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孜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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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孜厦[1][2](藏語:སྣང་རྩེ་ཤག,威利转写:snang rtse shag),原译朗仔轄[3],是清代拉萨的城市管理机构,原址位于今拉萨市城关区八廓街北段的一座三层藏式建筑,南为大昭寺,建筑面积约为720平方米。因原为堆龙朗孜第巴的居所而得名。
朗孜厦原为清朝时西藏噶厦在拉萨所设的司法机构,管理拉萨市区的社会治安、卫生,负责征收拉萨90家青稞酒店铺的营业税,并负责对所辖范围内犯人进行判决、监管。朗孜厦附设有9间狱房,也是拉萨著名的监狱。朗孜厦大门设于二楼,一楼为地牢,除杀人案需报噶厦处理外,其余地牢犯人均可随意处置。二楼为普通监狱,三楼为办公场所。
朗孜厦的长官为五品米本二人,由噶厦拟定经达赖喇嘛同意后任命,米本下设有文书一人、管理人员二名、房管员一人、警察连长一名、警员二十余名。
朗孜厦始建于17世纪五世達賴喇嘛在位时期,在七世达赖时期成为司法机构,1959年3月十四世达赖喇嘛出逃后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闭,后进行过多次修缮,今辟为博物馆。
著名囚犯
编辑参考资料
编辑- ^ 旧西藏监狱遗址朗孜厦进行修缮--文化--人民网. [2016-04-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1-12).
- ^ 新旧西藏对比·朗孜厦的今昔变迁--人民电视--人民网. [2016-04-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1-12).
- ^ 《清史稿》卷五百二十五藩部傳八西藏傳,中華書局排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