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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遵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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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遵晦
大明山东按察司副使
籍貫浙江杭州府錢塘縣
字號字明仲,號桂軒
出生庚辰十二月初五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徐氏,封安人
親屬(子)吴从周
出身
  • 嘉靖十九年庚子科舉人
  • 嘉靖三十二年癸丑科進士出身

吳遵晦(?—?),字明仲,號桂軒,浙江杭州府錢塘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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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十九年(1540年)庚子科浙江鄉試第八十八名舉人。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中式癸丑科二甲第三十二名進士[1][2]。大理寺观政,授工部主事,升员外、郎中,调工部郎中,升山东临清兵备副使,四十五年被户科给事中张宪臣所劾,下巡按御史讯问。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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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吳政;祖父吳宗裕,封南京刑部主事;父吳鼎,布政司左參議。母顧氏[3]。兄吴梦登,弟吴遵道(生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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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三十二年癸丑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