為你沒有在編輯摘要中作任何說明,光從該次編輯中是無法了解原因,祇要說明清楚了,也就沒有問題了。 ^^ --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31日 (三) 12:36 (UTC)
移動錯誤
Hello, Alberth2,
剛看到有人破壞你的討論頁, 回退無用後, 試著再移回時不慎重複了前綴, 而且好像無法回到原有標題(如同你先前告訴我的原因), 看來只好由你自己或其他管理員處理了!第一次看到有人這樣玩... -- WildCursive(留言) 2012年11月1日 (四) 07:56 (UTC)
- 謝謝通知!^^--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1月1日 (四) 08:31 (UTC)
导入
中文其他几个姊妹项目的Transwiki功能已经设置好了,见Bugzilla:40474。例子见Wikisource:Transwiki,此后导入页面时,直接导入到Transwiki名字空间即可,而导入的页面到底是保留、删除还是与已有页面合并完全由各计划自己的社群决定。--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11月1日 (四) 13:07 (UTC)
- 所以應該就是像s:Transwiki:清平調這樣嗎?--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1月1日 (四) 13:21 (UTC)
- 是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11月1日 (四) 13:39 (UTC)
- 了解!謝謝通知!--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1月1日 (四) 13:40 (UTC)
- 是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11月1日 (四) 13:39 (UTC)
您好 因為我第一次使用 我有閱讀過一些規則 不過還是不太理解該如何完全正確使用 關於版權驗證 我已經在Mobile01論壇跟Facebook加上 本網站或页面的文字允許在知識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協議和GNU自由文檔許可證下修改和再使用 了 希望你能幫我解開我的頁面 感激不盡^^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Cheatergotohell(對話|貢獻)於2012年11月2日 (五) 21:33加入。
還有我在使用的過程 若有任何造成您的不便 請多見諒及包含^^"—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Cheatergotohell(對話|貢獻)於2012年11月2日 (五) 21:45加入。 提醒您,這樣的資料可能不適合放在維基百科。請不要將維基百科作為宣傳的工具。--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1月2日 (五) 13:50 (UTC)
對不起 英文名字也是參考別的相關罪犯頁面,造成您的不便及困擾 深感抱歉^^—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Cheatergotohell(對話|貢獻)於2012年11月3日 (六) 06:34加入。
利益衝突。中立性有争议。內容、語調可能帶有明顯的個人觀點。閱讀起來類似評論。 Alberth2 您好 關於以上這幾條疑似違反規定的註明,經過您耐心的幫我修改後,此頁面還有牽涉到以上違規事項嗎?? 因為我真的不是很會使用,所以只能先盡力參考別的類似頁面,如還有不夠適宜的地方,還請您多多賜教!! 感激不盡^^—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Cheatergotohell(對話|貢獻)於2012年11月3日 (六) 06:46加入。
- 上方模板我稍微修改了,目前我暫時對這樣的內容沒有意見,但是這不表示其他用戶也不會有不同看法,由於維基百科對于邊寫人物傳記的要求是比較嚴謹的,因此建議您應該閱讀Wikipedia:生者傳記方針,以盡量達到這個方針的要求。此外,在留言後面,請參考Wikipedia:在讨论页上签名的方式留下簽名,這可以方便大家知道該留言是由誰所留下。--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1月2日 (五) 22:54 (UTC)
阮芳鴛的出生年月日
本人是匿名用戶,非常關心越南的民主運動。使用人肉搜索於「YouTube」影音分享網站,發現到阮芳鴛的出生年月日是1992年10月12日,敬請參照以下外部連結影音網站:
--114.44.175.187(留言) 2012年11月6日 (二) 02:59 (UTC)
- 請使用{{Editprotected}},不要到處散發一樣的留言。--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1月6日 (二) 03:03 (UTC)
中共活摘器官指控 條目名稱問題
Alberth2 您好
其實我本來的條目名稱是[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及良心犯器官的指控] 但 A20120312 一直改為「中國」,
我認為這是兩個概念。
就像二二八事件,會說 國民黨當局、國民黨政府;六四事件,也會說 中共當局(中國共產黨執政的政府當局)
不會說「台灣屠殺二二八事件」
因此,很希望變更名稱為「對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及良心犯器官的指控」 Wetrace(留言) 2012年11月6日 (二) 07:40 (UTC)
- 你可以參考Wikipedia:移動請求的程序提出移動請求。--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1月6日 (二) 07:51 (UTC)
謝謝您Wetrace(留言) 2012年11月6日 (二) 07:53 (UTC)
Alberth2 您好
關於條目被刪
雖然列有大量資料來源,但引用資料的方式同上述意見確實略有不妥,且目前的資料對於「活體」的爭議皆未能有效的証實,且多數討論意見傾向刪除,故刪除。-- by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1月12日 (一) 00:08 (UTC)
我並非質疑您,不過,我的初步意見如下:
1.反對票提出的一些建議,例如來源問題,事實上已經改善。有些例如中立性、語調,確實仍在改善中。沒有其他反對者願意參與編輯的情況下,應該給予多些時間。
2.關於「活體」,我也寫出相當多說明,但沒有人回應。聯合國文件當中確實有...我們這個條目是「指控」
3.七天時間一到(事實上我記得還有30分鐘才到),就馬上刪除;但我寫的相關回應及論點,不知道是否有被管理員考慮。
4.感覺有點「大砲打小鳥」,即便依照結論的理由,「刪除」也並非唯一的選項。
Wetrace(留言) 2012年11月12日 (一) 00:24 (UTC)
另外,雖然挫折,
還是要感謝您作為管理員的辛苦。
這七天,整個過程讓我看到了很多東西;有自己的不足,也有許多驚訝。
謝謝
Wetrace(留言) 2012年11月12日 (一) 00:35 (UTC)
我剛剛在路上編輯,沒來得及做存檔;有蠻多修正的內容。
請問我如何能取得被刪除條目的內容呢?
