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獻策(1936年),男,山东高密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曾任中共江西省委副書記、江西省人民政府省長。经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倪献策开除党籍处分。[1]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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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5年至1983年任江西省新余市钢铁厂设备科长,副厂长,厂长。1984年任江西省建设厅厅长,副省长,以唯一候选人身份当选江西省人民政府省长。1985年,经过中纪委刘丽英率领的调查组调查[2],倪献策因“有腐化堕落、道德败坏、丧失原则、滥用职权、恂私说情、包庇走私、泄露机密、散布流言等违法乱纪”[3],1986年10月23日被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罢免其江西省省长一职[4][5]。同年被江西省人民检察院逮捕,其罪名是“舞弊罪”,后被判有期徒刑2年。倪主要错误是把国家的钱交给情妇郭晓红(江西省旅游学校的教师,江西省派驻香港搞旅游工作)的弟弟郭小勇做生意,造成亏损[6]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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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人民日报》1987年5月29日
  2. ^ 格雷约翰 ((美)); 李建. 替天行道 中纪委副书记刘丽英与当代中国大案. 内蒙古人民出版社. 1997: 139. ISBN 978-7-204-03652-3. 
  3. ^ 十大贪官现形记. 黑龙江人民出版社. 1998: 174. ISBN 978-7-207-03915-6. 
  4. ^ 高新; 何频. 谁领导中国 最有权力的24个人. Canada Mirror Books. 1998: 361. ISBN 978-1-896745-11-4. 
  5. ^ 任职期间犯有严重错误 江西罢免倪献策省长职务. 人民日报. 1986-10-25: 1. 
  6. ^ 《政治体制改革资料选编》编写组. 政治体制改革资料选编. 南京大学出版社. 1987: 36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职务
前任:
趙增益
江西省人民政府省长
1985年7月-1986年10月
繼任:
吴官正