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
外觀
內政部或內務部是一國負責管理國內重要政務的政府機構,其職責通常涵蓋內部保安、災害管理、地方自治、選舉、公共行政、出入境、移民等領域。
內政部一般下轄警察機構,例如中華民國內政部警政署[1]、俄羅斯聯邦內務部警察。部分國家的警察機構不屬於內政部,例如美國。還有一些國家不設內政部,通過不同的機構來分擔相關職責。 常見的內政部或內務部:
- 中華民國內政部,為行政院中央二級行政機關。
- 美國內政部,為聯邦政府部門。
- 英國內政部,為內閣部門。
- 法國內政部,為內閣部門
- 俄羅斯聯邦內務部,為聯邦政府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務部,為已撤銷的國務院組成部門,現改制為民政部。
- 日本國內務省,為內閣部門,1947年廢止,其行政職權移轉至總務省。
部分地區內政部(內務部)設立變遷
[編輯]所屬主權實體 | 內政部/內務部 [註 1] | 存在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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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富汗 | 阿富汗內務部 | 1929年— |
阿根廷 | 阿根廷內政部 | 1854年— |
澳洲 | 澳大利亞內政部 | 2017年— |
奧匈帝國 | 帝國及王國內政部 | 1848年—1918年 |
奧地利 | 奧地利內政部 | 1918年—1934年 |
奧地利 | 奧地利聯邦內政部 | 1934年—1938年、1945年— |
比利時 | 聯邦內政公共服務部 | 2002年— |
大清 | 大清民政部 | 1906年(光緒三十二年)[註 2]—1912年 |
中華民國 | 中華民國內務部 | 1912年—1928年 |
中華民國軍政府 | 1917年—1920年 | |
廣州中華民國政府 | 中華民國內政部 | 1921年—1923年 |
中華民國內務部 | 1923年—1925年 | |
中華民國國民政府 | 中華民國民政部 | 1927年—1928年 |
中華民國內政部 | 1928年—1948年 | |
中華民國政府 | 1948年— |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中央人民政府內務部 | 1949年—1954年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務部 | 1954年—1968年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 1978年— | |
日治臺灣 | 臺灣總督府民政部 | 1895年—1897年 |
古巴共和國 | 古巴內務部 | 1961年— |
捷克 | 捷克共和國內政部 | 1969年— |
德國 | 德國內政部 | 1879年—1945年 |
德國 | 德國聯邦內政部 | 1949年—2018年 |
聯邦內政和國土部 | 2018年— | |
西班牙 | 西班牙內政部 | 1812年— |
法國 | 內政、僑務、領地及移民部 | 1790年— |
英國 | 英國內政部 | 1782年— |
印度 | 印度內政部 | 1947年— |
伊朗 | 伊朗內政部 | 1900年— |
意大利 | 意大利內政部 | 1861年— |
日本 | 日本內務省 | 1873年—1947年 |
總務省 | 2001年— | |
南韓 | 韓國內務部 | 1948年—1998年 |
行政自治部 | 1998年—2008年、2014年—2017年 | |
行政安全部 | 2008年—2013年 | |
安全行政部 | 2013年—2014年 | |
北韓 |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內務省 | 1948年—? |
大蒙古國 | 大蒙古國內務部 | 1911年—1915年 |
馬來西亞 | 國內政務部 | 2008年— |
巴達維亞共和國 | 內政及水利部 | 1798年—1801年 |
內政部 | 1801年—1815年 | |
荷蘭 | 1815年—1923年、1932年—1998年 | |
內政及農業部 | 1923年—1932年 | |
內政及王國關係部 | 1998年— | |
巴勒斯坦 | 巴勒斯坦內政及國家安全部 | 1994年— |
葡萄牙 | 葡萄牙內政部 | 1736年— |
羅馬尼亞 | 羅馬尼亞內政部 | 1863年— |
俄羅斯帝國 | 俄羅斯帝國內務部 | 1802年—1917年 |
俄羅斯共和國 | 俄羅斯共和國內務部 | 1917年 |
俄羅斯蘇維埃聯邦社會主義共和國 | 俄羅斯蘇維埃聯邦社會主義共和國內務人民委員部 | 1917年—1930年、1937年—1946年 |
蘇聯 | 蘇聯內務人民委員部 | 1934年—1946年 |
蘇聯內務部 | 1946年—1960年、1968年—1991年 | |
俄羅斯 | 俄羅斯聯邦內務部 | 1992年— |
烏克蘭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 | 烏克蘭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內務部 | 1917年—1930年、1934年—1946年 |
阿塞拜疆 | 阿塞拜疆內務部 | 1991年— |
白俄羅斯 | 白俄羅斯內務部 | 1991年— |
愛沙尼亞 | 愛沙尼亞內務部 | 1918年— |
格魯吉亞 | 格魯吉亞內務部 | 1991年— |
哈薩克 | 哈薩克斯坦內政部 | 1992年— |
立陶宛 | 立陶宛共和國內政部 | 1990年— |
土庫曼 | 土庫曼斯坦內務部 | 1992年— |
韃靼斯坦共和國 | 韃靼斯坦共和國內務部 | 1990年— |
烏克蘭 | 烏克蘭內務部 | 1991年— |
美國 | 美國內政部 | 1849年— |
塞爾維亞 | 塞爾維亞內政部 | 2001年— |
新加坡 | 新加坡內政部 | 1959年— |
越南共和國 | 越南共和國內務部 | 1949年—1975年 |
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 | 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內務部 | 1945年— |
註解
[編輯]參考資料
[編輯]- ^ 中華民國《內政部警政署組織法》第1條:「內政部為辦理全國警察行政事務,統一指揮、監督全國警察機關(構)執行警察任務,特設警政署(以下簡稱本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