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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七事件: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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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背景 ==
== 事件背景 ==
事件背景源自早先有一對中國男女游泳至[[大膽島]]上岸,{{Link|大膽島|大膽}}指揮官少將副師長收容後送[[金防部]]處理,立因違反「第一線單位不得接受投誠」的軍令而遭解職。當時的{{Link|二膽島|二膽}}指揮官中校副旅長因此下令:「任何人登陸[[二膽島]],一律殺無赦!」迅即受命以中校階破格榮升旅長,統領[[烈嶼]]南守備隊,不久果然發生屠殺案。
事件背景源自早先有一對中國男女游泳至[[大膽島]]上岸,[[大膽島]]指揮官少將副師長收容後送[[金防部]]處理,立因違反「第一線單位不得接受投誠」的軍令而遭解職。當時的[[二膽島]]指揮官中校副旅長因此下令:「任何人登陸[[二膽島]],一律殺無赦!」迅即受命以中校階破格榮升旅長,統領[[烈嶼]]南守備隊,不久果然發生屠殺案。


== 事件經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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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中,由於有[[衛生兵]]拒絕執行格殺令,旅長令旅部連接管營部連防變。同日於海中又擊沉一艘接近查看的中國漁船,傷亡不詳,後來有退伍老兵另稱為「'''三八事件'''」。
事件中,由於有[[衛生兵]]拒絕執行格殺令,旅長令旅部連接管營部連防變。同日於海中又擊沉一艘接近查看的中國漁船,傷亡不詳,後來有退伍老兵另稱為「'''三八事件'''」。


事發後,[[中華民國陸軍]]步兵第一五八師及[[金門防衛司令部]](金防部)對[[國防部參謀本部]]隱瞞不報,[[金防部]]司令趙萬富將軍也假裝不知情。被[[參謀總長]]質詢時答稱是打死水中{{Link|国人民解放军|共兵}}數名。其後遷埋另址並築牆以防調查。
事發後,[[中華民國陸軍]]步兵第一五八師及[[金門防衛司令部]](金防部)對[[國防部參謀本部]]隱瞞不報,[[金防部]]司令趙萬富將軍也假裝不知情。被[[參謀總長]]質詢時答稱是打死水中[[中共]]兵數名。其後遷埋另址並築牆以防調查。


== 事件曝光 ==
== 事件曝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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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初,[[香港媒體]]開始報導三七事件。經台灣駐外單位反映後,高層查問[[金防部]],但無回覆。又將該一線營與另二線營對調換防,下基地加強管制兵員與封鎖訊息。[[端午節]]前夕,更反常的以司令官個人名義額外連續加發每位連隊長兩份共6千元紅包。五月底有[[義務役]]士官兵退伍返回台灣後,才有機會向新成立的[[反對黨]][[民進黨]]陳情,三七事件的消息開始在台灣傳開。
五月初,[[香港媒體]]開始報導三七事件。經台灣駐外單位反映後,高層查問[[金防部]],但無回覆。又將該一線營與另二線營對調換防,下基地加強管制兵員與封鎖訊息。[[端午節]]前夕,更反常的以司令官個人名義額外連續加發每位連隊長兩份共6千元紅包。五月底有[[義務役]]士官兵退伍返回台灣後,才有機會向新成立的[[反對黨]][[民進黨]]陳情,三七事件的消息開始在台灣傳開。


《[[自立晚報]]》於6月5日報導[[民進黨]]首任新科[[立法委員]][[吳淑珍]]在[[立法院]]就該案對{{Link|中華民國國防部|國防部}}提出正式質詢,此為[[台灣媒體]]首次揭露此事。{{Link|中華民國國防部|國防部}}發言人張慧元將軍一再否認該事件,後來表示該船為[[中共]]漁船,在不理會警告後才用火箭彈將其擊沉。本案一直列為軍事機密,因此當時媒體報導受限而多為片斷,年後仍有以為三七事件為台灣軍隊擊沉大陸漁船者。<ref>{{cite journal | title=大陸民主鬥士,非請莫入 | author=文現深 | url=http://store.gvm.com.tw/magazine_information_38.html |work=《[[遠見雜誌]]》|date=1989年8月 | issue=第38期}}</ref>
《[[自立晚報]]》於6月5日報導[[民進黨]]首任新科[[立法委員]][[吳淑珍]]在[[立法院]]就該案對[[中華民國國防部]]提出正式質詢,此為[[台灣媒體]]首次揭露此事。[[中華民國國防部]]發言人張慧元將軍一再否認該事件,反控吳委員「破壞國家形象」,表示該船為[[中共]]漁船,在不理會警告後才用火箭彈將其在海上擊沉。本案一直列為軍事機密,因此當時媒體報導受限而多為片斷,年後仍有以為三七事件為台灣軍隊擊沉大陸漁船者。<ref>{{cite journal | title=大陸民主鬥士,非請莫入 | author=文現深 | url=http://store.gvm.com.tw/magazine_information_38.html |work=《[[遠見雜誌]]》|date=1989年8月 | issue=第38期}}</ref>