若不行,我就自己處理吧 謝謝
Wetrace(留言) 2012年11月12日 (一) 00:37 (UTC)
- 過去這個禮拜以來我一直有在看這串討論的內容以及條目改善的狀況,包括刪除前幾分鐘的留言;雖然討論期間仍然持續修改,但是到最後幾天整個討論的傾向仍是刪除。這條目最大的問題是引用的資料與整個條目講述的主題是有差異的,以這些資料來源來看,比較適合建立類似「中國的器官移植問題」這樣的主題,而不是「活體」,更不應該是「法輪功」。維基百科是依據所有用戶的共識來做決定,今天社群產生了刪除的共識,就應該尊重之。--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1月12日 (一) 02:49 (UTC)
謝謝您的說明,我更明白些了。雖然我和您對於事件事實框架的認知角度不同,但我比較明白些 ,換個不同角度思考。Wetrace(留言) 2012年12月18日 (二) 03:13 (UTC)
请制止对“法国矿业团”的破坏
您好,乌拉跨氪反复蓄意借口破坏法国矿业团一文,公报私仇,请制止。也请参见互助客栈10月初“求助”条目讨论,资料来源都在我的讨论页和文章讨论页有详述。 leafinzi '留言 2012年11月16日 (五) 15:53 (UTC)
EFiX USB
抱歉音為之前的Efix頁面的內容反映太慢,新的EFiX USB比較符合條目,另外上次不熟悉wiki流程所以重新反應相關內容,並且提出聯結與參考資料。補充資料也近萬字,你的標註不清楚用意如何,但是我在撰寫的時候也有參考實際存在的內容與範例,並不是另外在進行創建。花的時間也很多,你審這麼多文也會看得到撰寫者的心力,另外爭議部分也加上項目導論去釐清問題。
user_talk:AR89465 2012年11月21日 (三) 15:03 (UTC)
- 你指的是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11/17#EFiX_USB中被我加上的框框嗎?這是因為你先前每次留言前都加上{{保留}},未避免統計上的誤會,所以才加上這框框做標識,你的留言本身是沒有問題的。此外,提醒你可能需要注意Wikipedia:關注度這項指引,如果可以找到有效的參考資料(最簡單的例子是媒體的報導,目前的參考資料中大多數都只是部落格或是討論網站的留言,其中雖然有一篇中國時報的報導,但那篇純粹是該公司發出的新聞稿,並非媒體自己的報導,因此不符合關注度的需求),若能找到可以證明其關注度的資料,這可能會有助於這條目的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1月21日 (三) 07:41 (UTC)
- 其他現存於wiki頁面範例:羅技,西部数据--Western Digital Corporation,聯邦快遞,必胜客, 請從更廣的定義去看目前創建的條目,以上頁面都只有原廠的聯結,提供不同的商業服務,像聯邦快遞,必胜客是直接可以進行採購與服務使用,英特尔 CPU,Eee PC是商品介紹,PCI Express則是工業傳輸協定,是以現金入會的模式。
- 直接與官網連結的頁面日迦美容集團,梅賽德斯-賓士,波音這種現存wiki頁面也非常的普遍,EFiX USB已經用第三者且更冷靜的態度去敘述相關內容。
可是有很多其他標題就是直接連結官網,所以判定標準真的太廣 另外其他報導,這公開的網站新聞:
- 國際電腦展與實際支援相關資訊的發表 http://en.akihabaranews.com 是媒體引用,還有 http://chinese.engadget.com
雜誌的部分也有,雜誌引用要如何建立?另外這是科技產品,所以敘述一定會用到官網跟原廠的內容。 實測的部分,"滄者極限"也是網路媒體平台,並不是部落格。另外我舉個例:NVidia在台灣是透過奧美廣告進行公關與硬體測試,就會有所謂的媒體文,其實所有的來源科技產品一定是官方提出相關內容,在公關流程如果你是該行業,所有的網路新聞或是資訊有可能都是假的。所以認定標準變成很模糊。其他像手機"HTC"是經過精準廣告,請吳念真寫廣告文跟推薦文的事情也曾出現過。會不會對這個標題審核過於偏頗?我已經將其他的條目甚至有很多只引用官網的狀況告知,我知道wiki是討論結果,版務人員處理的條目很多。
BBC這種對wiki才是"媒體"或是有證據的文章?.... user_talk:AR89465 2012年11月21日 (三) 15:03 (UTC)
- 若有知名媒體的報導絕對會有幫助,雜誌或書籍的引用可以參考模板:Cite journal和模板:Cite book。另外,不曉得你是否就是這項產品相關的人員,如果是,也建議您可以閱讀建議您可以先閱讀WP:SOAP和Wikipedia:不要介紹自我,由於觀看角度的不同,有些用詞當事人可能覺得很中立客觀,但是從第三者來看卻可能有不同的看法,例如:
- 「但EFiX主要目的是提供完全革新、整合服務的創新概念硬體。研發目標主要是便利人類在不同PC與系統應用間的彈性與選擇」、
- 「待未來EFiX USB提供可支援開發的介面」、
- 「是現今少數整合軟體、硬體、韌體、外觀一貫設計製造於一整的廠商」、
- 「,奠定新商品歸類基礎」、
- 「將此支援技術介紹給系統應用環境與各大硬體廠商」、
- 「重大研發科技理程碑」
- 這類的用詞都是很容易產生是否中立客觀的爭議;由於維基百科社群一向很不喜歡被維基當做宣傳自家產品的工具,因此這情況下,在討論中也就很容易出現很多刪除的意見。為了避免繼續被認為具有宣傳目的,建議這個條目的內容可以精簡些,像是「EFiX USB 硬體規格」、「EFiX USB 韌體」這兩段其實都可以刪除,「重大研發科技理程碑」、「EFiX USB 硬體版本」只要寫版本進度就可以了,參展的部分其實也不需要寫出。--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1月21日 (三) 08:22 (UTC)
謝謝您! 請問這是就標題而言,是建議修正後再重提?或是要在頁面反應 另外是...規格要怎樣提?在遊戲的頁面他會提出電腦硬體規格需求,規格應該是可以,敘述一下在修正 user_talk:AR89465 2012年11月21日 (三) 15:03 (UTC)
改過了,這樣可以嗎? 部份字詞已經消除,你可以協助看一下嗎? user_talk:AR89465 2012年11月21日 (三) 16:44 (UTC)
- 目前我修改過後的版本是我個人比較建議的內容。--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1月21日 (三) 11:05 (UTC)
這是有一點問題,因為EFiX USB有牽涉發展背景,如果沒有把發展的時間跟內容標出,會更模糊 我知道你是好意,這樣只會留下爭議,wiki應該不是八卦版。 EFiX USB很多人以為是加密狗或是USB儲存裝置,其實他是使用USB介面與主機板溝通,所以版本敘述跟硬體發展會是很重要。 華碩筆電有版本功能更新跟相關資訊,這個硬體也有,整理成表格。
1.0 EFiX USB首版 |
2007年初期 |
|
支援作業系統 OSX 10.5/win vista/Linux/... ... |
1.1 電源加強更新版 |
2009年6月 |
|
支援作業系統 OSX 10.6/10.7/win vista/win 7/Linux/... ... |
1.7 硬體設計與CPU更新版 |
2010年6月 |
|
支援作業系統 OSX 10.6/10.7/win vista/win 7/Linux/... ... |
3.0 EFiX USB V3[25] |
2011年06月 |
|
支援作業系統 OSX 10.6/10.7/10.8/win vista/win 7/win 8/Linux/... ... |
3.1 EFiX USB V3.1[26] |
2012年3月 |
|
支援作業系統 OSX 10.6/10.7/10.8/win vista/win 7/win 8/Linux/... ... |
4.0 EFiX USB V4 |
2012年6月 |
|
支援作業系統 OSX 10.6/10.7/10.8/win vista/win 7/win 8/Linux/... ... |
因為自動開機是第一個發表,另外這也終止過去以破解MAC OS為主的手法。 另外他主要應用就是支援系統的更新內容,請問刪除的重點在哪裡?
