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國維
張國維(1595年—1646年),字九一,一字止庵,號玉笥[1],浙江金華府東陽縣人。明朝政治人物,明亡後,自盡殉國。
生平
[編輯]天啟元年(1621年)辛酉科浙江四十六名舉人,天啟二年(1622年)聯捷壬戌會試十二名,三甲一百六十名進士,都察院觀政,授廣東番禺知縣,興學校,課農桑,以德化民。四年本省同考,以政績卓越,崇禎元年考選,授刑科給事中;三年升吏科右,四年升吏科左,五年升禮科都給事中,六年陞太常寺少卿。崇禎七年(1634年)擢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應天[2],疏浚了松江、嘉定、上海、無錫等地河道。十二年升工部右侍郎,總理河道。崇禎十五年升兵部尚書,十六年革任。十七年(1644年)三月,以兵部尚書兼右僉都御史赴江南、浙江,督練兵、輸餉諸務[3]。離開北京後,李自成攻破北京。弘光元年(清順治二年,1645年),弘光帝召為戎政尚書。因山東討賊有功,加太子太保。後與馬士英不和,乞省親歸。
同年五月,清軍陷南京。國維在家聞變,召集義勇,至台州,與陳函煇、宋之普、柯夏卿及陳遵謙、熊汝霖、孫嘉績等擁戴魯王朱以海監國,移紹興,國維任武英殿大學士,督師錢塘江[4]。次年六月初,方國安叛降,國維還守東陽。二十五日,清兵破義烏,追至七里寺,國維召二子張世鳳、張世鵬問其生死,長子表示不願苟且偷生,次子猶豫不決,國維即怒以石硯擲擊,不中。世鵬泣曰:「從容盡節,慷慨捐軀,兒等甘之如飴,唯祖母年邁八旬……」。午夜,國維遂整理衣冠,向母訣別,賦《絕命詞》三章,寫「忠孝不能兩全,身為大臣,誼在必死。汝二人或盡忠,或盡孝,各行其志,毋貽大母憂,使吾抱恨泉下!」遺書於次子。南向再拜曰:「臣力竭矣」!跳園中水池亡,年五十二。
國維既死,家人扶其屍於大廳。清兵騎兵多為山東濟寧人,見國維屍體叩頭拜謝。張世鳳不屈而死,被殺於錢塘江畔。浙江總督張存仁敬佩張國維,不忍斷其香火,於是釋放張世鵬。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賜諡忠敏。著《吳中水利全書》。
家族
[編輯]祖張汝吉,太學生。父張希武,庠生。
紀念
[編輯]後人為祭祀在蘇州山塘街修建張忠敏公祠,1909年11月13日中國同盟會會員陳去病、高旭和柳亞子等人在此發起成立南社,2009年11月13日改建為中國南社紀念館。
參考資料
[編輯]- 查繼佐《國壽錄》卷三《張國維傳》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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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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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陳鍾盛 |
明朝番禺縣知縣 1623年-1628年 |
繼任: 孫曰紹 |
前任: 陳新甲 |
明朝兵部尚書 1642年-1643年 |
繼任: 馮元飇 |
前任: 阮大鋮 (弘光朝廷) |
南明兵部尚書 (魯王朝廷) 1645年 |
繼任: 陳函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