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史蒂格勒名字由來法則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重定向自斯蒂格勒定律

史蒂格勒定律(英語: Stigler's law),又稱名字命名法則。是芝加哥大学一位很有幽默感的统计学家史蒂芬·史蒂格勒提出的一定律,最簡單的說法是“沒有任何科學發現以其最初的發現者的名字命名”,即科学定律最后的命名大多归功于后来更有名望的科学家。史蒂格勒自己認為此定律其實是羅伯特·金·莫頓最先發現的,因此「史蒂格勒定律」本身的命名也符合史蒂格勒定律。

許多科學定律的命名符合此一定律,以下是一些例子:

  1. 高斯分佈:最早是由棣莫弗在1718年著作中提出。
  2. 本福特定律:最早是由西蒙·紐康在1881年提出。
  3. 三次方程卡尔达诺公式:解法的思路来自塔塔利亚
  4. 欧拉数e:雅各布·伯努利第一個注意到此常數。
  5. RSA加密算法:RSA是1977年由罗纳德·李维斯特(Ron Rivest)、阿迪·萨莫尔(Adi Shamir)和伦纳德·阿德曼(Leonard Adleman)一起提出的。当时他们三人都在麻省理工学院工作。RSA就是他们三人姓氏开头字母拼在一起组成的。[1]其实1973年,在英国政府通讯总部工作的数学家克利福德·柯克斯英语Clifford Cocks在一个内部文件中就提出了一个相同的算法,但他的发现被列入机密,一直到1997年才被发表。[2]

參考

[编辑]

参考来源

[编辑]
  1. ^ Calderbank, Michael. The RSA Cryptosystem: History, Algorithm, Primes (PDF). 2007-08-20.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6-12-13). 
  2. ^ Cocks, C.C. A Note on Non-Secret Encryption (PDF). www.gchq.gov.uk. 1973-11-20 [2017-05-30].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7-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