討論主要是在文字敘述的部分,會什麼只留下爭議內容???
汪汪,內容有起承轉合,另外這個部分與OSx86有關係,在2008年的破解就是從EFiX USB所竊出,這個部分對於EFiX USB的敘述很重要 另外有跟原廠以及實際的案例求證過,內文也是實際流程,你所建議的形容詞與置換。有些資訊還是要幫我放回去,這些資訊是他的歷程 也引用其他的硬體發展相關,為甚麼在EFiX USB無法去增加這部分資訊?
EFiX USB開發內容還有底層的支援撰寫,這是提供BIOS擴充功能以及EFI內容跟硬體底層技術,這部分會陸續擴充。 會避開你剛剛敘述的字句,但是發展的內容跟版本這是必要留的,請理解。 如果是格式問題可以在進行變更,大概知道你的意思,會在想一下。
先保持這樣,其他資訊想一下在改上去 另外有一個不懂的是,我有看到很多頁面其實只有官網連結,也可以繼續允許存在,BIOS寫法就是可以的?? user_talk:AR89465 2012年11月21日 (三) 20:17 (UTC)
- 那個爭議的部份我不曉得是不是很重要的事情,如果不重要可以整段刪掉。
- 其實現在整個問題的關鍵,在於這個產品的條目是由該產品的關係人所建立,在維基百科中,一個產品如果知名度足夠,不需要廠商自己來,自然就會有人主動來建立這條目;一般情況下只要內容不要太離譜,由第三者建立的條目通常大家都不會太在意,隨著時間也自然會有其他用戶繼續修正或擴充。另一方面,那些夠重要的產品即使內容可能有些問題,但是因為大家都認識那個產品,也因此不會有人認為需要直接刪除,內容有問題直接修改就可以了。
- 但是,如果被大家注意到是由產品廠商主動來建立的條目,就會以較嚴格的標準看待,原因就是我先前講過的,維基百科不希望成為宣傳的工具;或許廠商自身會覺得我的產品知名度也夠啊!維基百科也應該收錄啊!但是廠商會想自己來建立這條目的動機就已經具有「宣傳目的」的成分了,因此寫出內容難免都會有欠缺中立的用詞,再加上會由廠商主動來建的產品條目實際上也代表認得這產品的人可能還不多,也就很容易被認為關注度可能不足,這情況下就很容易以「宣傳」的理由被要求直接刪除。
- --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1月21日 (三) 22:53 (UTC)
不好意思,謝謝你的指教
主題又被掛上兩個模版,我知道wiki是會禁止惡意刪文,但是策略性刪文是可以經過操作,知道你處理過很多文章爭議跟案件。上面又被多掛兩個討論跟指控,提具現存的報導說明是按照一般頁面的成立內容去補充。請問外兩個模版我要怎樣回復(第一次存廢討論因為不熟悉所以沒有機會有自己的權利,請問另外兩個模版要到哪邊回覆?....我是要申請保護嗎?)
審定標準兩條線,其他頁面連結超少,我的要準備一大堆。
先告知你一下事件背景,你可以在去參考,過去在破解蘋果作業系統的駭客全球有不少人,甚至很多以此為營利。EFiX USB的擴充支援蘋果作業系統,讓很多使用者只要有電腦DIY基礎就可以安裝使用者想要的任何作業系統。這Wiki都是單跟所謂的破解與非法活動是完全違背其價值的。你可以查詢OSx86我補充的功能內容,該頁面其實說的就是破解蘋果作業系統。EFiX USB就安裝與支援開機蘋果做頁系統這部分,是目前商用且合法的一個硬體工具。這些社團或群眾在一個體,這主題不論怎樣去寫都會有所謂的反應,您在觀察提報的關注度。
另外我已經了解你說的關注度跟敘述方式,會在調整,謝謝!如果還有不足再麻煩告知。
有一個比較重要的問題,證據跟所謂的關注即使提供,wiki有沒有比較正面的一些流程是可以讓被確定的部分或是頁面存在?
這樣讓編輯者真的很辛苦(我知道跟題目有關),認定標準真的很寬,根據這次在回覆跟準備的過程,很多頁面也很簡單的存在。
- 商品
這個就很難界定了,查過發文者跟他們在寫的架構,很多都是原廠公司的發文。盡量去補充你們要的部分,這個條目很多是訪問跟側寫,深入的細節被說原廠,那就比較不會有深入文章的產生。另外是我對撰寫與其他條件不熟悉,在溝通過程去改善吧!光準備一個題目花不少時間,還有這些內容的編輯... ...這是一個直覺制約的地方 :)))
wiki的真正意涵不是知識...過程中感覺
也希望透過溝通,未來可以創建其他有趣的條目,謝哩。 user_talk:AR89465 2012年11月23日 (五) 10:31 (UTC)
- {{coi}}模板指的是本條目可能有與此產品有關的人物參與編輯,因此只要你持續關注這個條目,這個模板大概就會一直在上面。
- {{notability}}就是指我先前提到Wikipedia:關注度指引的問題,也因此建議你搜即曾報導此產品的新聞、雜誌的資料,並且盡可能在條目中詳細的將雜誌名稱、期數、出版年月、報導標題、作者等資料列出,未來方便大家判斷此產品是否符合關注度的指引。被掛上這模板後,通常是在一個月後會再次被檢視當時提供的資料是否足以佐證關注度。
- --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1月23日 (五) 02:37 (UTC)
不好意思,請教您一下,就是在目前板上有關於法令討論細節已經與主題無關,我想將內容移往討論區,但是使用者又重新編輯。
維基也不是仲裁或是法律機構,這樣說下去會很複雜。
為避免造成編輯戰,請問如何處理或是要怎樣反應? user_talk:AR89465 2012年11月30日 (五) 11:18 (UTC)
- 依照維基百科的原則,這時候就是需要設法重新編寫成一個雙方都可以接受的版本。--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1月30日 (五) 08:06 (UTC)
我能理解你的意思,剛開始第一次編輯也犯不少錯誤,這部分的討論是在文章中進行修正還是如何做比較不會造成"編輯戰"
看事情的觀點與角度不同,因為對於引申必須提具說明文,另外還有認知落差與社會背景的個人因素,有時候結果不見得是真實。
比較理性的討論或是編輯方式是如何呢?
