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名的现代女歌手,请见“
潘辰”。
潘辰(?—1519年),字时用,江浙行省处州府景宁县(今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潘辰年幼丧父,随叔父家抵达京师,以文学著称。弘治六年,下诏天下举才德之士隐于山林者。府尹唐恂举荐潘辰,吏部以辰生长京师而不采纳。唐恂再次上奏,给事中王纶、夏昂亦相继举荐潘辰,于是授翰林院待诏,久之掌管典籍事。之后参与修撰《大明会典》,进五经博士[1]。正德年间,刘瑾摘《会典》小疵,复降为典籍。之后再升为翰林院编修。九年后,超擢太常寺少卿,致仕归,卒[2]。
- ^ 《明史》(卷152):“潘辰,字时用,景宁人。少孤,随从父家京师,以文学名。弘治六年诏天下举才德之士隐于山林者。府尹唐恂举辰,吏部以辰生长京师,寝之。恂复奏,给事中王纶、夏昂亦交章荐,乃授翰林待诏。久之,掌典籍事。预修《会典》成,进五经博士。”
- ^ 《明史》(卷152):“正德中,刘瑾摘《会典》小疵,复降为典籍,俄还故官。南京缺祭酒,吏部推石缶及辰。帝以命缶,而擢辰编修。居九年,超擢太常少卿,致仕归,卒。特赐祭葬。辰居官勤慎,晨入夜归。典制诰时,有以币酬者,坚却之。士大夫重其学行,称为“南屏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