== 處理 ==
== 處理 ==
事件曝光後,[[中華民國]]總統[[蔣經國]]收到[[國際特赦組織]] ([[Amnesty International]]) 來函關切,約見[[參謀總長]][[郝柏村]]上將交辦,經[[總政戰部]]調查屬實,面報決定將[[金防部]]司令趙萬富將軍及政戰部主任張明宏將軍調職。一五八師師長龔力少將、該師政戰部主任及涉及濫殺之旅長、營長、連長等交送軍法偵辦。[[蔣經國]]並問[[郝柏村]]外界對該事件的反應。[[郝柏村]]在日記中記載,「...(該案)不會立即煙消雲散,仍是處理棘手,且看半年後能否平息。」
事件曝光後,[[中華民國]]總統[[蔣經國]]收到[[國際特赦組織]] ([[Amnesty International]]) 來函關切,約見[[參謀總長]][[郝柏村]]上將交辦,經[[總政戰部]]調查屬實,面報決定將[[金防部]]司令趙萬富將軍及政戰部主任張明宏將軍調職。一五八師師長龔力少將、該師政戰部主任及涉及濫殺之旅長、營長、連長等交送軍法偵辦。[[蔣經國]]並問[[郝柏村]]外界對該事件的反應。[[郝柏村]]在日記中記載,「...(該案)不會立即煙消雲散,仍是處理棘手,且看半年後能否平息。」


現場的鍾姓旅長被依教唆殺人罪判刑一年十個月、劉姓營長被依共同連續殺人罪判刑一年十個月,李姓連長與張姓連長則被依共同殺人罪判刑一年八個月,但都被緩刑三年,毋需發監執行。高層則未被懲處;鍾旅長改任{{Link|陸軍通信電子資訊訓練中心|陸軍通信電子學校}}上校處長;龔師長轉任[[三軍大學]][[戰爭學院]]參謀長;趙司令於1989年接任[[中華民國陸軍]]副總司令,1991年再晉升[[中華民國國軍]]副參謀總長。
現場的鍾姓旅長被依教唆殺人罪判刑一年十個月、劉姓營長被依共同連續殺人罪判刑一年十個月,李姓連長與張姓連長則被依共同殺人罪判刑一年八個月,但都被緩刑三年,毋需發監執行。高層則未被懲處;鍾旅長改任陸軍通信電子學校﹝[[陸軍通信電子資訊訓練中心]]前身﹞上校處長;龔師長轉任[[三軍大學]][[戰爭學院]]參謀長;趙司令於1989年接任[[中華民國陸軍]]副總司令,1991年再晉升[[中華民國國軍]]副參謀總長。


==註釋==
==註釋==

2015年6月27日 (六) 17:46的版本

中文

三七事件
(小金門屠殺越南難民事件)
位置烈嶼小金門)東崗
日期1987年3月7日 - 3月8日
目標越南難民
類型屠殺
死亡19 (?)
主謀中華民國陸軍步兵第一五八師、金門防衛司令部
動機殺人滅口、毀證滅跡

三七事件(又稱小金門屠殺越南難民事件東崗事件、或東崗慘案)是一宗發生在1987年3月7日中華民國國軍小金門守軍砲擊並屠殺越南難民船的事件,事件中搭乘越南難民船的19位越南難民,最後在郝柏村上將於2000年出版的日記(《八年參謀總長日記》)中證實全部遇害;但有在場士官見證不止此數。

事件背景

事件背景源自早先有一對中國男女游泳至大膽島上岸,大膽島指揮官少將副師長收容後送金防部處理,立因違反「第一線單位不得接受投誠」的軍令而遭解職。當時的二膽島指揮官中校副旅長因此下令:「任何人登陸二膽島,一律殺無赦!」迅即受命以中校階破格榮升旅長,統領烈嶼南守備隊,不久果然發生屠殺案。