如果不同意發文者敘述,我們在另行編輯,在不刪除文章的前提下,也不造成編輯戰的產生;比較理性的方法是如何?
您有這些編輯過程的範例或是可以參照的發言方式?因為維基發言流程並不是很簡單,有很多文本規範與標示,還有回應的禮儀。 麻煩汪汪指教(不好意思,我真的不懂這部分,你們常常在看文章,觀點會是比較中立。)
因為我如果敘述:
購買協議牽涉所有權與購買法,合約的產生於民法也有相關記載,(台灣有消費者保護法,除了民法與刑法,還有憲法解釋)法令的執行也有人身自由與相關的複雜內容,不能就單方授權協議進行敘述。這完全變成律師的敘述,也不具備法條跟實際執行的內容。維基也不是創造事實與法律機構,這樣的因用基本上是沒有任何依據,是非常個人的敘述方式。另外,我原本在爭議的敘述是將每一件事情(事件與動作以及發生角色)都進行獨立的敘述,並不涉及法律的問題,是在於架構與工業應用的流程敘述。法律的深究,是要法律仲裁機構有成立事實才是根據。
這樣的認知基礎就一般人是很複雜的,而所謂的單方授權協議是由公司單方提出,並不具備法令基礎。再者該蘋果授權協議實際上在美國只有兩個洲與特殊環境下得以執行,這些流程都是經過法官與法務機構去仲裁,又根據維基原則,實在不適合用這種方式敘述。
(以上內容我應該就他想要討論的法律這一塊應該是要在討論區進行敘述,這已經與主題無關,當然我理解以現在這個討論者狀態,應該還是會引起非理性的編輯戰,太深入其實就會變成維基法庭,違反維基的原則。這是可以預料到的,我可以如何回覆?)
不好意思,因為我現在大概知道怎樣做,但是還是很模糊。因為有查詢過你其實有仲裁不少不同內容的文章,我也希望能夠學到編輯方式,盡量去減少你們的負擔。也感謝你!
user_talk:AR89465 2012年11月30日 (五) 18:40 (UTC)
- 以我看待這次的爭議段落為例:簡單的說,對方所加入的內容最大的問題其實在於有太多法條的內容,但法條內容是不需要如此詳細列出的。移除法條內容後,對方的意見其實也只有「在中華民國境內使用EFiX來在非Mac電腦上執行Mac OS X有可能被蘋果公司以上述條文禁止使用Mac OS X以及追討賠償。」這麼一句話,而這句話因為是寫有可能,所以正好適合做為這個「爭議」段落的開頭引言,先說明有人為什麼認為有爭議,然後後面就可以接著說明為何也有人認為不違反條例。
- 至於你想與對方溝通的部份,就是直接在頁面的討論頁上提出沒錯,只是因為這個主題牽涉到比較專業,可能沒有多少人會參與討論,有時候光是兩人的討論也可能不容易達成共識,這時就只能盡量在頁面上的內容做些妥協,看看寫出怎樣的內容才能讓對方也接受。
- --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1月30日 (五) 11:52 (UTC)
「在中華民國境內使用EFiX來在非Mac電腦上執行Mac OS X有可能被蘋果公司以上述條文禁止使用Mac OS X以及追討賠償。」
其實就難在,EULA本身就是法律文字敘述,有很多內容與敘述來自單方授權有是很多爭議。如果把這句話解開來,"中華民國境內"的定義以及"非MAC電腦"的解釋,還有所謂的"追討賠償"都是不明確的敘述方式。正如同我剛剛說的知識背景與理解內容差異的問題。
"有可能"就是技術性操作敘述。
他把猜想的內容用"有可能"全部就可以變成事實,即使不用提供任何證明內容。
一整句都是常識語言,但是包著非事實的模糊概念。其實是他要提出驗證跟其他分頁敘述,另外維基不是法庭,要把但書敘述加上去?創建條目真多東西要學~
- 非MAC電腦
其實原句是說蘋果標籤硬體,但是蘋果電腦沒有任何硬體規範定義,所以MAC電腦其實以工業架構理論是不存在的。所以很多人開玩笑將蘋果貼紙貼在臉上或是亂貼,因為所謂MAC或是蘋果硬體的定義基本上並不存在。
- 中華民國境內
EULA單方授權協議(他是非常律師語言的單方敘述,不具備法令,法令是"民法""刑法""憲法"... ...)已經確定在美國只有兩個州在有限定狀況下執行,因為牽涉消費者保護以及其他複雜的內容,中華民國境內也有雙向的法令跟保障,他所謂的境內就跟"非MAC電腦"敘述類似。這種討論,已經太法庭了。既然前面兩項不存在"禁止使用Mac OS X以及追討賠償"就一樣不存在。
這樣你這邊也會認定是單方敘述,不容易阿!盡量了
user_talk:AR89465 2012年11月30日 (五) 20:34 (UTC)
存廢討論
明天起出外公幹至星期一, 可能不能上網, 如有空請幫忙處理關注度及小小作品提刪/存廢討論--Nivekin※請留言 2012年11月21日 (三) 11:09 (UTC)
- 了解!如果有足夠時間的話...... XD --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1月21日 (三) 11:11 (UTC)
感覺很像劊子手之間的討論....>user_talk:AR89465 2012年11月21日 (三) 20:17 (UTC)
Template:第24届世界客属恳亲大会挂历显示错误,应该是第24届的它显示23届,小白不懂改,劳驾大神了^_^—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KKD123(對話|貢獻)於2012年11月25日 (日) 08:49加入。
- 看起來是{{World Hakka Conference countdown}}沒有考量到屆數的問題,有空的話再去弄 :P --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1月25日 (日) 00:53 (UTC)
- 收到。O(∩_∩)O— TTPES 2012年11月26日 (一) 02:08 (UTC)
- 改好了。--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1月26日 (一) 05:30 (UTC)
新條目之舊版本
Hello, Alberth2管理員,我這幾天剛創建李源棧和許玉秀兩條目時都發現以前均曾被建立,卻不知何故遭刪除。雖然這兩條目的內容已基本充實,我還是好奇舊版本是否還在(通常遭刪條目會被保存多久)?如果有檔案留存,我希望能參考是否有可增修併入新版之內容。謝謝!
