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抽象代數中,群同構(英語:group isomorphism)是在兩個群之間的函數,它在維持群運算的方式架設了在群的元素之間的一一對應。如果兩個群之間存在一個群同構,則稱這兩個群同構。從群論的立場看,同構的群具有相同的結構和性質,因而不需要區分。
給定兩個群 和 ,從 到 的群同構是從 到 的雙射群同態。這意味著群同構是雙射函數 使得對於所有 中的元素 和 有著
- 。
如果群 和 之間存在一個群同構,則這兩個群同構,記作
如果群運算沒有歧義,可以將其省略,簡寫為
有時甚至簡寫為 。這種表示是否引起歧義或混淆將依賴於上下文。例如同一個群中兩個同構的子群並不一定有相同的性質。參見后面的例子。
反過來說,給定群 、集合 和雙射 ,我們可以通過定義 構造一個群 。
如果 并且 則上述的群同構作用在 自身,稱為 的自同構。
- 實數集帶有加法的群 同構於正實數集帶有乘法的群 :
通過同構
(參見指數函數)。
- 整數集帶有加法的群 是 的子群,而因子群 / 同構於絕對值為 1 的複數組成的乘法群 :
同構給出為
對于所有。
- 克萊因四元群同構於 的兩個復本的直積(參見模算術),并因此寫為 。另一個符號是 Dih2,因為它是二面體群。
- 如果 (G, *) 是無限循環群,則 (G, *) 同構於整數集帶有加法的群。從代數的觀點看,這意味著所有整數的集合帶有加法運算是唯一的無限循環群。
某些群可以依賴於選擇公理證明是同構的,但在理論上不能構造出具體的同構。比如:
- 群 (, +) 同構於所有複數組成的加法群 (, +)。
- 非零複數集帶有乘法的群 (*, ·) 同構於上面提及的群 S1。
- 從 (G, *) 到 (H, ) 的同構的核總是 {eG} 這里的 eG 是群 (G, *) 的單位元。
- 如果 (G, *) 同構於 (H,),并且如果 G 是阿貝爾群則 H 也是。
- 如果 (G, *) 是同構於 (H, ) 的有限群,這里 f 是同構,則如果 a 屬于 G 并有階 n,則 f(a) 也是。
- 如果 (G, *) 是同構於 (H, ) 的局部有限群,則 (H, ) 也是局部有限群。
從定義可以得出任何同構 將映射 G 的單位元到 H 的單位元,
并且映射逆元到逆元,
和更一般的,n 次冪到 n 次冪
對於所有 u ∈ G,并且逆映射 也是群同構。
“同構”關係滿足等價關係的所有公理。如果 f 是在兩個群 G 和 H 之間的同構,則關於 G 的只與群結構有關的所有為真的事情都可以通過 f 轉換成關於 H 的同樣為真的陳述,反之亦然。
從群 (G,*) 到自身的同構叫做這個群的自同構。就是說這是雙射 使得
- 。
自同構總是映射單位元到自身。共軛類在自同構下的像總是共軛類(同一個或另一個)。一個元素的像有同這個元素相同的階。
兩個自同構的復合也是自同構,并且群 G 的所有自同構的集合在復合運算下自身形成了一個群,即 G 的自同構群,指示為 Aut(G)。
對于所有阿貝爾群,至少有把群的元素替換為它的逆元的自同構。但是,在所有元素都等於它的逆元的群中這是一個平凡自同構,比如在克萊因四元群中。對於這種群三個非單位元素的所有置換都是自同構,所以這個自同構群同構於 S3 和 Dih3。
在對於素數 p 的 Zp 中,一個非單位元元素可以被替換為另一個,帶有在其他元素中的相應變更。這個自同構群同構於 Zp − 1。例如,對于 n = 7,Z7 的所有元素乘以 3 再模以 7,是在這個自同構群中的一個 6 階自同構,因為 36 = 1 ( modulo 7 ),而更低的冪不得出 1。因為這個自同構生成了 Z6。這里還有一個自同構有這個性質: Z7 的所有元素乘以 5 再模以 7。因此這兩個對應於 Z6 的元素 1 和 5,以這個次序或反過來。
Z6 的自同構群同構於 Z2,因為只有兩個元素 1 和 5 的每一個能生成 Z6,所以除了單位元之外我們只能互換它們。
Z2 × Z2 × Z2 = Dih2 × Z2 的自同構群有階 168,這可以如下這樣找到。所有 23 - 1 = 7 個非單位元元素扮演相同的角色,所以我們可以選擇讓誰扮演 (1,0,0) 的角色。余下的 23 - 21 = 6 中的任何一個都可以被選擇來扮演 (0,1,0) 的角色。這確定了誰對應於 (1,1,0)。對 (0,0,1) 我們可以有 23 - 22 = 4 個選擇,這就確定了余下的。因此我們有了 7 × 6 × 4 = 168 個自同構。它們對應於Fano平面的成員,它的 7 個點對應於 7 個非單位元元素。連接三個點的線對應於群運算: a, b 和 c 在一條線上意味 a+b=c, a+c=b 和 b+c=a。參見在有限域上的一般線性群。
對於阿貝爾群除了平凡的之外的所有自同構叫做外自同構。
非阿貝爾群有非平凡的內自同構群,并可能也有外自同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