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各省都督府代表聯合會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各省都督府代表聯合會
五色旗(右)與鐵血十八星旗(左)
歷史
成立1911年11月5日 (1911-11-05)
解散1912年1月28日 (1912-01-28)
繼任臨時參議院

各省都督府代表聯合會辛亥革命期間1911年11月15日至1912年1月28日期間獨立各省為籌組臨時中央政府而成立的過渡性議政權力機構。該機構起初由各省獨立後成立的都督府派出的代表組成,後來未獨立各省的諮議局也派出代表參加。在中華民國建立後,1912年1月2日至1912年1月28日該機構曾經一度代行臨時參議院職權,直到南京臨時參議院建立。[1]

組成

[編輯]

1911年11月9日,湖北軍政府致電各省,請各省派代表到湖北商談籌組臨時中央政府事宜。11月11日,江蘇都督程德全、浙江都督湯壽潛聯名致電上海都督陳其美,提議各省派代表到上海商談,陳其美表示贊成。1911年11月12日,江蘇都督府代表雷奮沈恩孚,浙江都督府代表姚桐豫高爾登蘇州發出向滬軍都督陳其美通電,促各省派代表到上海商討籌組臨時政府事宜。通電中提出,各省都督府和諮議局各派代表一人出席會議,只要兩省以上代表到會即開議。

組織全國會議團通告書稿[2]

武漢事起,各省響應,共和政治,已為全國輿論所公認。然事必有所取,則功乃易於觀成。美利堅合眾之制度,當為吾國他日之模範。美國之建,其初各部頗起爭端,外揭合眾之幟,內伏渙散之機。其所以苦戰八年,卒收最後之成功者,賴十三州會議總機關有統一進行、維持秩序之力也。考其第一、二次會議,均僅以襄助各州議會為宗旨,至第三次會議,始能確定國會長治久安,是亦歷史必經之階級。吾國上海一埠,為中外耳目所寄,又為交通便利,不受兵禍之地,急宜仿照第一次會議方法,於上海設立臨時會議機關,磋商對內對外妥善之方法,以期保疆土之統一,復人道之和平,務請各省舉派代表,迅即蒞滬集議。盼切盼切。

集議方法及提議大綱如下:

甲、集議之方法

  • 一、通告各省舊時諮議局舉代表一人常駐上海。
  • 一、通告各省現時都督府派代表一人常駐上海。
  • 一、有二省以上代表到滬,即先行開議,續到者隨到隨議。

乙、會議之要件

  • 一、公認外交代表。
  • 一、對於軍事進行之聯絡方法。
  • 一、對於清皇室之處置。

發起人:鄂樊雲門 皖江易園 湘宋漁父 閩高夢旦 陝于右任 粵伍秩庸溫欽甫 晉桂贛夏劍丞 黔楊壽彤 蘇唐蔚之張季直趙竹君莊思緘 蜀程雪樓 豫王摶沙

11月15日,上海江蘇浙江福建等省代表在上海老西門方斜路江蘇教育總會舉行首次會議,議決成立「各省都督府代表聯合會」。[1]

後續會議

[編輯]

此後湖北軍政府和江浙軍政府之間開始為聯合會所在地發生爭議。11月24日,在上海的聯合會決定遷到武昌開會,各省留一人在上海「聯絡聲氣,以為鄂會後援」。11月底到12月初,湖北、湖南、福建、江蘇、安徽、廣西、直隸、河南、浙江、四川等十二個省的二十三名代表到達武漢。11月30日,聯合會首次會議召開,會議推舉譚人鳳為議長;並議決在臨時中央政府成立前,以湖北軍政府代行中央軍政府職權,以鄂軍都督黎元洪執行中央政務。12月3日,聯合會通過了《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組織大綱》,並議決如袁世凱反正,將推舉袁世凱擔任臨時大總統。《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組織大綱》第十七條稱,[1]

第十七條 參議院未成立以前,暫由各省都督府代表會代行其職權,但表決權每以一票為限。

此後,聯合會多次舉行會議,議決武漢地區停戰南北議和,接受袁世凱派代表唐紹儀與南方代表伍廷芳南北和談,南方和談條件為「推翻滿洲政府、主張共和政體、禮遇舊皇室」。[1]