-- WildCursive(留言) 2012年12月4日 (二) 07:33 (UTC)
- 維基百科上被刪除的東西其實都還是存於伺服器上的,只是需要有相關權限的人(應該是管理員權限)才看的到。李源棧這條目於2005年9月14日因為內容侵權而被刪除,許玉秀則是依據Wikipedia:删除投票和请求/2007年1月13日音內容過於短小而被刪除,當時的內容只有學經歷和著作,該有的資料你都已經列入了。--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2月4日 (二) 07:44 (UTC)
- 多謝說明與例示!2005/2007我還沒加入維基哩!以前那麼一長串的刪,現在「人道」多了!--WildCursive(留言) 2012年12月4日 (二) 07:55 (UTC)
蔡结是黃巢侄?
由於不肯定內容是否跟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08/27#黄浩刪除的版本一樣,所以不肯定是否適合以G5刪除,僅此知照,祈為跟進,謝謝--123.202.64.144 2012年12月9日 (日) 13:55 (UTC)
- 先前被刪除的是現代的中國人,所以就沒什麼問題了。--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2月9日 (日) 23:28 (UTC)
- IC,不過有沒有版權或虛假資料問題?看了這個,發覺這些資料好像真的是屬於黃浩而不是屬於蔡结的--123.202.64.144 2012年12月10日 (一) 08:42 (UTC)
新條目推薦計票錯誤
您好,現在在首頁看到的
只有3票,但登上了首頁,麻煩幫忙改正。
--202.153.195.234(留言) 2012年12月15日 (六) 00:12 (UTC)
已被刪除條目[最新排行],請求恢復
Alberth,近日您有刪除掉條目[最新排行],可以請您恢復之前的資料嗎? 因為我是維基百科撰寫的新手,且對音樂很有興趣![最新排行]是目前音樂/樂譜界一個很具指標性的樂譜書本, 因此我想幫該條目進行一些資料補充與證明存在的重要性! 因為我不知道該怎麼恢復以刪除的條目,因此希望您能幫我一下!謝謝囉 Super2k(留言) 2012年12月17日 (一) 03:31 (UTC)
- 這個條目是依據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12/04#最新排行之討論刪除的,主要原因是未能確認「最新排行」這個樂譜資料庫符合Wikipedia:關注度的指引。簡單的說,如果你先可以找到媒體或是平面雜誌有針對這個樂譜資料庫的報導,我們就可以去申請恢復這個條目。--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2月17日 (一) 03:37 (UTC)
- 我有去維基百科查詢過關注度,如果某一主題符合以下任何一項學科關注度指引之標準,則其同樣可被視為具備關注度:學術關注度、書籍關注度、電影關注度、音樂關注度、數字關注度、組織和公司關注度、人物關注度以及網路內容關注度。
因此我大概先舉幾個媒體報導,書籍,音樂關注度與組織人物關注度範例,等到恢復該條目後,我再想辦法整理清楚一點! 1.自由時報.卓著出版社與知名作詞家方文山合作,受邀大陸各大國營音樂出版社,發行系列樂譜書刊 2.鄧麗君文教基金會.卓著出版社受鄧麗君文教基金會所託,幫該基金會製作鄧麗君傳記與經典樂譜集 3.洪一峰文化藝術基金會.卓著出版社受洪一峰文化藝術基金會所託,協助製作洪一峰傳記與樂譜集全紀錄 以上皆為最新排行中的經典系列與報導! Super2k(留言) 2012年12月17日 (一) 09:15 (UTC)
- 鄧麗君文教基金會的部份屬於自身產品的介紹,並不符合「獨立於主題的來源」;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網則只是單純的資料收集處,並不是「有效介紹」;自由時報則是符合「獨立於主題的來源」,但是我看不出來這篇報導的內容是以「最新排行」為主題。佐證關注度的資料最好是與產品本身無關的媒體或雜誌,而且報導主題最好是以「最新排行」系列樂譜為主題。--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2月17日 (一) 10:34 (UTC)
- 很抱歉,我想我之前沒有針對我想編寫的綱目內容,具體描述的給您聽!
- 我想編寫的條目,從卓著出版社的創始者卓錦炎先生開始撰寫,創始者卓錦炎先生對樂譜有何貢獻,對哪些人有所貢獻,他如何發明出二代簡譜(有別於傳統簡譜),如何影響整個東南亞與美國的音樂領域,甚至到大陸國營音樂出版社想延請卓錦炎先生為大學教授,他所編寫的鋼琴五線譜,如何讓小朋友從被父母逼著痛恨學琴到對學琴愛不釋手.他所編寫的流行直笛譜,讓原本小學生非常討厭的音樂課變成每位音樂老師將其直笛樂譜奉為教學寶典,之後再介紹他所創立卓著出版社,他為社會的種種貢獻包含台灣兩大音樂基金會鄧麗君文教基金會與洪一峰文教基金會.
- 重點這一系列的條目,都是息息相關,且文獻又有交互參考的重要性,至於參考資料您可以先參閱卓著出版社與卓錦炎,雖然我尚未編寫完成,但已然有寫了一些大概與方向!
我知道您或許會認為我上述的內容還是跟最新排行,看似關係不大!
- 但一來,我很可惜,之前已經有一些WIKI之友為最新排行,編寫了很多內容,刪除非常可惜!因此我想找機會補充其重要性!而我不想完全再編寫一次,因為那是大工程!
