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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世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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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世芳(?—?年),山西平阳府安邑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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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五年(1510年),相世芳登庚午科山西乡试舉人,九年(1514年)甲戌科三甲第二百四十名進士[1][2],授刑部主事,历官刑部郎中,嘉靖三年(1524年)七月在左順門事件中被逮入诏狱,贬戍陕西延安充军。十六年二月被赦返。隆庆初,追赠太常寺少卿[3]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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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相希夔。子相邦教,万历二十二年甲午科举人,官濮州知州。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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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山西通志》:相世芳,安邑人。正徳甲戌进士,歴官刑部郎中。沈毅质直,不茍言笑。博极羣书,诗文雄迈。嘉靖甲申廷议大礼,衆论移日未定,世芳抗疏直谏,畧无避讳。传为首者弃市,衆惊惶无措,世芳不动色,以身当之,旋廷杖几毙,谪戍延安。慨然行伍,凡十三年,诏还,终身无怨言。隆庆初,追赠太常寺少卿。子邦教,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