12月4日,都督陳其美程德全湯壽潛邀各省留滬代表開會,暫時定南京為臨時政府所在地,選黃興為假定大元帥,黎元洪為假定副元帥,推舉大元帥負責組織臨時政府。12月8日,在鄂代表赴南京,留滬代表陸續到南京,未參加漢口會議的幾個省的代表也到了南京。到12月下旬,到達南京的有江蘇、浙江、湖北、湖南、四川、廣西、安徽、福建、直隸、山東、河南、江西、山西、陝西、廣東、奉天、雲南等十七個省44名代表。12月14日,先期到達南京的15個省的代表召開會議,推浙江代表湯爾和任議長,廣東代表王寵惠任副議長,決定12月16日選舉臨時大總統。但12月15日會議又決議暫緩選舉臨時大總統,承認上海會議推舉的大元帥、副元帥,並在《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組織大綱》中追加寫入「臨時大總統未舉定以前,其職權由大元帥暫任之。大元帥不能在臨時政府所在地時,以副元帥代行其職權。」以黎元洪為首的湖北軍政府反對該決議,江蘇、浙江軍界反對黃興任大元帥。12月17日,聯合會改推舉黎元洪為大元帥,黃興為副元帥,由黃興組織臨時政府。但是黃興因為得知孫中山將回國,故沒有赴南京任職。12月25日,孫中山抵達上海。12月26日,代表會議決通電各省繼續戰鬥,並推譚人鳳、馬君武王正廷徐紹楨會面,商議作戰計劃。[1]

選舉臨時大總統

[編輯]
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印

12月28日,在南京召開臨時大總統選舉預備會。12月29日,各省代表在南京召開選舉臨時大總統會。臨時大總統根據臨時政府組織大綱第一條:「臨時大總統,由各省都督代表選舉之;以得票滿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者為當選。代表投票權,每省以一票為限。」選出。參加選舉的有直隸、奉天、山東、山西、河南、陝西、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蘇、浙江、福建、廣東、廣西、雲南、四川等十七省代表四十三人。大總統候選人為孫中山黎元洪黃興孫中山獲得十七張有效票中的十六票,當選為中華民國第一任臨時大總統。[1]

選舉臨時大總統的43名代表名單如下:[3]

代行臨時參議院職權

[編輯]

在選舉臨時大總統的同時,聯合會議決通電各省都督府,讓每省派參議員三人到南京組織臨時參議院,參議員未到時由本省代表替留1至3人代行參議員職權。[1]

1912年1月1日,孫中山在南京宣誓就任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1月2日,聯合會議決代行參議院職權。1月3日,聯合會一致選黎元洪為中華民國臨時副總統。1月28日,南京臨時參議院成立,各省都督府代表聯合會宣告結束。[1]

代表名單

[編輯]

武昌時期(1911年11月30日-12月7日)

[編輯]
各省都督府代表聯合會武昌時期政黨組成

武昌及留滬代表如下:[4]

省區別 赴湖北或在湖北開會代表 留上海或未赴湖北開會代表
江蘇 雷奮
鎮江 馬良[5]
江北 王照 陳官彥 徐鍾令[6]
浙江 湯爾和 陳時夏 黃群 陳毅
福建 潘祖彝 林長民
山東 謝鴻燾 雷光宇
安徽 王竹懷 許冠堯 趙斌
湖南 譚人鳳 鄒代藩 宋教仁
廣西 張其鍠
滬軍 馬君武 陳陶遺 袁希洛 俞寰澄 朱葆康
四川 周代本
直隸 谷鍾秀
河南 黃可權
湖北 胡瑛 王正廷 孫發緒 時象晉  居正 陶鳳集
奉天 吳景濂
吉林 趙學臣
貴州 席正銘 歐陽煜

南京時期(1911年12月14日-1912年1月28日)

[編輯]

代行參議院職權期間(1912年1月2日-1月28日),曾選舉如下工作人員:[4]

各省代表如下:[8][4]

參考文獻

[編輯]
  1. ^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 辛亥革命網. 2010年11月18日 [2011年11月4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年7月2日). 
  2. ^ 上海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 編,《辛亥革命在上海史料選輯》,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66年;《張元濟全集(五)》,北京:商務印書館,第188頁;《伍廷芳集》,北京:中華書局,1993年,第366頁;《于右任辛亥文集》,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1986年,第218頁
  3. ^ 薛恆,民國首任臨時大總統選舉會代表人數人員考,江蘇社會科學2007年4期
  4. ^ 4.0 4.1 4.2 4.3 4.4 4.5 4.6 張玉法,民國初年的國會,近代史研究所集刊1984年第13期,第83-196頁
  5. ^ 此人為鎮江都督府林述慶所派。見 回憶辛亥革命,北京:文史資料出版社,1981年,第348頁
  6. ^ 此三人為江北都督府蔣雁行所派。見 回憶辛亥革命,北京:文史資料出版社,1981年,第348頁
  7. ^ 張玉法《民國初年的國會》作「王正廷」。徐友春 主編《民國人物大辭典》、廖大偉《各省都督府代表聯合會述論》等作「王寵惠
  8. ^ 南京時期各省代表情況史籍所載不一。此處據張玉法《民國初年的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