- 二來,以歷史漢朝為例,共經歷過14位君主,更有無數的大臣經歷過漢朝歷史,有些有名,有些默默無名,但我們不能因為默默無名的君主或大臣,歷史資料不多,而放棄漢朝歷史的完整性吧!很多歷史也是依賴後續的學者,不斷編寫,才能更加完整,我想這也是維基百科,集眾人之力,編寫知識的初衷與核心價值吧!
- Super2k(留言) 2012年12月17日 (一) 18:09 (UTC)
- 由於維基百科目標並不是主動替這些人或事宣揚成就,而是希望收錄以經在社會上經由其他媒體關注的事物,因此才有「關注度」的要求。如果只是自己認為這個產品「值得」收錄百科是不夠的,必須是「大家」都已經認同才行。此外,也必須提醒您,維基百科不是宣傳工具,同時維基百科也不建議由產品相關的人來建立自家產品的條目,因此這很容易被認為像是產品的宣傳。--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2月18日 (二) 03:24 (UTC)
- 我認同您的觀點.但我覺得社會上,有某一小群人,在默默的貢獻自己的發明,貢獻自己創新的巧思,並且對社會與歷史都很有價值,但他們不懂得宣傳,不知道怎麼宣傳或者不太喜歡宣傳,因此他難能可貴的發明,也可能隨著他自己歲月年紀的衰老,最終消失在歷史的沙漠中!馬雅文化就是其中一個類似的例子!
另外現在許多的媒體報導,都是透過"買賣"的管道來完成的!翻開報紙/電視新聞/美食節目報導,80%以上都是跟新聞台購買"新聞篇幅",因此若只能以"媒體"多寡來去衡量一項寶貴的知識是否值得存在於維基百科當中,那是不是反而將維基百科的格局畫的太小了呢? 我想維基百科後來有規劃出:學術關注度、書籍關注度、電影關注度、音樂關注度、數字關注度、組織和公司關注度、人物關注度以及網路內容關注度,這麼多種關注度,就是希望它所想保存的是"知識內容",而並不是新聞報導! 我個人覺得一項知識,是否有價值,是否值得保存,值得被維基百科收錄,應該是透過長時間,不斷的被論證,不斷的被討論,所謂真金不怕火煉~ 媒體只是一個比較方便,比較速食的一項參考依據!但回歸到關注度本身的涵義,應該在於"人"的關注度吧! 另外,若擔心維基百科被利用成宣傳產品的廣告頁的話!那宣傳的人,也太不夠專業了吧!直接花錢或花時間,買facebook或google廣告,還來得有效率一點!況且他所提出來的"產品"很容易就會被判對出來,沒有保存的價值,很容易是會被提出刪除表決的! 我今天請求恢復最新排行的條目,若編修的不夠珍貴,不俱備教育意義,沒有價值得話,那自然日後還會有人提議出將此條目刪除的表決!我應該也不是吃飽沒事做! 也或許在五年後,又有一位有心志士,願意將我所寫的知識,繼續補充的更完整一點,證實出該條目確實是有價值得,也可提出關注度的證明出來! 集眾人的知識,跨越長時間不斷的論證與編修,我想這才是維基百科當初架構出來的初衷吧! Super2k(留言) 2012年12月18日 (二) 08:20 (UTC)
- 維基百科不是把一個原本不知名的人事物變成知名的地方,如果現在不能符合Wikipedia:關注度的需求,那就不適合現在就建立這個條目;如果多年後,這件產品已經符合關注度的需求,屆時再建立自然不會有問題。
- 現在的關注度指引要求的是「獨立於主題的來源」、「可靠的來源」、「有效的介紹」,如果這個媒體報導可以確認為花錢買的,確實是不適合做為可靠來源;但是目前主流媒體的報導並不是100%都是花錢買的,因此在一般情況下,仍是可以信任的。
- 如果您任何現在維基百科的關注度指引應該需要修正,您可以直接到Wikipedia:互助客栈提出討論,只要維基百科的社群可以達成新的共識,我們就可以依據新的共識進行。
- --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2月18日 (二) 10:07 (UTC)
- 我想我們似乎始終在雞同鴨講!
首先,我想跟你討論的是大方向的議題,我想編修的條目"不止一項"!我想要請你暫時恢復"最新排行"的條目,是為了讓我方便編修一連串的條目,承繼前人的努力!況且前人已經編了很多的內容了,憑我一己之力,也很難重建之前所有的內容! 然而,你一直在跟我討論"單一條目"[最新排行],他是如何的不符合維基準則!(但就因為他之前不符合維基準則,才會被刪,我才會想要去補強資料,證明他有存在的價值) 再則,我一直再跟你討論[關注度]的例外條件(我之前有研讀過該條目,之前也有舉例出來),想跟你論證是否符合[關注度]的例外條件! 然而,你一直再跟我討論"廣告","打知名度"與"強調媒體關注度重要性"的議題! 我想再討論下去,我們也不會有交集的!畢竟我是維基新手,我關注的是希望維基百科內容的豐富度而已!我對於辯論條文,沒啥興趣,畢竟維基百科訂了很多驗證條文,但也訂了許多例外條款,就是為了不想維基百科太過故不自封吧! 你是一位好的紀律維護者,為維基的中立性把關,固然重要! 但我本來期待在維基百科可以找到更多熱心的編寫輔導員,可以輔導初學者"將知識建構更完整,更中立,也更據可靠性",我想廣納百川知識,這才是維基百科創始者的初衷吧! 感謝Alberth2這幾天來費心與我討論這個議題,我想我是該放棄再為這些條目努力了!謝謝您! Super2k(留言) 2012年12月18日 (二) 16:48 (UTC)
- 其實我就是不認為能夠成為關注度的例外,因此才希望您能夠先協助提供佐証關注度的資料,然後我們就可以到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提出恢復請求。但因為如果不能先確認關注度,即使恢復了,未來還是會因為一樣的原因再度被提送存廢討論。
- 最後補充說明一件事情:維基百科申請恢復頁面的正確程序是到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提出,該頁面會有其他管理員負責審視理由決定是否恢復;只是因為這條目先前是因為關注度問題而刪除,依慣例也可能會先要求提供可佐證關注度的資料。
- --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2月18日 (二) 23:20 (UTC)
給您一隻寵物貓!