事件經過

1987年3月7日,白天有一艘越南難民船抵達金門申請政治庇護,但遭金防部拒絕,並派遺海龍蛙兵以成功艇將其拖至外海後訓誡離去。但因不明原因,此一戰情自始至終從未下逹通報各海防基層單位,因此烈嶼南區各一線連官兵與復興嶼皆無預警該船可能漂回。傍晚時曾有大霧,小金門東崗西南灣附近發現該不明漁船靠近,旅長與營長在場指揮,經警告射擊、驅離射擊後漁船仍然登岸。漁船被火箭筒射擊炸毀後,有三人下船用華語溝通卻遭射殺。之後,連長奉命帶兵上船,發現該船機件故障而隨潮流於霧中迷航入灣。所搭載均為無武裝的越南難民且已有死傷。下令將所有船民無論死活搬至沙灘上,不准就醫或任何供給與救援,並殺人滅口;一彈未斃者,則再補一槍。老者、婦女、孩童、一名孕婦與一名嬰兒皆無倖免。次日,由營部連衛生排的士兵奉命掩埋。掩埋時尚有存活而被活埋者,掙扎哭喊者亦被下令以圓鍬擊殺。船身也在焚燒後就地掩埋。最後發現一名被藏在船層夾板中的男孩亦遭勒令處決。在場奉命看守的營部連士官事後統計屍首總數不止十九。

事件中,由於有衛生兵拒絕執行格殺令,旅長令旅部連接管營部連防變。同日於海中又擊沉一艘接近查看的中國漁船,傷亡不詳,後來有退伍老兵另稱為「三八事件」。

事發後,中華民國陸軍步兵第一五八師及金門防衛司令部(金防部)對國防部參謀本部隱瞞不報,金防部司令趙萬富將軍也假裝不知情。被參謀總長質詢時答稱是打死水中中共兵數名。其後遷埋另址並築牆以防調查。

事件曝光

由於沙灘埋屍處不深,又受海水及高溫所影響,屍體很快腐壞並被附近野狗挖出啃食。附近居民也傳說有鬼,紛紛舉行宗教儀式,使得消息更難以遮掩。

五月初,香港媒體開始報導三七事件。經台灣駐外單位反映後,高層查問金防部,但無回覆。又將該一線營與另二線營對調換防,下基地加強管制兵員與封鎖訊息。端午節前夕,更反常的以司令官個人名義額外連續加發每位連隊長兩份共6千元紅包。五月底有義務役士官兵退伍返回台灣後,才有機會向新成立的反對黨民進黨陳情,三七事件的消息開始在台灣傳開。

自立晚報》於6月5日報導民進黨首任新科立法委員吳淑珍立法院就該案對中華民國國防部提出正式質詢,此為台灣媒體首次揭露此事。中華民國國防部發言人張慧元將軍一再否認該事件,反控吳委員「破壞國家形象」,表示該船實為中共漁船,在不理會警告後才用火箭彈將其在海上擊沉。本案一直列為軍事機密,因此當時媒體報導受限而多為片斷,多年後仍有以為三七事件為台灣軍隊擊沉大陸漁船者。[1]

處理

事件曝光後,中華民國總統蔣經國收到國際特赦組織 (Amnesty International) 來函關切,約見參謀總長郝柏村上將交辦,經總政戰部調查屬實,面報決定將金防部司令趙萬富將軍及政戰部主任張明宏將軍調職。一五八師師長龔力少將、該師政戰部主任及涉及濫殺之旅長、營長、連長等交送軍法偵辦。蔣經國並問郝柏村外界對該事件的反應。郝柏村在日記中記載,「...(該案)不會立即煙消雲散,仍是處理棘手,且看半年後能否平息。」

現場的鍾姓旅長被依教唆殺人罪判刑一年十個月、劉姓營長被依共同連續殺人罪判刑一年十個月,李姓連長與張姓連長則被依共同殺人罪判刑一年八個月,但都被緩刑三年,毋需發監執行。高層則未被懲處;鍾旅長改任陸軍通信電子學校﹝陸軍通信電子資訊訓練中心前身﹞上校處長;龔師長轉任三軍大學戰爭學院參謀長;趙司令於1989年接任中華民國陸軍副總司令,1991年再晉升中華民國國軍副參謀總長。

註釋

  1. ^ 文現深. 大陸民主鬥士,非請莫入. 《遠見雜誌》. 1989年8月, (第38期).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