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銓,字秉鈞,直隸邯鄲縣人。明朝官吏、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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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樂二十二年(1424年),中進士。宣德四年(1429年),授禮科給事中[1]正統年間,出任大理府知府,王驥麓川,饋運有勞,后推薦任雲南左參政,隨後十餘年整治有價,為民愛戴[2]天順四年(1460年),王翺舉薦進入戶部。后以右副都御史巡撫山東、河南。后負責都察院事務,卒於任上,謚恭靖[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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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史》(卷159):“賈銓,字秉鈞,邯鄣人。永樂末進士。宣德四年授禮科給事中,數有參駁。”
  2. ^ 明史》(卷159):“英宗踐阼,既肆赦,復命讞在京重囚,多所原宥。從銓請,推之南京。秩滿,出為大理知府。王驥征麓川,饋運有勞。驥薦之。麓川平,擢雲南左參政,仍知府事。尋以驥言,還治司事。正統十二年,左布政使闕,軍民數萬人頌銓,參贊軍務侍郎侯琎等亦疏請,銓遂得擢。土官十余部,歲當貢馬輸差發銀及海貝岙巴,八府民歲當輸食鹽米鈔。至景泰初,皆積逋不能償。銓等為言除之。治行聞,賜誥旌異。景泰七年,九載滿,當入都,軍民乞留。命還任。”
  3. ^ 明史》(卷159):“天順四年與梁楘等舉政績卓異。戶部初闕尚書,王翺欲擢銓。帝問李賢,賢曰:「聞其名,未見其人也。」及是來覲,帝命賢視之,還奏貌寢。乃以為右副都御史巡撫山東,尋兼撫河南。山東歲侵,請召還清軍御史。河南饑,請停徵課馬。皆許之。成化初,左都御史李秉督師遼東,召銓署院事。中官唐慎等從征荊、襄還,杖死淮安知事谷淵,自奏丐免。銓請罪之。乃付慎等司禮監,命法司罪其從人。未幾,卒官。謚恭靖。銓在雲南,治行為一時冠。比為巡撫,清靜不自表暴,吏民亦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