good
鄧小平複制人黃魯宏(留言) 2012年12月17日 (一) 10:32 (UTC)
請教提刪問題
您好,請教:
請問一下,這個條目從11/28被提刪,一般投票在7天結束決定,但此條目提刪至今已經20天了?我很好奇---因為我也有條目被提刪。Wetrace(留言) 2012年12月18日 (二) 03:20 (UTC)
- 目前我結束討論的條件是:
- 在提送7天內已產生共識,結束討論並進行處理。7天內未有共識,或是仍然有疑問,延長討論。
- 延長討論後,在最後一次討論意見提出後7天進行確認,如果討論已有共識,結束討論並進行處理。
- 在最後一次討論意見提出後7天,如仍然未有共識,可以以「無共識」結束討論,並暫時保留。不過實際上,為了避免無共識暫時保留後,短時間內又再度被提送,無共識的狀態下我會盡量延長等待時間到14天。
- --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2月18日 (二) 03:34 (UTC)
原來如此,很謝謝您的解說。我需要再多花時間閱讀相關方針,抱歉打擾了。辛苦了!謝謝
- 其實,我剛看了一下,7天時 保留票是比較多的,那樣還不算共識嗎?或者說 論點討論差不多了,無共識保留、或者保留,是否應該先將提刪模版取下呢。若之後有人還要提刪,那是下一次的事情。
- 所以,由於您為避免短期再度提刪,因此延長至14天。所以可能 7+7+7~14 不知我的理解 是否有誤呢?
- 不過,這個條目已經20天了...真的很久,我好像沒看過這麼久---還有更久的嗎?真是辛苦。
Wetrace(留言) 2012年12月18日 (二) 03:38 (UTC)
- 存廢討論不是單純的看「票數多寡」做決定,若以維基百科的「共識」定義,至少也要達到三分之二的比例才行,此外,雙方提出的意見也是被納入處理的依據;因此在滿七天時,當時的討論仍然不能算是已有共識。
- 所謂延長至14天是指:如果當時的意見仍然未能取得共識,在最後一次討論意見發表後過了14天仍然無其他意見,我就會關閉該討論。
- 以最近這一年的狀況,20天不算久的,不過這個天數是不會無止境的延長下去;目前的方針是如果存廢討論提出35天後仍然未能達成共識,就會直接關閉討論。--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2月18日 (二) 05:09 (UTC)
- --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2月18日 (二) 05:09 (UTC)
謝謝您的解說,辛苦了。Wetrace(留言) 2012年12月18日 (二) 10:28 (UTC)
你好,本人有一个新条目推荐未计入贡献~
不知可否劳烦您用机器人帮忙添加进去~三十六计中假道伐虢指的是哪位虢国末代君主?这个就是周子仪※浪漫谎言 2012年12月18日 (二) 04:18 (UTC)
- 抱歉我並沒有在操作基器人,其實你也可以直接自己修改數字,如果覺得不適合自己改,可以直接和那個機器人連過--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2月18日 (二) 05:13 (UTC)
re
非一人編輯,似乎不能用戶快速刪除。--马呵说念诶多哗铎★爱生活爱山新爱萝莉塔 2012年12月18日 (二) 05:52 (UTC)
- 因為不是引用G10,根據快速刪除的標準O1,只要這個頁面不是從其他名自空間移動來的,用戶就可以請求刪除自己的用戶頁或其子頁面。--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2月18日 (二) 05:58 (UTC)
- 啊!我看到編輯歷史了。不過如果回來以G10來看,其他編輯的貢獻都不算是有效編輯,其實也是符合G10的。--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2月18日 (二) 06:03 (UTC)
- 是否有效难以界定,我也不想给人以逃跑的面目(虽然说其实是扩充营业)。还是按照原本的流程继续讨论吧。--马呵说念诶多哗铎★爱生活爱山新爱萝莉塔 2012年12月18日 (二) 06:39 (UTC)
- 啊!我看到編輯歷史了。不過如果回來以G10來看,其他編輯的貢獻都不算是有效編輯,其實也是符合G10的。--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2月18日 (二) 06:03 (UTC)
申請新條目推薦投票順延至提刪討論結束再續實施
閣下好!自陸官專五篇受教獲益良多許久不見。本人前日推薦921大地震中華民國政府調租民間車輛工程重機械行動因條目進入提刪程序,影響推薦投票意向,申請投票順延直至提刪討論結束後再實施。Chinuan12623(留言) 2012年12月20日 (四) 02:22 (UTC)
- 因為我比較不熟悉請新條目推薦投票的運作,這個建議你直接在Wikipedia:新条目推荐/候选提出會比較適合。--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2月20日 (四) 02:55 (UTC)
存廢討論已有十多天沒有新的意見,請決定應否保留。--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12月24日 (一) 03:09 (UTC)
- 我原本是打算撐到明天(停止討論後14天)再以無共識關閉討論...... XD --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2月24日 (一) 03:11 (UTC)
市旗版权状态
我将此君上载的市旗图像提交了存废讨论。我想参考一下阁下对这些市旗版权谁属的看法,第九条又是否适用?由于此将牵连一部分相关图像,故欲征求意见。--Lakokat 2012年12月24日 (一) 05:21 (UTC)
- 其實版權的東西我不是很熟,不過這位上傳者的版權宣告確實有問題,這種標誌他應該不能主張是他自己製作的;這種政府標誌過去我上傳時都是用{{logo}}這個來做宣告,不過最近幾年我確實也在維基共享中看到日本城市的標誌以公有領域的宣告大量的上傳。只是我也不確定這究竟是否算是台灣的著作權法第九條包括的範圍。--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2月24日 (一) 05:50 (UTC)--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2月24日 (一) 05:50 (UTC)
請教
你好,有一事冒昩想向Alberth2先生請教。
我留意到維基人Shizhao在2012年12月26日(三)01:58-02:01的3分鐘間,一口氣取消本人63項不同條目的編輯。所有「取消」都沒有在編輯摘要欄解釋理由。
從Shizhao的「用戶頁面」看來,他是位於北京的維基管理員。
我的編輯主要是補充一些研究論著書目(Reference Books);如有網上書籍可供參閱,也列出連結(如「汉娜·阿伦特」和「戴震」兩條);也有些編輯是提供資料,如「全真教」一條補充了歷任掌門的掌教年份。今一概被Shizhao刪除,令人莫名其妙。我跟Shizhao暫無往來,從來沒有過編輯戰。
遇到這種情況,我可以怎樣做呢?方便的話,懇請賜教,謝謝!Banyangarden(留言) 2012年12月26日 (三) 11:00 (UTC)
- 其實這時候你應該先向Shizhao詢問原因。--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2月26日 (三) 11:14 (UTC)
奇想創造此條目刪除問題
Alberth2 您好
對於奇想創造被刪除有些問題,或許之前建立時內容較多宣傳的字眼,期間也刪除了,為什麼不能給更該改的機會呢?
