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印局
铸印局,中国古代官署名,掌管铸造印信、印玺等工作。在清代,其主官为从五品员外郎。《清史稿》:“题销铸印,掌铸宝玺,凡内外诸司印信,并范冶之。”宣统三年(1911年)印铸局改属新内阁,礼部亦改典礼院[1]。清代灭亡以后裁撤。
历史
[编辑]自汉代开始,就开始有设立“印曹”一职,隶属于御史台,为两汉侍御史所掌五曹之一,掌刻印。[2]
再来到了宋代以后,出现了专门的铸印机构来进行铸印的工作,也就是少府监以及文思院。而铸印完以后则交由礼部负责管理的事宜。[4]
至元代开始,才开始有了铸印局这一官署的设立,在元世祖至元五年(1268年)开始设立,隶属礼部,负责管理刻印及销毁印章的工作。官秩为正八品,主官为大使一员,负责总领其事。下属官员则有设立副使一员,直长一员。[5]
而明代延续元代,同样也设立铸印局这一官署,同样隶属于礼部,在工作内容及职能归属大体不变,只是负责官员改为设立大使一人,副使二人。到了万历九年(1581年)革副使一人。[6]
清代亦承袭明制,同样也有铸印局,亦属礼部。铸印局设立员外郎汉人一人,笔帖式署主事满洲一人,大使汉人一人掌铸造。其职能如《清史稿》所纪录的:“题销铸印,掌铸宝玺,凡内外诸司印信,并范冶之。”[7]
清代铸印标准
[编辑]凡铸造金宝、金印:
均清篆左汉篆右篆用玉箸文
均芝英篆
- 朝鲜国王金印龟纽
芝英篆
均驼纽尚方大篆
- 凡铸造银印、闗防:
- 凡铸造铜印闗防钤记:
凡増铸之印,内外文武官新设者、改调职守者,由吏兵二部㑹部拟定印文字数,题准咨部付局铸给。凡改铸之印,内外官印岁久模糊,应改铸者,题咨到部铸给。凡发印各印铸成,呈堂验阅发司封固,钤以司印在内,各部院寺监遣官赍文赴领,在外文职府通判,武职总兵官以上,专差赍文赴领。文知县武副将以下,发提塘邮寄于印四角加柱,钤封如前。本官得印,去柱启封以用,印年月日报部存案。凡缴印内外官接到新印于旧印篆文中加鑴缴字送部销毁 。凡封印开印前,期札钦天监择吉具疏通行,中外遵行。 [8]
参见
[编辑]参考资料
[编辑]- ^ 赵尔巽. 清史稿. 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 [2020-04-13].
- ^ 房玄龄. 《晉書·職官志》. 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 [2020-04-13].
- ^ 沈约. 《宋書·百官下》. 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 [2020-04-13].
- ^ 曾广庆. 宋代官印制度略论. 中原文物. 2000年, (第5期): 55.
- ^ 宋濂. 《元史·百官志》. 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 [2020-04-13].
- ^ 张廷玉. 《明史·職官志》. 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 [2020-04-13].
- ^ 嵇璜、刘墉. 《皇朝通典》. 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 [2020-04-13].
- ^ 《欽定大清會典·卷28 》. 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 [2020-04-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