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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都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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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都郡中国西汉时设置的

兩漢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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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景帝五年(前152年)改广川国置,治所信都县(今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辖境相当今河北省武邑辛集以南,南宫故城以北,滏阳河以东及山东省德州市等地。中元二年(前148年)复为广川国。建昭二年(前37年),汉元帝封其子刘兴信都王,改广川郡信都国阳朔二年(前23年)国废为郡。建平二年(前5年)复置为国,治信都县(即今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辖境相当今河北省枣强、冀州、南宫、武邑等市县区大部,故城北部,景县南部及深州东南部地区。6,5556户,30,4384人。王莽时为新博郡

东汉永平十五年(72年),改置为乐成国,后为安平国安平郡长乐国长乐郡

東漢安平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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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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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平孝王劉得(?-151年),又作劉德,為汉章帝的孙子,河间孝王刘开的儿子,東漢第1任安平王。

永宁元年(120年),太后邓绥封刘开子刘翼为平原王,奉怀王刘胜之祀。延光元年(122年)五月己巳,改乐成国安平国,封劉得为安平王,嗣乐成靖王刘党后。以乐成国多次废绝,所以改国名为安平。建和元年(147年),清河王刘蒜死后,建和二年(148年)六月,改清河国为甘陵国,立劉得之子经侯劉理为甘陵王,奉孝德皇祀,劉理是为甘陵威王[1]

劉得在位30年,元嘉元年(151年)四月三日,安平王刘得去世,[2]在位30年,謚號為「」。[3]

劉得有2個兒子,劉續劉理

劉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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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平王劉續(?–184年),為安平孝王劉得之子,東漢第2任安平王。

元嘉二年(152年)劉得薨,劉續繼位安平王。中平元年時,黃巾之亂爆發,劉續被安平國變民所俘虜[4],囚禁於廣宗(今河北省邢台市威縣東)。[5]

劉續被俘後,朝廷花了很多錢將其贖回,當時朝廷討論是否恢復他的封爵,議郎李燮反對:「劉續身為藩臣,卻沒有盡好自己的義務,對朝廷是一大羞辱,不應該恢復。」但漢靈帝沒有聽從,依舊讓劉續恢復為安平王。李燮則因為誹謗皇族而被送入左校。不到一年,劉續被指控大逆不道,被誅殺,國除。李燮這才被釋放,重新擔任議郎。時人稱道:「不肯立,子不肯立王。」[6][7]

劉續的子女無考。

隋唐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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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朝大业三年(607年)及唐朝天宝元年(742年)时又曾改冀州为信都郡。下辖信都县枣强县堂阳县衡水县武邑县南宫县阜城县下博县武强县乾元元年(758年),天下郡改为,信都郡复为冀州。

唐朝信都郡太守

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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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都郡(前200年-前155年)
  • 广川国(前155年-前152年)
  • 信都郡(前152年-前148年)
  • 广川国(前148年-前70年)
  • 广川郡(前70年-前66年)
  • 广川国(前66年-前50年)
  • 广川郡(前50年-前37年)
  • 信都国(前37年-前23年)
  • 信都郡(前23年—前5年)
  • 信都国(前5年—5年)
  • 新博郡(5年—23年)
  • 信都郡(23年—72年)
  • 乐成国(72年—122年)
  • 安平国安平郡(122年—284年)
  • 长乐国长乐郡(284年—583年)
  • 信都郡(607年—621年)
  • 信都郡(742年—757年)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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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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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后汉书·章帝八王传》:延光元年,以河閒孝王子得嗣靖王後。以樂成比廢絕,故改國曰安平,是為安平孝王。
  2. ^ 《后汉书·桓帝纪》:〔元嘉元年〕夏四月己丑,安平王得薨。
  3. ^ 后汉书·孝明八王传》:立三十年薨,子續立。
  4. ^ 《資治通鑑》卷58:「安平、甘陵人各執其王應賊。」
  5. ^ 《後漢書·孝明八王列傳》:中平元年,黃巾賊起,為所劫質,囚於廣宗。
  6. ^ 《後漢書·孝明八王列傳》:中平元年,黃巾賊起,為所劫質,囚于廣宗。賊平復國。其年秋,坐不道被誅。立三十四年,國除。
  7. ^ 《資治通鑑》卷58:初,續為黃巾所虜,國人贖之得還,朝廷議復其國。議郎李燮曰:「續守籓不稱,損辱聖朝,不宜復國。」朝廷不從。燮坐謗毀宗室,輸作左校,未滿歲,王坐誅,乃復拜議郎。京師為之語曰:「父不肯立帝,子不肯立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