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雲章滿洲國勳章,低於龍光章、高於柱國章。根據1934年3月1日制定的大滿洲帝國勅令第一號設立。

景雲章
滿洲國大滿洲帝國皇帝授予
類型勳章
创立1934年3月1日
国家 滿洲國
狀態廢止
创始人溥儀
分类勳一位景雲章
勳二位景雲章
勳三位景雲章
勳四位景雲章
勳五位景雲章
勳六位景雲章
勳七位景雲章
勳八位景雲章
统计
首次授勋1934年3月9日
級別
上級龍光章
同級旭日章
下級柱國章

Ribbon bar

景雲章下設八個勳位,即勳一位至勳八位。其對應於大日本帝國旭日章。該勳章由日本雕刻家畑正吉日语畑正吉設計、日本造幣局負責製作。[1]1934年至1940年期間一共有54557名受勳者,其中勳一位110名、勳二位187名、勳三位701名、勳四位1820名、勳五位3447名、勳六位6257名、勳七位8329名、勳八位33706名,這些人大部分是大日本帝國軍人或在滿洲國的日本行政人員。景雲章頒發的總數不詳,根據日本造幣局的資料顯示,1934年至1945年期間,日本造幣局生產了大約129500枚景雲章。

1945年8月滿洲國滅亡後終止頒發。

參考資料

编辑
  1. ^ 造幣局七十年史. 造幣局. : 72 [2021-08-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