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樹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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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樹常(1885年9月11日—1960年4月8日),字庭五,号霆午中國遼寧省瀋陽市人,中華民国军事将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王樹常
性别
出生1885年9月11日 (清光绪十一年八月三日)
遼寧省瀋陽市
逝世1960年4月8日
中国北京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教育程度日本軍事學校
职业軍人
活跃时期20世紀
经历
  • 北洋政府士兵
    東北奉軍二十七師參謀長
    奉軍司令部少將參謀處長
    國民革命軍上將
    平津衛戍司令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電部參事
    全國政協委員
荣誉
  • 青天白日勳章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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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作霖父子手下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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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留学日本,自陸軍士官学校中国学生队第8期步兵科毕业。归国後,1912年(民国元年),任北京政府参謀本部第2局科員。1917年(民国6年),再到日本留学陸軍大学校。1919年(民国8年)归国。1920年3月,任参謀部第4局科長。1921年(民国10年)5月,署理黑龙江省督軍公署参謀長。此後属于奉系。1925年(民国14年)3月,任東北陸軍第18師歩兵第22旅旅長。1927年(民国16年)1月,任鎮威軍第10軍軍長,迎击国民政府北伐軍,因处于劣勢而撤往東北。同年10月,获授一等大綬嘉禾章。[1][2][3]

1928年(民国17年)12月,張学良东北易幟,王樹常任奉天省(1929年改为遼寧省)政府委員。1929年,東北边防司令長官公署成立,任公署軍令厅厅長。8月,任東省鉄路总指揮兼防俄軍第1軍軍長。此后又兼任中国国民党遼寧省党部指導委員。1930年(民国19年)9月,任河北省政府主席兼東北第2軍軍長。1930年,因中東路事件立下戰功,與張學良等人同受青天白日勳章,為該勳章的首批受獎者。1931年7月,任剿赤軍北路集团軍第2軍团总指揮,当时石友三武装反蒋介石,王樹常和平津衛戌司令于学忠共同击败石友三。[1][2][4]

九一八事变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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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一八事变後的1932年(民国21年)8月,调任北平政務委員会委員、平津衛戌司令。前任于学忠则升任河北省政府主席。王樹常兼任国民政府軍事委員会北平分会委員。1933年3月改为北平戒严司令。1935年(民国24年)4月,获授陸軍中将位。同年8月,调任軍事参議院副院長。1937年(民国26年)1月,调任甘肃綏靖主任。4月,任豫皖綏靖副主任兼豫皖蘇軍事整理委員会委員。6月2日,王樹常任豫皖綏靖副主任[5]:5437。6月,授陸軍上将銜。[1][2][6]

1944年(民国33年)3月,離任軍事参議院副院長,担任该院参議。1946年(民国35年)7月,作为陸軍上将退为備役。中華人民共和国成立後,留在中国大陸,历任第二、第三届中国人民政治協商会議全国委員会委員、水電部参事室参事、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員会(民革)第三届团結委員会委員。1960年4月8日在北京病逝,享年75岁。[1][2]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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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1.3 徐主編(2007)、177頁。
  2. ^ 2.0 2.1 2.2 2.3 劉国銘主編(2005)、202頁。
  3. ^ 東亜問題調査会編(1941)、14頁。
  4. ^ 東亜問題調査会編(1941)、14-15頁。
  5. ^ 李新總主編,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中華民國史研究室,韓信夫、姜克夫主編 (编). 《中華民國史大事記》. 北京: 中華書局. 2011. ISBN 9787101079982. 
  6. ^ 東亜問題調査会編(1941)、15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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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国民政府
前任:
徐永昌
河北省政府主席
1930年9月 - 1932年8月
繼任:
于学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