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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尚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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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尚則(?—17世紀),儀之方訓,山東兗州府曲阜縣[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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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尚則是曲阜知縣孔希大的八世孫,天啟七年(1627年)中舉人[2]崇禎十三年(1640年)成進士,獲授洛陽知縣。時值流寇充斥,他同時剿滅與招撫,使境內賊人收斂;李自成攻陷河南,有人盜取福王朱常洵的珍寶,官吏珍寶有價刻意追究,他卻指出不會做出維護利益而積累民怨的事情,因此被知府郭載騋憎恨,以病辭官[3]

此後,孔尚則補任全椒知縣,當地人民貧困,官員也多被譴謫,他請求減免當地賦稅,又懲治魏國公徐弘基的犯法奴隸。經巡按御史王雷臣推薦,入為刑部主事

弘光年間,孔尚則陞任河南司郎中,與卜象乾王傚通鄭洪猷潘湛袁定劉延禟朱輅傅箕孺宋祖乙費景烷張萬選張景韶夏供佑王質董祖嘗曾守意王政敏陸慶衍汪鉉陳儒樸吳伯尚陳謙汪姬生賈應寵共事。刑部尚書解學龍對其相當賞識,曾說「「深文者,苛之屬也。」因被顧忌者舉報,免職,不久回鄉[1][4]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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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一·列傳第七》:(弘光)時刑部先後司官之可紀者,為卜象乾、王傚通、鄭洪猷、潘湛、袁定、劉延禟、朱輅、孔尚則、傅箕孺、宋祖乙、費景烷、張萬選、張景韶、夏供佑、王質、董祖嘗、曾守意、王政敏、陸慶衍、汪鉉、陳儒樸、吳伯尚、陳謙、汪姬生、賈應寵云。……尚則,字方訓,曲阜人。崇禎十三年進士。全椒知縣,累擢河南司郎中。
  2. ^ 乾隆《曲阜縣志·卷四十二》:……(天啟)丁卯科(舉人)有……孔尚則……
  3. ^ 乾隆《曲阜縣志·卷八十六》:孔尚則,字儀之,希大八世孫。崇禎庚辰進士,知洛陽縣,值流寇充斥,勦撫兼施,縣境盜勢稍戢。先是賊陷河南,有竊福藩寶玩者,有司利其貨,悉意窮究;尚則置不問,曰:「綱利以蓄怨,吾不為也。」太守郭某忌之,謝病歸。
  4. ^ 乾隆《曲阜縣志·卷八十六》:再補全椒,縣地瘠民貧多逋賦,為鄉里累,官亦多覆譴;尚則力請汰其賦額,魏國公奴犯法,即械治不少貸,士民股栗。巡按御史王雷臣荐擢刑部主事,歷陞郎中,侍郎解某雅重之,嘗言:「深文者,苛之屬也。」意忌者忍之屬也,孔君其免是矣,尋解組歸。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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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一·列傳第七
  • 乾隆《曲阜縣志》·卷四十二
  • 乾隆《曲阜縣志》·卷八十六
官衔
前任:
王鳳翥
明朝洛陽縣知縣
崇禎年間
繼任:
張正學
前任:
洪孟纘
明朝全椒縣知縣
崇禎年間
繼任:
劉惟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