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蒂芬奴斯頁碼

史蒂芬奴斯頁碼是現代研究柏拉圖著作的學者所使用的、國際間通用的引用頁碼,以尚·德·塞爾英语Jean de Serres翻譯、亨利·艾蒂安(拉丁語又名 Stephanus)1578年出版的三卷古希臘語拉丁語雙語對照本《柏拉圖全集》的頁碼爲基準。

艾蒂安版《柏拉圖全集》第一卷第2頁,印有《游敘弗倫篇》的開頭

在艾蒂安版的文本中,每頁由上而下分爲5小節,每小節以abcde五個拉丁字母之一指代,因此柏拉圖作品的每一章都可以用其所出現的頁碼和小節字母進行指代。但須注意的是,由於艾蒂安版三卷文本中的每一卷都從第1頁開始計數,所以出現在不同卷中的對話篇可能出現頁碼雷同的情況。因此,在以史蒂芬奴斯頁碼引用柏拉圖著作時必須指明所引用的著作名(通常以拉丁文),亞里士多德著作標準的貝克爾頁碼則不存在這個問題。

由於艾蒂安版文本中每頁附有批註,所以依批註長短差異每頁的長度也有所變化。此外,在《理想國》和《法律篇》兩部多篇章的著作中,每一章之前都附有編者的導言,因此章與章之間的頁碼不是連續的。

例如:柏拉圖的《會飲篇》(拉丁語Symposium)在艾蒂安版中出現在第三卷,其第一段頁碼爲172頁,小節號爲a,所以引用這一小節的標準寫法爲:Symposium 172a. 如果需要再細分行數的話,通常學界以約翰·伯納特英语John Burnet本五卷古希臘語《柏拉圖全集》的行號爲基準,所以例如《會飲篇》209頁a小節第5–9行可以寫成:Symposium 209a5–9 或縮寫成 Pl. Symp. 209a5–9 (縮寫列表見此)。

柏拉圖對話錄

编辑

以下列出柏拉圖所有對話錄中文、拉丁文名及其對應的史蒂芬奴斯頁碼:

第一卷

编辑

第二卷

编辑
  • (327a–354c) 《理想國·第一章》 Respublica I
  • (357a–383c) 《理想國·第二章》 Respublica II
  • (386a–417b) 《理想國·第三章》 Respublica III
  • (419a–445e) 《理想國·第四章》 Respublica IV
  • (449a–480a) 《理想國·第五章》 Respublica V
  • (484a–511e) 《理想國·第六章》 Respublica VI
  • (514a–541b) 《理想國·第七章》 Respublica VII
  • (543a–569c) 《理想國·第八章》 Respublica VIII
  • (571a–592b) 《理想國·第九章》 Respublica IX
  • (595a–621d) 《理想國·第十章》 Respublica X
  • (624a–650b) 《法律篇·第一章》 Leges I
  • (652a–674c) 《法律篇·第二章》 Leges II
  • (676a–702e) 《法律篇·第三章》 Leges III
  • (704a–724b) 《法律篇·第四章》 Leges IV
  • (726a–747e) 《法律篇·第五章》 Leges V
  • (751a–785b) 《法律篇·第六章》 Leges VI
  • (788a–824a) 《法律篇·第七章》 Leges VII
  • (828a–850c) 《法律篇·第八章》 Leges VIII
  • (853a–882c) 《法律篇·第九章》 Leges IX
  • (884a–910d) 《法律篇·第十章》 Leges X
  • (913a–938c) 《法律篇·第十一章》 Leges XI
  • (941a–969d) 《法律篇·第十二章》 Leges XII

第三卷

编辑

其他作品

编辑
  • 阿爾孔篇英语Halcyon (dialogue)Halcyon:該篇公認爲僞作,並未收錄入艾蒂安版《柏拉圖全集》,可依琉善的作品集頁碼對其引用(儘管該篇可能亦非琉善作品)

參考文獻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