就算是如此在建立前也是參考其他"設計公司"的範例,
若是以「不能有任何公司榮譽得獎」等字眼,那台北基礎設計中心、漢諾森室內設計公司 等條目是大量包含且還有自家產品在上面
還是說以上條目只是沒有被抓到而已?
我希望能夠再次建立此條目
若是不能有得獎紀錄,就不會再放入
會以若煒設計、北方設計研究院、特嘉設計為範例
單單只對公司做簡單的介紹
謝謝您 61.219.118.49(留言) 2012年12月27日 (四) 03:24 (UTC)
- 你可以至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提出理由並請求恢復,但是還是需要提醒你,如果條目無法達到Wikipedia:關注度指引的需求,未來仍有可能被提送存廢討論。--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2月27日 (四) 03:41 (UTC)
請對921地震車機篇裁決
我查看提刪條目之有關新條目推薦規則,似乎推薦之管理員未按期程走,見題刪條目之推薦規則:(進入提刪程序的條目也可被提名,投票截止時間延至提刪討論結束之後;條目未有刪除並符合獲選標準,方可當選。假如等待提刪討論結束後才開始提名,將可能因不符合最近5天新增的規定而喪失候選資格。),故推薦投票截止時間應延至提刪討論結束之後,而車機篇尚未提刪討論結束,推薦卻提前於25日裁未過。本人認為有重推薦必要,故再對車機篇做適度強化,唯(提刪未決),推薦難上。一般提刪討論不是都七日內裁決,查此篇至第六天24日正反票8比4,第八天26日已9比4,不是七日未果才延期?現贊成保留票也居多數,故提請閣下對921地震車機條目做保留裁決Chinuan12623(留言) 2012年12月27日 (四) 07:13 (UTC)
- 一般存廢討論是在提送後第七天進行處理,但討論如果仍未取得共識會延長討論,而所謂的「共識」並不是單純的投票比票數,目前這個討論確實是保留意見較多,但也因為「意見」非常多,我還需要一些時間消化這些意見......--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2月27日 (四) 07:50 (UTC)
- 依規定新條目推薦要五天內,故我車機篇應本月卅日前提出,可否請閣下於卅日前對921地震車機篇裁決。Chinuan12623(留言) 2012年12月27日 (四) 22:54 (UTC)
- 記得新條目推薦的規則是:進入提刪程序的條目也可被提名,投票截止時間延至提刪討論結束之後;因此只要有提名,是否在30日前結束討論應該不會影響推薦資格。這條目目前的討論應該會繼續延長到明年了......--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2月29日 (六) 02:52 (UTC)
- 規定(也可被提名,投票截止時間延至提刪討論結束之後),我上次十八日推薦車機篇,車機篇(尚未提刪討論結束),推薦卻提前於25日裁未過,我已吃一次虧;又你說因此只要有提名,是否在30日前結束討論應該不會影響推薦資格,問題是車機篇原提名已被裁未過,(現非提名中),再見規則(假如等待提刪討論結束後才開始提名,將可能因不符合最近5天新增的規定而喪失候選資格。)所以逾卅日我未重提名,是否因而不符合最近5天新增的規定而喪失候選資格。說真的我感覺有些人投反對票非因條目內容差,因此我才認為車機篇有重推薦必要,但卡在(提刪)討論中,我上次推(陸軍官校)篇,就有人以(中斷兩日編輯)裁未過,在這圈子要不合味的,內容就算合規定,他也給你反對票。Chinuan12623(留言) 2012年12月29日 (六) 03:47 (UTC)
- 當然我也可以現在就提名推薦,但又重覆轍,反對者再以(提刪中)投反對票,管理員不查又提前裁撤。我只希望在正常狀況下,讓車機篇給社群檢視,是否值得推薦,故還請閣下仍卅日前裁決。Chinuan12623(留言) 2012年12月29日 (六) 04:05 (UTC)
- 我已經提前在今天關閉討論,不過因為目前的討論內容並未能達到「保留共識」,所以現在只能以無共識暫時保留結束討論。--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2月29日 (六) 23:57 (UTC)
提報破壞
User:Sanya3正在破壞法定强奸頁面,請多留意。--36.232.221.129(留言) 2012年12月29日 (六) 06:18 (UTC)
香港兒歌歌手列表
關於列表中紅鏈的討論已大致得到共識,為何香港兒歌歌手列表之類的條目會無共識保留?--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12月31日 (一) 08:19 (UTC)
- 現在麻煩的地方在於存廢討論上也有不少保留意見(雖然這些用戶仍未參與客棧的討論),而紅鏈問題也尚未納入列表指引中,而且看來也不是立刻會完成列表指引的修改,加上最近存廢討論積壓數量太多,因此我暫先以無共識結束討論。我是希望接下來可以等到列表指引完成修正後,下次要提送存廢討論時,可以加上列表指引中關於紅鏈的說明,讓刪除的理由有列表指引作為依據,未來這些列表的存廢就可以統一標準。--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2月31日 (一) 08:26 (UTC)
- 其實維基百科:維基百科不是什麼#維基百科不是不經篩選的資訊收集處第二點,『主題關係鬆散的數據庫或列表』已經說得很清楚——純粹的名人名句、格言、人物、作品列表都不適合維基百科。這準則沒有指出藍鏈或紅鏈可以得到豁免。亦即暗示藍鏈、紅鏈及黑字應當一視同仁。--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12月31日 (一) 08:38 (UTC)
- 看了Wikipedia:維基百科不是什麼這部份的內容,感覺其實並沒有很明確,硬要解釋的劃還是可以有不同的解讀,這種情況在刪除後,如果送到頁面覆核請求去可能有蠻大的機會會被同意恢復,我還是傾向能夠等待列表指引的修正。--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2月31日 (一) 09:03 (UTC)
- 其實維基百科:維基百科不是什麼#維基百科不是不經篩選的資訊收集處第二點,『主題關係鬆散的數據庫或列表』已經說得很清楚——純粹的名人名句、格言、人物、作品列表都不適合維基百科。這準則沒有指出藍鏈或紅鏈可以得到豁免。亦即暗示藍鏈、紅鏈及黑字應當一視同仁。--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12月31日 (一) 08:38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